第 11 章(1 / 2)

王蔓雲穿進的這本書不是以原主為主角的書,原主在書中,隻是一位戲份很少的配角,原劇情裡,原主在發現丈夫有外遇後並沒有離婚。

沒有離婚的後果並不會換來丈夫的回心轉意。

出軌的人,隻有零次與無數次的區彆,原主在丈夫第一次出軌時因為各種顧忌,選擇了原諒,再之後,就再也沒有了鬨騰的資格。

因為方家知道原主的軟肋。

為了娘家所有人的工作、前程,原主忍耐了一輩子,直到死亡。

王蔓雲是不願意這樣憋屈活著的,所以穿到這裡的第一時間,她就跟方家劃分清楚界線,也在第一時間弄到了離開滬市的證明。

要不是隻買到明天出發去海島的火車票,她現在就走了。

不能馬上走的王蔓雲站在馬路邊看了看天色,然後轉頭四看,今天忙著去好幾個部門簽字、蓋章,這頓忙碌,已經是下午三點。

早就餓得不行的她見不遠處有間國營飯店,走了過去。

她打算先吃點東西再回王家住一晚。

滬市是大城市,每個區都設立了很多飯店,不過都是國營的,國營飯店的服務很有國營特色,要是不認識人,管你是誰,裡麵的服務員可是不會給好臉色的。

王蔓雲早有心理準備,麵對鼻孔朝天的收銀員,懶得計較,交完錢與糧票,拿上號,就找了個角落的空位置坐下等待。

她沒點多少東西,在錢不好掙的時代,一個人吃飯,隻點了一碗陽春麵。

有湯有麵,還有幾粒蔥花,足夠飽腹。

麵上得很快,主要是這個時間點不是飯點,後廚才能很快就把王蔓雲點的麵條做好,抑揚頓挫的吳儂軟語從取餐窗口飄了出來。

剛坐沒兩分鐘的王蔓雲起身去取自己的麵條。

普通話雖然在五幾年就推廣,但滬市當地人還是喜歡以當地話交流為主。

王蔓雲餓得不輕,拿到麵條,一坐下就趕緊把碗裡的湯吹了吹,然後輕輕喝了一口。

熱湯下肚,早就造-反的腸胃得到舒緩。

沒那麼餓得慌後,王蔓雲才拿起筷子慢慢品嘗起麵條,不算好吃,也不算難吃。

隻能說麵條做得中規中矩,勝在湯還算鮮美。

根本就浪費不起糧食的王蔓雲用了十來分鐘才把麵條吃完,不是她嫌棄麵條不好吃,而是後世帶來的細嚼慢咽刻印在了骨子裡。

吃完最後一口麵條,王蔓雲看了看還剩小半碗的湯,猶豫著要不要喝了。

她來這個時代雖然不久,但卻是發現這裡所有人都不會浪費食物,不管是吃飯,還是喝湯,好像都會全部吃光。

入鄉隨俗,王蔓雲最終端起了碗。

“王哥,聽說小五離婚了?”

王蔓雲碗裡的湯還沒有進嘴,就有兩個客人進了門,估計雙方彼此間很熟悉,說話音並沒有太過壓製,她這邊也就聽到了。

原本王蔓雲是不在意彆人說什麼的。

結果接話的那道聲音太熟悉,熟悉得她下意識豎起了耳朵。

王永元今天上的是早班,下午兩點就下班了,原本是打算趕緊回家休息,結果還沒到家門口,就被同一個大院的兄弟拉來下館子。

六十年代,再富裕的家庭每月下館子的次數都有限,被人請下館子,那絕對是天大麵子,樂嗬嗬的王永元直接就跟來了。

路上兩人各自騎自行,不好說私密一些的話,到了飯店才算是真正說上話。

結果兄弟一開口,就讓王永元驚得頭皮都麻了,臉色陰沉起來,“二子,儂個撒一思?”小五離婚的事隻有他們家裡知道,他難以想象對方是怎麼知道的。

“哥,儂彆管我怎麼知道的,我就問,小雲是不是真的離婚了?”二子根本就沒有留意到飯店裡的王蔓雲,隻一心向王永元求證。

“離婚了如何?不離又如何?我跟儂說,儂以前沒有機會,以後也沒有機會,我勸儂還是死心早點找個合適的姑娘結婚,彆耽誤了自己。”

王永元不想吃飯喝酒了,說完這句話就推開二子準備出門,早知道二子是因為小五離婚的事找他,他根本就不會跟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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