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悅看到車翻了時,直接暈了。
等她醒過來,一把推開張晨正,顫抖著下了車。
警察已經圍了過去,正在查看情況。開車的男人當場死亡,坐在後麵的女人卻還有一口氣,她身下,還死死護著一個孩子。
發生車禍的那一秒,或許是因為本能吧,原主死死的將孩子護在身下,最終,孩子平安無事,隻是受到了些驚嚇。
蘇悅抱著失而複得的兒子,哭得死去活來。
而還有一口氣的原主,看了一眼蘇悅和孩子後,慢慢閉上了眼睛。
張晨正和警察解釋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走到蘇悅身邊,將她和孩子摟入懷裡,“蘇悅,我們結婚吧,孩子需要爸爸,需要一個正常的家。你一個人,也無法做到事業和孩子兩全。我們結婚後,沒有了經濟壓力,你可以給孩子更好的照顧。如果你想出去工作也可以,我會請專業的育兒師來照顧孩子。蘇悅,這樣的事絕對不能再發生第二次了,我們誰都冒不起這個險。”
張晨正的話,打動了蘇悅。她決定和張晨正結婚,給寶寶一個正常的家。
之後的故事,就有些俗套了,張晨正的父母對蘇悅的家世和她的任性差點害了他們的寶貝孫子不滿意,可卻因為愛屋及烏,最後還是接納了蘇悅。
而蘇悅和張晨正本就有感情基礎,婚後一起照顧兒子,婆媳發生矛盾時,張晨正又一直站在蘇悅這邊,調和關係。
而寶寶在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耐心的陪伴和照顧下,一天天的健康活潑,可愛的寶寶調和了一大家子的關係,成為所有人的掌心寶。
時間久了,蘇悅漸漸卸下了心防,開始重新審視自己和張晨正的關係,兩個人再一次陷入了熱戀。
故事的最後,蘇悅又一次懷孕,這次的她,有疼愛她的公婆,有深愛她的老公,還有健康活潑的兒子,被照顧的很好,最終在所有人的陪伴中,平安生下一個女兒。
家庭美滿,夫妻恩愛,兒女雙全,真可謂是幸福人生的典範了。
李陽對此沒什麼意見,這是蘇悅應得的。她隻是可惜了原主,原主這個人吧,不算是完全的壞人,雖然她送走了孩子,間接弄丟了孩子,甚至還想綁架孩子來勒索孩子他爸,可在最後關頭,她還是憑借本能保護了孩子。
可現在的難題是,當初原主熱血上頭,答應幫蘇悅照顧孩子,可她自己要上班,孩子怎麼辦?不上班的話,她沒有經濟收入,養不活自己,更彆說孩子了。這一個禮拜,她白天上班的時候,都是拜托鄰居阿姨照顧孩子的。可也不能一直讓鄰居照顧啊。人家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可無論如何,既然答應了蘇悅,那麼再難也要做到。
實在不行,明天出去看看有沒有托兒所,貴就貴點吧,隻要能在她上班的時候照顧孩子就行了。至於原主的爸媽,李陽壓根沒考慮過他們。原主大學一畢業就被家裡攆出來了,美其名曰鍛煉原主獨立自主,其實就是家裡還有個上初一的弟弟,房子不夠住,也不想繼續養著原主。
在她爸媽看來,沒找原主要錢養孩子就已經對得起原主了,哪還能指望她們幫忙帶孩子啊。
而原主上的隻是個普通的二本大學,畢業後找的工作也是普通的工作,拿著一個月三千五的工資,房租八百,每個月水電兩百,七七七八的加起來,再加上原主花錢大手大腳,基本月光。
現在多了個孩子,少不得要精打細算。
雖然蘇悅入獄之前,給原主留了一萬塊錢,可養過孩子的都知道,一萬塊錢根本不夠啥的。
所以啊,還是得省著點花。
第二天李陽就抱著孩子,去找合適的幼兒園了。好在最後找了一家,一個月的托費是一千五,在這個七八線的小城市來說,的確貴了點,一般幼兒園一個月才八九百。不過有幼兒園願意接收十四個月大的孩子,已經很不容易了。
交了第一個月的托費之後,李陽鬆了口氣,回去後,給孩子洗了澡,換了尿不濕,喂了奶,哄孩子睡覺。
等孩子睡著後,李陽算了筆賬。蘇悅留下的那一萬塊錢,隻能用在孩子身上,得給孩子買奶粉尿不濕,還有疫苗,算了,疫苗還是打免費的吧。這一千五一個月的托費得自己拿了。
她一個月三千五的工資,這樣一來就隻剩兩千了。再扣除房租水電,每個月的生活費隻有一千左右。
李
陽歎了口氣,將早飯從五塊錢一份的雜糧煎餅改成了兩個饅頭,便宜還很抵飽,早上吃不完,中午還能繼續吃。正好順便減肥了。至於晚上那一頓不能儉省,小寶也十四個月大了,早就開始吃輔食了。晚上得吃點好的。
勉強算算的話,大概夠花。但這前提是,她和小寶兩個人不生病的前提下。
橫豎堅持六個月就好了,她記得,裡蘇悅就坐了半年牢就出來了。蘇悅出來了,她的擔子就輕一點了。
隻是,如果小寶沒弄丟的話,蘇悅還會不會去找張晨正啊?算了,這個問題不該她操心的。再加上,她相信劇情的力量,即使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肯定也會有其他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