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受我了!真的接受我了!我是最幸福的人!
……
8/1?
……
我注意到這裡的日期被雜亂的線劃掉過,可能連日記主人自己都不知道當天是12號還是13號,底下的字跡也很潦草,瘋狂,難以辨認。
……
“我不該打開那扇門……他們在叫我,他們不想死!……巫,為什麼,為什麼?!我該不該救他們……救救我……巫,求你,千萬不要是你。”
……
門響了。
我走過去。
女生大而漆黑的瞳仁映出我不修邊幅的樣子,我摸摸臉,哦,距離那次糟糕的分享會已經過了半個月,我竟然頹廢了這麼久。
上麵也沒派新的任務下來,真是不錯的待遇……
嗬嗬,大概他們還在討論該給我配一個什麼樣的新搭檔。
“小鋒,我……回來了。”她細聲細氣地說,柔弱又小心的樣子,好像在擔心我對她做什麼壞事。
“哦。”
我關上門。
她愣在原地,然後不死心地繼續敲。
“小鋒,是我呀,我回來了。”
從另一個男人的枕頭邊爬下來,回到一個剛拿到英雄勳章的人的家門口,值得大聲宣告嗎?
好像是值得的。
我嘲諷地看著她。
堂姐還在世的時候提醒過我,她說這種女孩子心術不正,讓我多留心。
在我們接到那個任務之前,我親眼看見這個純潔善良的小姑娘穿著短裙摔進彆人懷裡,用嘴給對方喂酒。那天,她柔情滿滿,我落荒而逃。
“滾!”
我的人生裡,這是第一次對著這個姑娘吼。
似乎在不久之前我剛這麼吼過誰,可我記不清了。
我記不清的還有很多。
比如說,在我醒來之前好像曾經把輪椅上的堂姐推回家,可是醒來之後我成了被護士放在輪椅裡的那個。
更羞恥的是護士還給我墊了個圍兜——防止口水流到衣服上。
要是被堂姐看見,她大概能取笑我一年。
她走後,我失去了最好的搭檔,兼最後一個親人。
“我們還沒分手,我還是你的女朋友,我們不是說好的,今年去你姐姐家裡吃飯,年底就結婚……”
我的女友站在門前喋喋不休。
“你有多久沒看過新聞了?”我打斷她的話。
“一,一年多……?”
“好的。我們今天正式分手,你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了。還有,你,不配跟她吃飯。不見。”
我看見她的眼淚,說實話,這次一點也不心疼,隻覺得虛偽。
她說了很多,我懶得挪動,就靠在牆上安靜聽著。
到最後,她惡狠狠地罵:“華奇鋒!我今天才算看清你,你這個戀姐狂魔,對了,你們是搭檔,平時沒少抱在一起吧!”
我撥了報警電話,理由是惡意騷擾,以及侮辱聯邦軍人。
那邊問我的姓名和地址,我報了名字。
一分鐘後,離這裡最近的兩個警員把這個瘋女人扭送走了。
臨走時,其中一個小心翼翼地跟我說:“請節哀。”
我擺擺手。
堂姐走得那麼灑脫,如果我繼續難過下去,她該罵我不爭氣了。
算了吧,華奇鋒,你該醒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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