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2 章(絕戶)(1 / 2)

奪娶 袖側 8327 字 8個月前

第122章

淩三很快給了淩五一個回複:“那人不行,他娶妻了。”

淩五氣道:“怎地已經娶了!”

又問:“他是個什麼人家?娶得什麼妻子?”

淩三道:“你管那麼多乾什麼,他是個商戶子,自己隻是童生,還沒功名。能娶什麼妻,門當戶對唄。”

“既這樣,”淩五道,“問問他妻子,要多少銀子,肯和離?”

淩三差點讓一口茶給嗆著:“彆胡鬨。”

“我怎地胡鬨。”淩五不服氣,“我這是遵守規矩做事,我還沒說叫她出來跟我打一架呢。”

百夷之地民風十分彪悍,女人穿著光著小腿的裙子,腰上彆著彎刀和匕首。

搶男人,可以通過打架的方式解決。

若是兩個女土司搶男人,哦豁,更好看了,兩個部落打仗。

淩知府還要滿嘴是泡著急上火地去調停。

淩三瞪眼睛:“打什麼架,這裡是姑娘家能打架的地方嘛!”

淩五頂嘴道:“你都能打,我為什麼不能打!”

“咳咳咳咳咳咳!”淩三被當麵揭短,嗆了口水,惱火道,“我是男的!不是,便是我,也不敢在金陵做這等事。叫祖父知道了,藤鞭抽不死我!換你,就得沉塘!你忘記出門前爹是怎麼囑咐的了!”

淩五一屁股坐下:“那我就不嫁!”

淩三惱道:“若能不嫁就好了!我多省心!”

這便是淩五和家裡的矛盾關鍵點——淩五其實根本就不想嫁人。

淩知府一家在百夷之地待了十幾年,實際上全家人都受影響很深。隻不過男人們讀聖賢書,以後還要走仕途,心裡還有根底線。

到底不可能在雲南待一輩子。

淩氏嫡女也不可能不嫁。

那邊若嫁給同僚之子,一是淩五的名聲不太好人家不愛要,一是大家都是流官,以後天各一方的或許一輩子不見了。

若嫁給當地土司家族,將來淩大人撈夠了,升遷調任走,又恐淩五一個人在那裡無依無靠。

夷人民風彪悍,講究拳頭。淩大人離開了那裡,不算是“現管”,淩五就沒了拳頭。

“彆鬨了。過不去祖父那一關的。”淩三頭痛道。

張安若未婚,他持著父命也可將妹妹嫁了。可張安已娶了,本就是商戶子,再來個已婚,祖父那裡怎麼都沒法說,肯定不行。

淩五嘴角一勾;“那就慢慢找唄,反正我也不著急。”

拖一天是一天。

做什麼硬要給她頭上安個男人,冠個夫姓來拘著她。

隻那張小郎可惜了。才是個商戶,多好拿捏,

她若是嫁了,家裡也不好管她了。將個商戶子拿捏在手心裡,傍著豐厚嫁妝,就自由自在了。

這麼一想,咦,似乎竟比在家受父兄管製,天天在這裡裝一副淑女樣子還更好?

淩五在金陵族人聚居之地待得一點也不開心。

男人們個個假正經。稍微見著個頭臉整齊相貌俊俏點點,她稍微眼神動動,對方就一副嫌棄表情,好像她做了什麼要遭天譴的事似的。

啐!

倒是那張小郎,知情識趣的。

淩五想起張安一雙桃花眼含情帶笑,飛那一個眼過來,帶著挑逗的回應,竟是她回來後接觸到最有情趣之人。

淩五抿口茶,帕子沾沾嘴角。心想,改日再去看看,嫁不嫁得成另說,這麼好看的一個後生,白錯過了多可惜,做不成夫妻也可以一朝露水。

卻說淩明輝這一次沒能從淩延手裡誆出銀子來,不免罵罵咧咧。可也知道若是再不給淩延想出辦法來,以後也就沒什麼機會從他手裡摳銀子了。

淩明輝沒辦法,打了幾角燒酒並一隻燒鵝、半斤豬頭肉,拎著去找他認識的那個幫閒。

去到那裡,院子裡幾個人正吆五喝六地在喝酒。見他拎著東西來,大喜:“正好添菜!”

且他是個穿長衫的體麵人,眾人便挪出位子給他坐。

幾杯酒下肚,就開始稱兄道弟。淩明輝便開始訴苦:“……正頭的新婚妻子,又美貌,還帶著嫁妝,怎個會讓出來?愁煞我。”

“好好的殷實人家,又不是要家破人亡要砸鍋賣鐵典妻兒的破落戶。”

酒桌上一人臉上有道刀疤,人喚“刀疤三”的潑皮,問了始末,大笑:“那有何難。”

“那就讓他家破人亡,砸鍋賣鐵。”他打包票,“彆說典賣妻兒,便是老娘都讓他典賣了也不是個事。”

刀疤三斜著眼睛看著他:“隻要你有膽,我帶你發這一注財。”

淩明輝端著酒杯,凝住。

七月十五,淩明輝休一日假,出了城先不回家裡,先去了族學找淩延。

對他道:“你叫我想法子,法子我是想出來了,隻看你敢不敢。附耳過來,我講與你聽。”

淩延湊過去,聽他講了,臉色也變了。

淩明輝道:“你若不敢,便罷了。”

淩延臉色變了數變,咬牙道:“這是絕戶計!”

淩明輝譏笑:“怎麼,你以為奪人妻子,是做善事哪?”

張安其實是個腦子不慢的人,的確以前的書塾和先生都差了些,耽擱了。

因他是淩昭薦過來的,山長考察過他水平欠佳,還特意囑咐了先生多注意一下他。

先生適當地調整了一下他的課業,避免他一下子跟不上,折了信心。

“隻我做了這幾回,反複算過,都不行。價訂得低了,沒利潤,訂得高了,又恐賣不出去。”

巷子裡還有四十多歲的老童生呢,也還是做著秀才夢,年複一年地在堅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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