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節選①(1 / 2)

《雜記》第十二回。

【乙巳年四月初二, 晴。】

距離夫君高中狀元, 頭戴烏紗帽、足跨金鞍朱鬃馬遊街已經過了十多天, 但我還是忘不了那一幕。

當時我就在他遊街必經之處的茶樓上, 看著他。

小包子手裡捧著一束花,我教他在爹爹到樓下的時候一朵一朵丟下去。

本朝進士遊街有簪花的習俗,夫君身為狀元, 走在第一位。我帶著兩個孩子在茶館二樓, 看到他後麵的其他進士烏紗帽上都簪了花。

隻有他還沒有。

我抱起小包子,說:“包子,丟的準一點。”

街道兩旁茶館酒樓裡,很多姑娘和哥兒都把花往夫君那邊扔,他身前的馬背上已有落花。

但他沒撿起來,反而看向了我們這邊……

夫君晨起時候告訴我已經訂好了茶館的房間, 讓我用過早飯後帶著孩子們過去就好。

所以,他知道我們就在這裡。

小包子激動的隻叫爹爹,小手顫抖, 花根本丟不到路中間去。

我從他手裡拿過幾朵, 丟了好幾次,也都丟偏了。

眼看著他要走過這條街, 趕緊拉著包子的手丟出去一朵。

這朵居然落夫君左手邊,他抬手接住了!

我心跳如擂鼓!

我看著他掃落身前的其他花朵, 把這朵簪在烏紗帽上,眼眶突然濕潤。

【乙巳年四月初五,細雨。】

今日家裡來了位長輩, 是我阿爹的幺弟,我喚他阿舅(注,是哥兒)。

我與阿舅十五年未曾蒙麵,今日的雜記篇幅可能會長一點。

阿舅提前下了拜帖,夫君今日便沒去工部,陪我留在家裡。

我有些慌亂,對阿舅的記憶也僅存於年幼時他給我買糖葫蘆、桃酥,還有各種好看的小玩意兒。

後來我七八歲時,阿舅也嫁了人,我就再沒見過他。

夫君問了我對阿舅的印象,從醉仙樓定了些酒菜,等候的時間中,便在書房教我練字。

臨摹的字帖依然是夫君寫的行書。

過了會兒,阿舅來了。看著他鬢邊的白發,我很是吃驚。

阿舅比阿爹小了六歲,這麼算來也才剛過三十,怎麼就生了白發!

夫君陪阿舅說了會兒話,就把空間騰給我們。

阿舅才道,原來是在阿爹沒了的那天,他一夜之間鬢角全白。

也是因為現在這副容貌,他才沒有再去尚書府找過我。

我很擔心阿舅在夫家的情況,但阿舅卻說:“不用擔心我,他的其他夫人生的都是女兒和哥兒,隻有我膝下有子,他不敢拿我怎麼樣。”

我沒說話,就算是這樣,阿舅過的肯定也十分辛苦。

但阿舅說他年紀都大了,便問我現在過得如何,我說自己過得很好,夫君是我的良人。

阿舅卻擔心我年紀小,被男人的花言巧語蒙騙了。

我帶阿舅去書房,剛剛夫君在那裡教我練字,紙張還擺在原地。

阿舅打眼一看,以為那是夫君自己在寫字,他皺眉說:“京城裡傳聞黎修之寫得一手好字,他的行書怎麼看起來……沒有那麼驚豔。”

我笑著問阿舅,“您覺得這份行書的字帖如何?”

阿舅說:“筆走龍蛇,動勢和遊絲的把握堪稱完美,我平生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字。”

然後阿舅話鋒一轉,又說:“這是你相公師父寫的?哪家的師父會讓徒弟直接臨摹自己寫的字?”

要知道,字是一個人的臉麵,就算同是楷書,也分為顏體、柳體等等,每個人寫出來也各有不同。

但若是照著字帖臨摹下來,那後來學的這個人字體必然會跟寫字帖之人的字十分相似。

若學習之人動點歪心思,模仿其字跡作假,栽贓陷害,那寫字帖之人真的是百口莫辯。

所以,阿舅才有如此一問。

我說:“這字帖是夫君寫的,後麵那臨摹的人是侄兒。”

阿舅不信,我便寫了幾個字給阿舅看,雖然還沒練到家,但跟夫君的字已經有七分相似。

阿舅震撼道:“你相公居然……”做到如此地步,願意把所有榮光與你分享,也願意把身家性命交在你手上。

我知道阿舅沒說完的話,所以我也願意全身心的愛他,愛我倆的孩子們,愛我們的家。

【乙巳年五月十九,陰,有風。】

最近天氣已經熱了起來,今日沒太陽,倒是挺陰涼,適合出門。

夫君用了早膳,我以為他要跟往常一樣去工部。

沒想到他等我吃完,說要帶我出門玩。

我很是詫異,差點以為自己剛剛把‘適合出門’這個想法說了出來。

我問,“要帶上包子和小山豹嗎?”

夫君挑了挑眉,道:“今日之想跟你出門。”

我心裡甚是歡喜,包子這會兒還沒醒,我給他留了封信,又交代小茶中午燜一點排骨湯給包子喝。

然後換了衣服,和夫君出門。

我雖然出生在京城,但卻沒怎麼出過門,反而是成親後跟夫君參加了些宴會,才見識到京城的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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