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有家不能回,公司員工也沒好到哪裡去。
在焦急不安的等待中,公安局發出公告,要求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人將自己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獲得的工資、提成、獎金等收入,全部退繳至指定賬戶。
上至部門經理,下至業務輔助人員,或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全部包括在內。
這下,所有人都傻了眼。
“憑什麼?!”有人怒吼,“我的錢也被騙了!我也是受害者!”
警員表示:“你被騙二十萬,但唆使上百人購買理財,涉案金額高達三千萬。”
“如果涉案人員積極配合,主動退贓退賠,真誠認罪悔過,可以考慮從輕發落。”
“那麼不配合……”
後麵的話警員沒有明說,不過想來也不是什麼好話。
“警察同誌,我半個月前就已經辭職了!”許曉安極力撇清乾係。
警員翻了翻資料,表情耐人尋味,“在公司工作了兩年,恰好在平台倒閉前辭職?這些年業績不錯,你可算不上情節輕微,也不能免除處罰。”
許曉安又氣又急。要是表姐提醒時就離職,這會兒平台出問題,怎麼都扯不到她身上。
可現在,就因為辭職時沒堅定立場、馬上離開,隔三差五被喊到警察局配合調查!
聽對方話裡話外的意思,就算願意配合,主動退贓退賠,也隻是從輕發落,而不是免除處罰……
涉案人員眾多,調查持續了很久。最終,許曉安退還了所有非法所得,檔案上還留下黑點,以後任何考試政審都過不了。
得知結果,許曉安眼前一黑。
她怎麼都沒想到,自己眼中福利優渥、工資超高的“好工作”,居然會把她推向這樣難堪的境地。
“隻是認真工作而已,到底做錯了什麼?”許曉安抱頭痛哭,“我也被騙了啊!”
可惜,不管她說什麼,一切已經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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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
凍結平台剩餘資金,將平台自有資產拍賣、變現,向故意拖欠不還的老賴追債,嚴重情況提出訴訟……
司法機關通過種種渠道追擊資金,最後終於追回一部分。
等到工作告一段落,正式進行資金清退。
曆時三年,最終退款比例33%,員工、理財師、刑案被告人、未參加信息審核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者(=未報案)不在清退範圍之內。
消息一出,有人喜有人憂。
有人說,等了這麼久,才退三成,太少!
也有人喜出望外。本以為這錢肯定拿不回來了,能退就是好事。更多的人喜憂參半。錢回來一部分是好事,可……那些被自己拉進坑的親戚/朋友/熟人該怎麼辦?
平白無故害人家虧了一大筆錢,以後見麵怎麼好意思打招呼?
當然,也有人不用考慮這個問題。因為平台剛出事那會兒,親戚朋友就斷絕關係,再不往來。
對於某些人而言,金錢上的損失還是小事,心理上的打擊更重。親戚的非難、朋友的指責、自身的內疚,使得他們鬱鬱寡歡。
有些人甚至不幸離世,到死都沒等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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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地獄掙紮,也有人不受牽連,安安穩穩過自己的小日子,比如何馨。
因為勤奮工作,每個月收入頗高。工資一拿到手,立即把房貸還掉,其餘全部存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