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掏錢理所應當(2 / 2)

重生之茶香盛世 硯池 4323 字 11個月前

裙子是無袖的,長度剛到膝蓋,恰露出一段纖細白皙的小腿。

沈妤正端詳鏡子中的自己,身後忽然傳來盛延卿的聲音,“挺好看的。”

沈妤嚇了一跳,她下意識地要去捂裙擺。

“沒有彆人,剛才的店員讓我過來幫你參謀一下。”盛延卿道。

沈妤笑著搖搖頭,兩人都不是守舊的人,參加過新式的舞會,穿的更暴露的多得是,她遮遮掩掩的樣子,反倒顯得自己小氣了。

墨綠色很顯膚色,沈妤墨色的秀發披散在腦後,雪膚明眸,清麗動人,盛延卿的嘴角,多了一絲不可察覺的笑意。

沈妤很喜歡這條裙子,但店員問的時候,她又有些猶豫了。

“現在是冬天,買回去也不能穿,還是算了吧。”

在盛家,沒有舞會,這條裙子的確不會有穿出去的機會,實用性不強。

盛延卿卻徑直對店員道:“包起來吧。”

沈妤朝他努努嘴,“這條裙子也不便宜,不用這麼破費了,花錢買一條穿不到的裙子,虧著呢!”

盛延卿道:“給你買單是我的榮幸,難得有你喜歡的東西。”

沈妤微笑,她輕輕摟住了盛延卿的胳膊。

除了女裝店,兩人還逛了幾家童裝,給盛晉煦挑了些衣服,用品。

後來,逛到一家賣文具的店鋪,盛延卿為盛晉煦選了一隻鋼筆。

“現在城裡都流行用鋼筆,練習一下鋼筆字,對書法有幫助。”盛延卿道。

沈妤將鋼筆拿在手裡看,黑色的金屬外殼能映出兩人的臉,他們緊挨著彼此,像一對為孩子挑選用品的夫妻。

沈妤見過盛延卿的字,他的字遒勁有力,宛如遊龍,她忍不住想,如果盛晉煦能受到盛延卿的教導,也一定能寫出一筆好字。

獨處的時光總是很短暫,天色漸晚,兩人不得不啟程返回盛家。

有了上次車禍的事,盛延卿不敢再帶著沈妤

走夜路。

一行人緊趕慢趕,回到盛家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下來。

沈妤把買來的東西一一拿出來,“這是薑婆婆要的布匹,荷香要的香水和衣服,還有煦兒的衣服,還有這個…鋼筆。”

盛晉煦對衣服並沒有多大興趣,他徑直接過了沈妤手裡的鋼筆,拿在手裡細細把玩。

“娘親,這也是用來寫字的嗎?為什麼沒有毛?”盛晉煦瞪著黑葡萄似的眼睛問。

沈妤摸了摸盛晉煦的腦袋,“這是鋼筆,以後寫毛筆字的同時,你可以練一下鋼筆字。”

盛晉煦點點頭,拿著鋼筆去書房把玩了。

荷香在收拾沈妤的箱子,拿東西的時候,正巧看見了沈妤那條墨綠色的裙子。

她拿在自己身前比劃了比劃,又在薑婆婆身上比劃一番,搖了搖頭,這衣服的尺寸顯然不是她們中誰能穿的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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