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孟伽一眼就看見了沈雙。
整個慶功宴裡,俊男美女不少。
可像沈雙這樣出眾的,卻也不多。
她穿著上次LV壓軸秀上豔驚四座的那條長裙站在那兒,像……
孟伽形容不出來。
他隻知道,她每一處都長在了他的審美點上,就像當初在機場第一次見,他像被一顆大石頭一下砸中了腦袋,那“哐”的一聲,現在還在他腦袋裡回響,以至於他表現得像個——“舔狗”。
對,舔狗——
每天像上工一樣,兢兢業業地用大號給人打榜,獻花,留言。
當然,最近不了。
舔狗也是有尊嚴的。
他現在換小號了。
可現在,一看到沈雙,孟伽又鬼使神差地上前搭了話:
“好久不見,沈小姐。”
月前發的酒瘋、被拒絕的痛苦,來前經紀人的千叮萬囑,全讓他拋在了沈雙那雙明媚的大眼睛裡。
這邊沈雙當然不知道孟伽的糾結。
她秉著“大家以後都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前提,也朝孟伽友好地舉了舉杯:“好久不見啊,孟先生。”
軟軟的一句“孟先生”,讓孟伽死去的一顆心又複燃。
他跟著笑了下。
他一笑,臉頰的凹陷就更明顯了些。
很神奇,這人明明是古銅色肌膚、走的硬漢路線,偏偏笑起來時有種綿羊式的純情感。
因為這種特質,沈雙忍不住多瞧了他一眼。
而後,她就發現,孟伽的耳尖悄悄地紅了。
沈雙:……
還真是和季遠截然不同的人呢。
沈雙輕啜了口手中的香檳,目光漫不經心地滑過人群,宴會廳中央,香檳塔……
最後又回到正中央那一對容光煥發的璧人身上。
很巧的是,季遠今天也穿了一身燕尾服,隻是他穿起燕尾服時的感覺和孟伽完全不同。孟伽是粗獷的,健美先生一樣的腱子肉將他的燕尾服撐得鼓鼓的,而相比起他,季遠明顯要更優雅,更得體一些,他就像英倫社會裡走出來的貴族。
翟伊站在他身邊,像株柔弱的菟絲花。
她注意到,季遠似乎向她這兒看了一眼,也或者——
隻是錯覺。
畢竟,那水晶燈太刺眼了。
沈雙收回視線:“恩?你說什麼?”
孟伽的聲音漸漸傳入耳裡:“……我姑姑很喜歡翟小姐,小時候就說過,要她當兒媳婦。不過嘛,我遠哥這個人,我覺得,嘿——”
他用了個“嘿”字。
“嘿什麼?”
沈雙問。
孟伽見她感興趣,就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