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孫助理睡晚了。
前一天連夜從國外趕回,第二天又到機場去接Boss,之後跟著Boss在公司連軸轉著上了一天班,等晚上送完人,回家倒頭就睡了。
第二天醒來,都九點了。
北市的早高峰已過,但開著車到公司,還是晚了。
遲到整整四十分鐘。
九點四十。
但當孫助理到公司時,發現一向準時的季總竟然還沒到。
去總經辦公室問,一室的秘書全都搖頭回答:
“沒看見季總。”
“沒看見季總。”
孫助理奇怪,正要打電話,卻見季遠正好進公司。
皮膚異樣得白,眼下一片青黑,像是沒睡好的模樣,不過打扮卻十分齊整,頭發像剛吹過,蓬鬆地耷拉在那張英俊漂亮的臉蛋上。高定深咖大衣,襯衫,領帶,品味一如既往得優秀,見到他,甚至還笑著調侃他“忘刮胡子了”。
孫助理下意識摸了摸下巴,卻隻摸得一手胡渣,這才想起,最近忙來忙去,他已經三天沒刮胡子了。
抬頭,卻見季遠雷厲風行地掠過他,丟下一句:“孫助,還不開會?”
“哦,是,是。”
孫助忙應道,今天確實有個大會議要開。
他忙跟了上去。
一天時間,過得很快。
到傍晚下班時間,彩霞已經灑進窗裡。
孫助理難得伸了伸懶腰,旁邊甘秘書看他一眼:“累壞了吧?”
“還行。”孫助理收回手,開始整理起桌上公文包,“就是時差沒倒過來。先走了,明天見。”
說著,他拎起公文包往外走。
等他一走,總經辦的人全部湊過來:“哎,你說,季總和那位女明星到底是…怎麼回事?還記得那位翟小姐嗎,聽說都進去了!”
“你彆說,昨晚我跟了一晚上八卦,還有公司內部,法務組、計算組和公關組全在哀嚎”一女秘書讓彆人看她黑眼圈,這些高知專精類人才也酷愛八卦的,尤其還是頂頭上司的八卦。“我也一直沒睡,可慘。”
“你可拉倒吧!你有什麼慘的?”
一個男秘書道,“慘還是法務組慘。我剛才往那送文件,進去簡直沒地放腳,全都是一摞一摞的起訴書。好家夥,這得告多少人?一整個team都在加班,麵前擺著杯咖啡,後來一問才知道,從昨晚到現在,他們一共才睡了五小時,還都是在辦公室睡的。”
“得了!他們可高興著呢,這算是為Boss私人辦事,錢多。”
“可惜了李秘書那番心。”
突然有人歎了句。
所有人麵麵相覷,一個女秘書笑了下:“哪止李秘書,咱公司幾個女孩子,公關部那個,前台那位小妹妹,多少人哭了一晚上。”
“不是說分了?”
“也對,分了,不過看咱季總今天這樣,哪像失戀?不過他額頭……”
一人還要說,有人擺了擺手,“行了行了,打住,再說可就過了啊。再說,咱Boss那中人,你覺得…他能為誰失態?”
“也是。算了,都彆八卦了,明天還一堆事,散了散了。”
“散了。”
一行人陸陸續續下班。
季遠出公司大門時,太陽已經下山。
暮色爬上樹梢,路邊一盞一盞街燈亮著,他站在門口,門衛恭敬地朝他鞠了個躬,大聲喊:“季總!”
季遠點了點頭,走了過去。
門衛心中奇怪,季總怎麼不開車,卻見一輛銀色帕加尼靠邊停了下來,司機從主駕駛上下來,殷勤地替季遠拉開車門。
翅膀一樣的門被打了開來,季遠彎腰上了車。
原來如此。
季總自己不想開車時,偶爾會讓司機送。
門衛明白了,就不再往那看。
季遠上了車,帕加尼在北市的夜色中奔馳,一盞盞街燈晃過透明的玻璃窗。
季遠閉上了眼睛。
在經過一個紅綠燈時,司機突然一個急刹,他睜開了眼睛。
窗外,是一座高聳的商業大樓,大樓上的巨幅LED屏上不住地滾動著廣告,女明星淺色的貓瞳映入人疲倦的眼底。
不一會,一句廣告語浮上起來:「LV,讓你與眾不同。」
季遠閉上了眼睛。
司機從後視鏡裡看了他一眼,卻隻看到那過分蒼白的皮膚,他大部分臉都隱入暗中,讓人看不真切。
司機收回視線。
交通燈重新變為紅燈,他放開腳刹,重新讓車滑了出去。
季遠回了公寓。
昨天的一地狼藉已經讓人收拾乾淨,地毯換了塊新的,紅酒漬被擦得乾乾淨淨,空氣中飄蕩著清新劑的味道。
季遠打開了窗。
他先去泡了個澡,泡澡時閉著眼睛,過了會睜開,眼裡全是清醒,起身,擦身體,披上浴袍,經過客廳時,他從架子上選了張黑膠唱片。
唱片放入留聲機,留聲機開始慢悠悠地放起歌。
季遠躺在躺椅上,窗外是一盞一盞亮起的街燈。
整個北市的燈光都像彙聚成一點點地光源,向窗戶湧來。
季遠閉上眼睛。
過了會,又睜開眼,起身,去吧台。
調酒器,可可甜酒,櫻桃,淡奶油。
等調好,季遠看到,卻是一怔。
深紅色酒液,白色的淡奶油上一顆櫻桃。
櫻桃浮在淡奶油上。
“Angel’sKiss。”
天使之吻。
吻我。
季遠猛地閉上眼睛,過了會,睜開,拿起旁邊的車鑰匙,拉開房門,走了出去。
不多久,銀色帕加尼風馳電掣般駛出公寓,不一會,在一家酒吧門口停住,發出巨大的一聲響。
方鳴之就在酒吧門口等他,見他出來,嚇了一跳:“你怎麼穿這個?”
麵前站著個披著深色浴袍的男人。
露出的皮膚被冬日的冷空氣凍得青白,但這人似毫無所覺的,將車鑰匙丟給他:“停好車。”說完,就進了酒吧,不一會,就換了一身出來。
白T,皮衣,牛仔褲。
方鳴之吹了聲口哨:
“酷!有多久沒見你穿這樣了?”
與季遠一同出來的,還有一輛哈雷機車,黑色的機身鋥亮,他長腿跨在機身上,那卓越的頭身比就顯示出來。
季遠臉上帶了絲冷漠,他往頭上戴安全帽:“上來麼?”
“來來來!去哪兒?”
對玩,方鳴之就沒不樂意的。
但他沒想到,季遠竟然會帶他來飆車。
方鳴之還以為,季遠早就放棄這麼危險的遊戲了。
早在七八年前,一群正處於青春期的躁動少年,一到深夜,就吆五喝六地聚在一起,跑到盤山公路這邊圈地飆車。
盤山公路彎彎曲曲,在深夜時,視距不達,速度一快就會飆出去,對這幫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少年來說,是既刺激又渴望,完全能將他們過剩的青春期躁動激發出來。
但一旦過了那中新鮮期,大部分人都會淡下來。
尤其在他們圈子裡一個人直接翻出公路,最後隻找到一點殘骸時,幾乎所有人都不玩了——他們都怕了。
怕下一個躺在那的,就是自己。
隻有季遠,他整整堅持了三年。
每逢假期回來,他不是去攀岩,就是去滑雪,偶爾深夜還會開著跑車或機車出去,跑到無人的盤山公路,飆上幾圈再回去。
萬幸的是,玩這麼瘋,這人的命卻硬得很,一點傷都沒受。
大家勸了幾次,見沒事就不勸了。
可到第四年,這人突然就不玩了,隻是培養出了集郵的習慣。
機車和跑車,不論價錢,隻要喜歡的都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