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麵約在中午十二點。
中心廣場附近的咖啡廳。
甫一進門,林朝霧踩著高跟鞋猛撲上來,聲淚俱下開場一句:“阿音!姐姐對不起你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沈音之:“……”
蔻丹好高。
被迫埋胸.jpg
然後迎來第二句:“你怎麼又落到沈琛手裡去了?”
哎。
蔻丹原先是個慢性子。
那種‘天塌下來彆打擾我塗胭脂抹口紅,先壓死世上所有狗男人再說’的慢性子。自骨子裡天生的愛美,分情萬種但純良,柔弱,又無害,所以她們倆如同雙生姐妹。
如今不知怎麼的,語速飛快利落:
“昨天我頭疼到不行,半夜想起所有的事。”
“但上網查遍資料,彆說百香門了,連我記得的清幫、沈琛都沒有。民國曆史裡有的隻是上海青幫,有個壟斷上海鴉片生意的杜月笙,他才是青幫頭頭。這壓根對不上號,你說到底怎麼回事?”
沈音之沒回答。
她今天出門很聽話,墨鏡口罩、帽子圍巾,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往身上戴。隻是不小心圍巾綁成死結,好不容易才摘下來,舉目四處,“啊,沒有人。”
“這是我的咖啡廳,今天當作重要談話地點,當然沒人。”蔻丹嗔怪,“我說那麼多話,你究竟有沒有在聽?”
“有聽。”
她懶懶的:“可是你說太快,我聽完就忘掉了。”
“……”
生活不易,蔻丹歎氣。
隻得放慢語速問:
“我跳江之後,你有沒有回沈公館?”
“沒有。”
“怎麼不回去?沒了我就沒了把柄,你當回去才是。”
蔻丹一臉不解的剝著花生。
畢竟她跳江,小半是染上流感沒錢治病,實在走投無路。剩下另外大半的緣故,便是不願拖累沈音之。
沒有她,她準能回去的。
半真半假扯點謊,千萬避開逃跑的事兒。就說有人故意為難,說沈琛的仇家惡意報複……隨意找兩個說法,大不了受些教訓,怎麼著都行,總比年紀輕輕橫屍外頭好。
但沈音之搖搖頭,溫吞吞折著她的圍巾。
“回不去的。”
1938年後形勢愈發嚴峻,整個上海灘幾乎一分為二。
這邊是廢城,風雨飄搖難民無數;那邊依舊是高貴的法租界,歌紅酒綠、鴉片橫行,人們個個絕望而迷茫,活著等死,從而發展出一片畸形詭異的盛世繁華。
很多人想從這邊越去那邊。
中間必然要經過,駐紮法租界邊緣的一窩日寇。
蔻丹死後,沈音之偷摸去法租線好幾次,瞧見許多流落在外的夫人小姐,或趾高氣昂胸有成竹,或滿身狼藉眉目憔悴的找上小日本鬼子,自稱自家誰誰誰是誰誰誰,要求他們放她們進租界,日後定然重重有賞。
小日本們紛紛摸下巴,交換眼神。
一乾人操起中日混雜的語言,好聲好氣說派人前去通報,轉身勞煩她們前去一間乾淨寬敞屋子裡稍作等待。
她們進去了。
後來沈音之再沒看到她們出來。
所謂國之將滅,何來王公貴族?
所以她照原路返回,可不能栽在日本人手裡。
“嘖,日他媽的一群雜種。”
聽完內情的蔻丹一個捶桌,瞬間有點兒回到林朝霧的張揚性情。
“那接下來呢?”她點出關鍵:“你怎麼到這邊來的,怎麼又落進沈琛手裡去了?”
說來恍如隔世。
沈音之花好長時間回顧。
她死了,在他麵前;
又活了,又他麵前,又在台上唱歌。
然後他帶走她,當天晚上冷冰冰來掐她……
“我就知道。”
林朝霧紅唇白齒,緩緩咬出六字:“狗改不了吃屎。”
以前她就看不上遠近聞名的沈琛。
嫌他裝模作樣,嫌他衣冠楚楚心計深。
無論百香門裡多少女子夢想代替沈音之,成為沈先生的掌心寵。她總是媚眼如絲坐在一邊嗑瓜子,一咬一吐,呸出一口又一口的不屑之意。
左右天下男人都是狗,越不像狗越得防。
這觀點和小傻子完美契合。
隻不過,她頂多私下不屑,麵上仍需照常營業。像今天這樣正大光明的鄙夷,可謂前所未有。
沈音之定定看她兩秒,不由得笑。
“傻丫頭光會笑,怪不得狗都知道盯著你咬。”
三兩粒花生米塞她嘴裡,林朝霧倏忽一停。
下秒鐘說:“阿音,你得趁現在走。”
“我手頭有錢,家裡有人脈。就算呆在南江比不過沈琛,隻要想辦法出了國,藏個三五年不成問題。去他媽的演員歌手,我們世界旅遊去,活到老玩到老。”
“這樣好了。你回去收拾東西,想辦法找到身份證,過兩天我去定航班……不。”
哢嚓咬碎花生米,她鎮定自若地改算盤:“用身份證太容易留下痕跡,我們乾脆不坐飛機,開車走。反正我有駕駛證,其他亂七八糟的手續找我爸媽幫忙。”
?
原諒傻子的腦袋跟不上節奏。
光瞅著姐妹嘴皮子開開合合,好一通周密的計劃,壓根沒聽懂。
稀裡糊塗就被扣住手腕往後門遁走,瞥見陰暗沒有陽光的巷道,她才回神,困惑地問:“為什麼不走前麵亮的門?“
林朝霧語氣輕慢:“妹妹啊,你見過誰跑路還走正門?”
沈音之更困惑了:“我們要跑嗎?跑去哪裡?”
“天大地大,愛去哪去哪。”
林朝霧打開門,不假思索地拉沈音之,萬萬沒想到幾次都拉不動。
“你不走?”她難以理解的微微挑眉。
誰不走?
沈音之低頭,親眼看到沒有彆人,而是她自己的五根手指都緊緊攀在門把手上,死不肯鬆開。
奇怪。
明明腦子裡沒有‘我要抓住門把手’的念頭,身體卻自動這樣做了。這真的是她的手嗎?
小傻子一眨不眨看好久,想好久。
輕輕說了一聲:“我不走。”
連聲音都像是彆人的,非常陌生。
她想了想,又說:“現在不走,過幾天可能走。”
對了,這才是本來的聲音嘛。
沈音之滿意地點頭。
林朝霧則是蹙眉:“為什麼不走?”
“你可彆忘了,沈琛想掐死你。大半年不曉得掐過多少次,兩隻手都數不過來。現在不走,難道還想像原來那樣。成天被養在洋房裡,時刻得看他的臉色。他高興的時候就帶你出去溜兩圈,不高興就關著你麼?”
“真喜歡你都不帶這樣的,何況他隻是利用你。”
“誰不知道沈琛不碰煙酒鴉片,沒有家人親戚,不沾女人?他什麼軟肋都沒有,為了讓人放心,為了給人挖陷阱,這才用你、用個無依無靠的歌女生生造了一個軟肋。你在他身邊七年最清楚,他身邊死了多少人。一路走來成敗上千條性命,連手下一群群的人,來來去去生生死死好幾輪,隻剩下你和那個周笙命硬。”
“你再留在他身邊,有幾條命夠用?”
似乎想敲醒她。
林朝霧用指節敲小傻子的腦門兒,反而敲得她有點兒頭暈腦脹。
“走吧。”再次催促,“出這個門,你就自由了。”
“……可是。”
“他會難過的。”
沈音之抬起一雙眼睛,純淨,有些遙遠模糊。
仿佛穿過長長的時間走廊,回到從前無數個夜晚裡。
沈先生永遠默不作聲,獨自坐在清冷寂寂的夜裡。有時她睜眼便能看到他,瘦削的側臉凝望著窗外。好像在想事情,好像什麼都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