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問題了,”德文滿意地說道,“隻需要靜養幾天,就可以正常下床走路。”
也娜姆大嬸滿臉激動地下跪道謝,德文匆忙閃過,幾個人逃也似的離開了她的家。
“這下好了,”穆哈姆德聳聳肩,“不僅討債沒討著,還搭上了這麼多藥劑,阿裡,要是你父親知道了,又得罵你敗家了。”
德文見荻安娜麵色不善,匆忙義正言辭地批評道:“你怎麼能這麼想,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是功德無量的事兒,真主會保佑你的。”
穆哈姆德嗤笑一聲:“布德教才講功德,我們殘月教可沒有這個理論。還有德文,你至於那麼討好荻安娜麼,爛在你自己鍋裡的肉又跑不了......”
“穆哈姆德!”荻安娜惱怒地轉向他,嚇得穆哈姆德匆忙逃跑。
阿裡帶著他們出了城郭,走向了附近城外的一個小村落,一個叫買買提的牧民在這兒替巴依老爺管著駱駝群。
這回,他們誰也沒再提討債的事兒,不然誰知道會再整出什麼幺蛾子?
“下午好,買買提大叔。”阿裡向他客氣地打招呼,“我們要挑選四頭駱駝,明天或者後天我們要進沙漠,我和父親說過了。”
阿裡家的駱駝都被買買提養的很好,個個軀體高大,脖頸粗長,彎曲如鵝頸。背上有兩個高聳的駝峰,毛很厚實,皮毛呈健康的紅褐色。這也不奇怪,摳門的巴依老爺一定很嚴苛,所以他的駱駝才會被養的那麼好。
德文捂著鼻子走進了駱駝群,駱駝的味兒很大,比馬要大得多。想想一路上要騎著這玩意兒,就讓德文一陣頭疼。
肯茜也嫌臭,她躲得遠遠地,並讓德文快點找找有什麼能夠封閉嗅覺的魔法,有時候,即便是掩耳盜鈴,也是有必要的。
若說相馬德文可能還能說道說道,但是相駱駝可就不是他的專業了。買買提大叔告訴他們,蹄子越大的駱駝越好。
“蹄子大的駱駝,適合在沙地裡行走。”買買提介紹道,“你們要多多的帶豆餅和鹽巴,駝峰雖然能儲存能量,但那隻是最後的保險,沙漠裡很容易迷路的。”
幾個巫師對此倒是不擔心,迷路有什麼大不了,一個傳送門,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德文開口問道:“現在是夏天,天氣這麼熱,這些駱駝怎麼還留著這麼長的毛?我們需不需要把它們的毛發剪一剪再上路?”
“這你就不懂了吧,”阿裡嫌棄德文這個外行亂出主意,“厚毛發可以反射陽光,減少水分的喪失。要知道水是沙漠裡最寶貴的資源,被剃了毛的駱駝會多出汗避免過熱,這就得不償失了。另外,皮毛同時也有隔熱的作用。”
買買提讚同道:“是的,在沙漠裡,防曬比防暑更重要。”
駱駝的負重能力很強,他們四個巫師也沒什麼馴獸經驗,所以一人騎一個便是極限了。好在對常人來說危險無比的沙漠,對巫師來說,就隻是普通的旅行而已。相比之下,還是他們的任務更讓人頭疼。
德文正在這麼想著,就見到一隻紙疊的信鴿飛了過來,是元老院特有的信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