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新代言(1 / 2)

葉淳目前就隻有GUCCI的I係列珠寶這一個代言,當時的代言費是兩年750萬,外加200萬的動態肖像使用權,然而以現在的趨勢來看,就這點錢怕是很難再請到葉淳做代言了。

要知道他與GUCCI達成合作意向已經是九月初的事情了,而現在是十一月下旬,滿打滿算也才過了兩個半月而已,葉淳的身價就迎來了一次不小的增長,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GUCCI可算是做了筆相當劃算的買賣,如果不是時間太短,他們估計都該找拉伊奧拉商量進一步合作的事宜了。

據拉胖子所說,他為I係列珠寶拍攝的廣告片投放市場後取得了相當不錯的反響,熱度和討論度都不低,最關鍵的是,珠寶本身賣得很好,好到了珠寶設計師都曾經向葉淳打去過祝賀電話的程度。

但由於從未花心思去了解I係列的銷量,他也沒那個閒情逸致去檢索自己的廣告片及其評價,所以葉淳本人對於所謂的“反響很好”完全沒有概念,他就隻知道GUCCI方麵對他很滿意,自己並沒有搞砸那份代言工作,僅此而已。

至於他的商業價值是否在係列珠寶的熱賣中得到了證明,這種商業價值又是否能與他不斷高漲的人氣相輔相成,進一步拔高他的身價,那都是拉伊奧拉這個經紀人應該考慮的事情,葉淳不想在這上麵浪費太多精力。

反正隻要他好好比賽,然後在拍攝宣傳資料時儘全力配合品牌方的合理要求,就算是完成合同所要求的義務了,至於拍攝出來的成品會得到何種評價,那也不是他在事後緊盯著網絡動向就能改變的,倒不如做好自己的事,以免被那些不重要的評論影響到狀態。

事實上彆說關注廣告片投入市場後所產生的反響了,葉淳就連GUCCI在巴黎時裝周所舉辦的2011春夏時裝秀都沒去,畢竟那時候可是布萊克浦全隊遭遇體能危機的關鍵時刻,就算收到了GUCCI的邀請函,他也不可能在那種時候丟下隊友去參加勞什子時裝周。

可以說除了拍攝官方宣傳素材之外,沒有社交賬號、不曾參加過站台活動、也從未在公開場合誇讚過GUCCI的葉淳壓根就不像是一個正經代言人該有的樣子,然而就算如此他所代言的珠寶係列銷量依舊很出色,所以GUCCI方麵也不在乎他還有沒有做那些額外的宣傳。

隻要能引起話題、能夠帶動銷量,那他就是一個優秀的代言人!

“這兩份是來自於PaulSmith(保羅·史密斯)和Dunhill(登喜路)的報價,兩家都是英國本土奢侈品牌,而且都是做男性時裝起家的。”

拉伊奧拉一邊從文件中抽出兩份擺在葉淳麵前,一邊用三言兩語就點出了其中的關鍵:這兩個品牌是直接競爭對手。

“最主要的是,他們這次找你代言的商品都是香水,這代表著你隻能從中選擇一方合作。”

一般來說,明星是不能同時代言兩個同類型商品的,比如你與可口可樂合作,那百事可樂的代言就與你無關了,再比如葉淳代言了I係列珠寶,那他就不能再接其他首飾的代言,哪怕彼此間價位不在一個層麵上也不行,這都是明文寫進合同裡的條款。

而這種原則同樣適用於眼前的狀況,葉淳本身就隻能為一個品牌代言香水,哪怕PaulSmith和Dunhill同時向他拋出了橄欖枝,他也隻能選擇其中一位。

PaulSmith和Dunhill都是英國本土十大奢侈品牌之一,因為本身主營男性時裝,再加上營銷也做的不多,所以他們在世界範圍內的知名度肯定沒辦法和Burberry(巴寶莉)這個靠風衣與格子聞名全球的奢侈品牌相比。

嚴格說起來,他們與Burberry已經不能算是同一種企業了,現如今的Burberry品牌雖然還由Burberry家族所掌控,但總設計師早已不是當初的創始人Thomas·Burberry,他們已經像LV、愛馬仕等大牌一樣走上了外聘設計總監的道路,Burberry家族基本隻負責商業運營。

而包括PaulSmith、Dunhill、AlexanderMcQueen(亞曆山大·麥昆)、Vivienne(薇薇安)在內的英國本土奢侈品企業則幾乎都是設計師品牌,他們的總設計師就是創始人本尊,所以品牌服裝會更傾向於表達設計師自己的想法,雖說也會有一些向市場示好的設計存在,但整體商業化並不高,放大到全球範圍內當然就比較小眾。

當然,他們也就是和那些頂尖奢侈品相比才小眾,歐美地區的實際知名度還是不低的,尤其在英國本土,完全沒聽說過他們的才是少數,PaulSmith甚至還是曼聯隊的讚助商,曼聯球員出席球隊正式活動時都穿他們家的西裝。

葉淳記得自家老爸出國巡演時就曾經買過一套PaulSmith的西裝當做演出服,好看是真好看,悶騷是真悶騷,貴也是真的貴!

06年那會兒花了三萬多,就這還隻是成衣,店裡的裁縫會幫忙修改腰身與肩膀幾個部位,但那和定製沒啥關係,可以說是一個普通家庭很難承受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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