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1 / 2)

宋琛認識江北辰,源於一場吵架。

沒錯,就是吵架。

宋琛穿到新世界以後,簡直感覺像是獲得了第二次生命,世界雖然陌生,但是他覺得特彆暢快,不像以前常常覺得喘不過氣來。

適應了新生活和新身份以後,他發現如今他作為宋琛琛,什麼都好,就是有一點不好,沒錢!

能找到的資產加起來也才幾萬塊,也太少了吧,都不夠他買個包!

過慣了好日子的他,怎麼能過這種窮鬼的生活!

照了照鏡子,也很普通,主要是發型太普通,一看就是十幾塊錢理發店做的,仔細端詳了一下鏡子裡的自己,五官還是好看的,雖然跟他原來的不能比,但收拾收拾,也是個小帥哥,尤其是皮膚好,很白,身體有點瘦,但好在個頭不算矮。

於是他立即去了一家高檔理發店,讓店裡的發型師給他設計了一款新發型,剪完頭發他又去逛街,準備買了幾身符合他審美的衣服。看了看鏡子裡的自己,脫胎換骨來形容都不過分。

宋琛用手捋了一下頭發,覺得現在的自己順眼多了。

人是順眼了,可是錢包卻扁了。

他就開始想辦法賺錢。

他其實知道自己的毛病,太循規蹈矩的工作他做不了,招聘網上看了半天,打算去做銷售。

奢侈品的銷售,他覺得他很合適,哪個牌子他不了解呀。

認識江北辰,就是在他做香水銷售的時候。當時一個客人很龜毛,擺明了就是來蹭小樣的,宋琛都眼熟他了,知道他也不會買,又煩他一直試這個試那個,就有點心煩,結果那客人不高興了,說他態度差,歧視人。

宋琛沒吃過苦,乾銷售就已經夠憋氣,火爆脾氣一下子就被那客人點燃了,倆人對著罵,他罵人不帶臟字,但特彆狠,眼睛也毒,屬於看準了彆人心虛什麼,就越往對方的那個缺點上懟的人,最後對方罵不過他,直接要伸手打他。手還沒落到他臉上,就被旁邊一個男客給攔住了。

那人就是江北辰。

照江北辰的話說,他們倆認識,始於一場“英雄救美”。

宋琛一開始和江北辰交往,就是想給自己多留條路,普通男人很少有人用香水,而高檔的男士香水,其實顧客經濟水平都不會太差。江北辰說喜歡他,要追他,他就想著多了解了解對自己也不是壞事,萬一將來自己房租都付不起,還有個可以去的地方,何況江北辰個頭高,長的也不賴,很乾淨的一個男人。

但江北辰對他,用江北辰的話來說,是“一見鐘情”。

宋琛並不是特彆帥,五官就是路人帥哥的水平,但他穿著黑西裝,白襯衫打著黑領帶,三七分的斜背頭,白白淨淨瘦瘦高高的往那一站,就“有一種彆人都沒有的氣質”。

二十幾年金尊玉貴養出來的那股勁頭,在淪落成為賣香水的灰姑娘以後,平凡的境況配上不平凡的氣質,很特彆,矛盾又性感,叫江北辰一眼就迷上了。

其實美貌這東西到了一定程度,一般好看和特彆好看在吸引人的程度上並沒有壁壘,正相反沒有了給人的那種遙不可及的感覺以後,追他的人反倒更多了一點。

儘管他再三申明他是個無父無母的窮光蛋,同事們還是一直都認為他是出來體驗生活的富二代,沒辦法,有貴公子的範兒,穿的還都是名牌。

宋琛是不懂他那些同事們的生活態度的,賺那麼多錢卻還都過的緊巴巴的,沒必要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怎麼樣,他一個同性戀,沒有父母要贍養,也不會有老婆孩子,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也沒有人能管他,他特彆享受如今這個自由自在,獨自一人想怎麼過怎麼過的生活。

江北辰說,宋琛身上最讓他著迷的,就是身上那股自由奔放的勁。

“你知道你最讓我動心的是哪個時刻麼?”

宋琛拿著一罐啤酒,斜眼看他:“哪個時刻?”

“就是和你剛認識不久的時候,有次和你一起去酒吧,玩到淩晨一點多,出來的時候你撒酒瘋,拿著酒瓶子在沒什麼人的大街上走,很鬨騰,但是我就是特彆喜歡你身上那股勁,說不好,就覺得你這人活的很痛快,自由,又莫名的,很叫人心疼。”

江北辰一路都是好孩子長大的,成績優異,家境優渥,性格穩重溫和,宋琛身上的那些特質大概也是他想要而沒有的。他人生中最離經叛道的事,大概就是對宋琛一見鐘情,還主動追了他。

宋琛聽了他這些話就笑,要親江北辰的嘴巴,江北辰臉有點紅,但是沒動。

周圍偶爾有路人走過,還偷偷打量他們倆。

這個世界對同性戀沒有那麼寬容,同性戀大都掖著藏著,宋琛習慣了原來那個同性戀和異性戀沒有任何區彆的世界,改不了,他也不在乎。

這股灑脫的勁讓江北辰也很喜歡,有時候很緊張,但也很興奮,由著宋琛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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