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2 / 2)

張冬梅氣憤當頭,和陳振扭打在一起。

梁芳是現場的唯一目擊者,陳振先拿出菜刀,宿舍本身就帶有可以煮飯的地方。

因為張冬梅個子矮小,又是一個女的,打不過陳振。撿起醬油瓶子砸陳振。陳振隨手操起一把菜刀,朝張冬梅身上揮。

張冬梅拿醬油瓶子砸中陳振的頭部,刀從陳振手中掉到地上,張冬梅撿起刀,朝陳振身上砍。“

xx中院的判決書稱,案發當晚12時許,住在四樓的員工董某被三樓的吵架聲吵醒,聽到樓下張冬梅喊著“太欺負人了”的話,後聽到陳振呼喊救命,聽到三樓有人從樓梯往下跑的聲音。員工史某也作證稱隱約聽到陳振喊“你饒了我吧。”

陳振後來被砍倒在地上不能動,脖子上被砍了一個很大的口子,地上有一攤血,因為梁芳和張冬梅不確定陳振是否已經死了,她們很害怕,就逃走了。

判決書顯示,據法醫鑒定,陳振遭銳器多次砍擊,頭部、頸部、上肢等部位有三十餘刀痕,致使右頸總動脈、頸內靜脈斷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張冬梅回憶,她和梁芳逃走時,慌亂中沒有帶任何東西,身上僅有兩百多塊錢。

借著微弱的月光,她們逃到了郊外山裡。張冬梅並不了解確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她隻記得,逃亡的日子,就是從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靠給人種蔬菜打工討口飯吃。

大多數時候,她們住在用塑料布臨時搭的棚子裡,一個月下一次山,買生活必需品。聽到警車響,就以為是來抓她們的。

張冬梅說,逃亡中,她常常想家中的兩個女兒。她離家時,大女兒5歲,二女3歲。

生活的困頓對張冬梅和梁芳來說還不是最苦的,想家和壓力才是最苦的。

有時候她們會想,還不如被抓住了,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結束了。

有一天,梁芳說,“我們不能這樣下去了,我們去投案自首。”

三年逃亡生活結束了。

梁芳和張冬梅突然返家,像乞丐一樣出現在村裡麵。

留在家裡的兩個女兒已經不記得母親的樣子,躲在父親身後。

張冬梅丈夫找了張冬梅三年。三年前,xx市來的警察找到他家,告訴他,張冬梅殺人潛逃了。張冬梅丈夫說,他不相信他老婆會殺人。

他去找過張冬梅幾次,並托外出打工的老鄉打聽張冬梅的下落,均沒有線索。

村裡人聽到張冬梅殺人的消息,都很吃驚,在他們眼裡,張冬梅老實木訥。

張冬梅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張冬梅老公和她談了一通宵。張冬梅老公勸她投案自首,張冬梅說,那時候看到自己的好友,好妹妹被xx,頓時失去理智,用刀砍了對方,隻是下意識的動作,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刀,也沒想到會砍死陳振。逃亡這些年,日子過得很不踏實,也照顧不到孩子,為了孩子能有穩定生活,她願意自首。

回家第二天,張冬梅和梁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逃亡的日子把她們兩人折磨得筋疲力儘,看起來已經人不像人。

當年夏天,張冬梅被xx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由於沒有錢請律師,xx市中院為張冬梅丈夫指定了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xxx為辯護律師。開庭前,法官和律師找張冬梅丈夫談過話,問家裡是否能拿出錢來,如果給被害人家屬賠償十萬,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以儘量判刑判得輕一點。

張冬梅丈夫這些年為了找張冬梅,弄到家無分文,整個親戚朋友都借了也湊不齊十萬,他想過貸款救張冬梅,但沒有資產,貸不到款,最終沒能給被害人家屬民事賠償。後來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冬梅無期徒刑。

大家都沒有料到會判無期徒刑。

沒想到陳振有強奸犯罪在先,張冬梅和梁芳是正當防衛,而且也有自首情節,但是最後隻能放棄上訴,沒有錢請律師,沒有錢賠償,沒有錢上訴結果是徒勞的。她們隻能接受這個結果。

其實,我也覺得這個判決無期徒刑過重了。

但我無能為力,我不能改變她的命運,好在是,她努力拚命的表現,這個可憐的女人,已經減刑了,從無期減到了十三年,也就是說,她不屑的努力下,從無期,到了十三年,已經蹲了九年,還有四年就可以出去了,但是在這節骨眼上,她出了問題了,越獄!

越獄,這可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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