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那手下早就跑來了,而薛明媚剛過去,所以他應該不知道的。
那就隻能等待陳遜的好消息了,讓陳遜去抓個她身邊的保鏢來問。
我囑咐了龍王小心後,掛了電話。
原本打算和王達出去喝酒,但陳遜給我打來了電話,說跑去沙鎮那邊,伺機潛伏,把薛明媚的保鏢抓來了一個。
我倒是好奇了,那麼容易嗎,而且,抓的是保鏢嗎。
就在我們飯店後邊,我過去了。
我不想出麵,就在上麵看。
一看到那家夥,我就認出來了,肯定是了,這家夥那天晚上,開著那輛專載薛明媚的車來燒烤攤吃東西,被我們揍了一頓,而他臉上的傷還沒消。
我讓陳遜問他幾個問題。
陳遜下去了。
陳遜問他道:“你是環城幫的人。”
他不說話。
陳遜說道:“你知道不說話,會是什麼下場嗎。”
他開口了:“你們抓我來乾什麼。”
陳遜說道:“你是我們敵人,你說我們抓你來乾什麼。但今天抓你來,也隻是為了問你幾個問題,如果你照實回答,我們放了你,如果騙我們,那就對不起了。”
他看著陳遜。
陳遜問道:“那個女的,是誰。你們平時開車,做她保鏢司機的。”
他說:“不知道。”
陳遜說道:“有種。”
陳遜讓手下裝了一大桶塑料加侖桶過來,然後讓手下把他的頭直接按在了加侖桶裡麵。
一會兒後,他開始掙紮,劇烈的掙紮。
在嗆得差不多,漸漸動不了後,陳遜讓手下把他拉出來。
這家夥癱倒坐在地上,背靠著加侖桶,頭上臉上全是水,咳得一動不動。
陳遜說道:“既然不想說,那就不用回去了。”
他慢慢的恢複了過來,然後很有骨氣的站了起來:“殺了我吧。”
陳遜突然的掏出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你以為我不敢嗎!”
他看著陳遜,眼睛裡有害怕,但害怕,也不說。
陳遜問:“到底是誰,那女的!名字!”
他說:“不知道!”
陳遜閉上了眼睛。
我還真怕他一刀劃過去,那廝就血噴出來就掛了。
陳遜退後,對手下揮手:“折斷他的兩隻手。”
手下上去,四人,兩人一邊,按著那家夥的兩隻手,然後用力。
陳遜大聲問:“她到底是誰!”
那家夥還是那句話:“不知道!”
有骨氣,不怕死,是個漢子。
我喊道:“放了他!”
他們都看上來。
我對陳遜說道:“放了他吧。”
陳遜讓手下放了他。
那家夥看了看我,然後一聲不吭,頭也不回的走了。
陳遜上來了,我遞給陳遜一支煙,說道:“這家夥很有骨氣。”
陳遜說:“對,確實有骨氣。”
我說:“請到這樣的保鏢,是她的榮幸。”
陳遜問我:“抓來也沒用,那怎麼辦。”
我說:“那隻能我自己去問她了。不過,她應該不會告訴我的。哦對了,龍王他們西城幫和他們環城幫在沙井打了一架,還沒打兩分鐘,被趕過來的警察抓了各幾十個,都被關著了。帶頭的那個阿亞,胡子哥,估計要背黑鍋,關幾年了。”
陳遜說:“關幾年,那麼嚴重。”
我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看怎麼判了。”
聚眾鬥毆主要是指出於私仇、爭霸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而成夥結幫地毆鬥。聚眾,一般是指人數眾多,至少不得少於3人;鬥毆,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鬥,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彆。聚眾鬥毆多表現為流氓團夥之間互相毆鬥,少則幾人、十幾人,多則幾十人,上百人,約定時間、地點,拿刀動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傷亡和秩序的混亂,是一種嚴重影響公共秩序的惡劣犯罪行為。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嚴刑處罰。其餘人則不為罪。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對直接行為人及直接責任人,依照刑法有關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處罰。
而胡子是作為了首要分子,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會少了。
沒辦法,他們出來混的,都有做著可能有這麼一天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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