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2 / 2)

秘密 若花辭樹 6874 字 8個月前

木子有些為難:“時間太長,我也記不清,隻能儘量記。”

沈眷點頭,讓林默給她紙和筆。自己站起身,到隔壁房間去。

顧樹歌跟著她,劉國華也跟了上去。

這是一間套房,隔壁是小型會議室。劉國華就說:“出事那天是您生日,凶手如果提前知道她會回國,就能推測出她肯定會去那家店,再結合航班,也不難推斷出她去那家店的時間。”

沈眷也是這個思路。木子給出的名單是個調查方向。

“張猛那邊,供認了的確有人收買他,他們是電話聯係,那台手機是老人機,號碼是不記名的,查不出歸屬地,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凶手第一次聯係他,是案發前五天。”

說明案發前五天,凶手就確切知道顧樹歌會回國了。

調查推進得很慢,但不是毫無進展。

沈眷讓林默安頓了木子,自己就先回家了。顧樹歌坐在副駕駛座上,想著木子最後給出的那張名單。

總共列了八個人,都是認識的。她想要深入回憶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車,她所關心的就隻剩下怎麼更好地和沈眷交流這一件事。

現在最關鍵的是怎麼節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車的時候,顧樹歌還在想這個,沈眷忽然說:“人家追你,你都沒發現嗎?”

顧樹歌一臉茫然,半天才反應過來她說的什麼,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聽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邊,沒說話。

走進家門,沈眷讓還在家裡的傭人們提前下班,然後找了一個小小的玻璃皿,去了書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麼辦法節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顧樹歌看得暈眩,連忙說:“夠了夠了。”

沈眷沒吝惜,等到她覺得差不多了,才包紮了傷口。然後從筆筒裡選了一支最輕的簽字筆,說:“你沾點血,然後去拿筆。”

顧樹歌眼睛一亮,對啊,隻要她能拿筆,就不用蘸著血寫字,這個辦法比把血液稀釋還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後拿筆。

沒拿動,筆在桌麵上微微搖了一下,連桌麵都沒離開,就靜止不動了。

“太重了。”顧樹歌歎了口氣,她拿不動。

沈眷看到了過程,能猜出一些,就問:“拿不動嗎?”

桌麵上慢悠悠地出現了一個勾。

沈眷就拿起簽字筆,想要拆開,取出裡麵的筆芯,但是沒成功,這支筆是一體式的,沒法拆。

“不然去買支更輕的筆。”顧樹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來,打開書架下麵的櫃子,從裡麵翻出一隻盒子來,打開盒子,紅色的綢緞裡襯上躺了一根羽毛筆。

“這是顧叔叔的收藏,你試試能不能拿得動。”沈眷把羽毛筆拿出來,放在桌上。

顧樹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動了,雖然還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動。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開墨水,又攤開一張紙,說:“你用這個,寫個字試試。”

羽毛筆憑空飄起來,蘸了墨,然後自己在紙上書寫。隻是簡單地畫了個圈。

顧樹歌高興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乾了之後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麼隻要羽毛筆不壞,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著羽毛筆在空中上下一躍,幾乎能腦補出顧樹歌開心地原地跳躍的模樣,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聲道:“你多寫幾個字。”

顧樹歌馬上低頭書寫,一口氣寫了一長串:“那個男生表現得特彆油膩,我能不跟他接觸,就儘量躲著他,哪裡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慣羽毛筆,還是依舊太沉,用不動。一句話她寫了三分鐘。

沈眷耐心看著,心情愉悅放鬆,等到她寫完了,才說:“小歌,你看我們現在這樣看不見摸不到,但能通過文字交流,互相問候,互相關心,像不像……”

她說到這裡停頓下來。

像網戀!顧樹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見麵,不能擁抱,但是相互關懷,心很親密。像網戀!網戀也是戀。她眼睛裡的光芒超級亮,心跳得飛快,超緊張。

“像許多年前流行的筆友,聊著聊著,就會不見。”沈眷接上剛剛的話。

顧樹歌:“?”

作者有話要說:  顧樹歌:網戀選我我超甜。

謝謝師妹的長評,愛你~

明天(2月14日)這篇就入V了,謝謝大家的支持,我會好好更新噠(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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