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醫生的診所離家裡挺近的,差不多半個小時就能到。近也是他能成為顧家的家庭醫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過來,還有十來分鐘,顧樹歌就盯上了沈眷的手心。
沈眷的手心軟軟的,點一下,觸覺特彆好。
“過會兒沐醫生來,你就留在書房裡,我給你播有聲讀物,讓你解悶,好不好?”沈眷問。她想問一些怎麼儲存血液,再要一些抽血的針筒之類的工具。總不能每次都割破手指,那也太血淋淋了。
顧樹歌馬上就在她的手心畫了個叉。她低頭看到她的手指,隔著創口貼輕輕點了一下,示意她不要忘了處理傷口。
這個口子,真的劃得挺深的。
沈眷明白她的意思:“不會忘的。”見她不肯獨自待在書房,也沒有勉強。
沐醫生很快就到了。沈眷站起身,看到桌上的符袋,順手收進口袋裡。顧樹歌跟在她邊上,留意到她的動作,產生了一個疑問。
惡念害怕的是沈眷,還是符袋?
走到客廳,沐醫生已經進門了。他來過顧家許多次,一切都是熟門熟路的,看到沈眷,跟她熟稔地打了個招呼:“沈小姐今天在家?”
沈眷招呼他坐下,說:“有些事要請教沐醫生。”
沐醫生當然是知無不言。
他已經六十多歲了,看起來還是很年輕的樣子,不過顧樹歌見過他四十來歲的模樣,記憶中一對,還是能對比出不同。雖然看起來年輕,但其實比那時候要老了許多。
她突然想到,沐醫生稱呼沈眷還是沈小姐。他往來顧家那麼多年,可以說是他們家的舊交故友了,沈眷嫁給哥哥的事,他不會不知道,為什麼還是稱呼沈小姐,而不是顧太太?
還有家裡的傭人也是,都沒有改口。
是因為哥哥過世後,又改口回來的嗎?
顧樹歌走神地想道,她下意識地轉頭,看向身後的牆上,那裡有一幅顧易安的照片。他站在沙灘上,對著鏡頭,笑容明朗。
襯衫西褲,頭發梳得整整齊齊的,哪怕袖口挽起,領口也解開了兩顆,都架不住他那一身隨時都能召開董事會的氣場,完全沒有旅遊休閒的感覺。事實上,他拍完這張照片沒多久,就馬上回了酒店,參加了一場臨時電話會議。
照片是一樣很奇怪的東西,它給人的感覺,會根據時間的流逝而變化。當年這張照片剛照下時,顧樹歌看了隻嘲笑了顧易安工作狂,現在再看,這張照片突然有了歲月的痕跡,哥哥的笑容都像遙遠了起來,讓人無比的懷念。
沈眷看到照片,也會像她一樣,想念哥哥嗎?顧樹歌想。
肯定會的,沈眷這麼長情的人,兩年時間,她怎麼放得下。
那她什麼時候才能放下?顧樹歌又想。
她希望沈眷放下,為的不是自己,她已經變成鬼了,和她陰陽相隔,已經沒有陪伴她的資格了。她希望沈眷放下是因為餘生漫長,記掛著一個早已離開這個世界的人,太辛苦了。
愛意和四年得不到回應,是很折磨人的。她知道,所以不想沈眷受這樣的折磨。
“這就是采血針?”沈眷的聲音傳來,將顧樹歌的思緒拉了回來。
她手裡拿著一條采血針,沐醫生推了下眼睛,說:“是啊。”又從醫藥箱裡拿出一袋血,問,“你要血包做什麼?”
沈眷沒有回答,沐醫生也就一問,她不答,他也不會追根究底,看到她手指上的創口貼,就順便給她處理了一下傷口,一邊處理一邊說:“這麼深,怎麼割的,也不小心些。”
他算是看著這家的孩子長大的,語氣不免就帶上了長輩的關懷。沈眷笑了笑,說:“不小心弄的。”然後又問,“我想知道一些獻血的事。”
沐醫生有些意外,道:“你要獻血?你的健康狀況還不錯,一次性可以獻400毫升,法律規定,六個月獻一次,再多就要影響自己的身體了。”
他以為是顧氏的公益活動,董事長要帶頭獻血,就說得特比細致,獻血前要怎麼樣,獻血後要怎麼樣,吃什麼補血,都說了一遍。
沈眷聽了,想了想,又問:“那麼血站得到的血液怎麼保存呢?”
“獻血車裡那種血液保存袋裡麵有抗凝成分和營養液,這種可以保存一個月。”
顧樹歌聽出來了,沈眷是在考慮怎麼保存血液,然後隨身攜帶,以備她使用。好麻煩,按照這種說法,沈眷至少一個月取血一次。
她怎麼老給沈眷添麻煩。
“那麼,靜脈采血有什麼步驟,從哪個部位采?”沈眷又問。她一問完就感覺到身邊那人的沮喪低落。
好像得很強烈的情緒,她才能感覺到一點,普通情緒,她是感受不出的。沈眷一麵聽沐醫生講解,一麵攤開手心,看似隨意地放在膝上。
過了一會兒,手心就癢癢的,小歌開始寫字了。
“對不起。”她在她的手心裡寫。
她就知道她會內疚,所以才想讓她留在書房。沈眷暗自歎了口氣,拿出手機,打開備忘錄,打了一行字,眼睛卻仍是看向沐醫生,聽他講靜脈采血的注意點。
顧樹歌湊過去,看她的手機,手機上隻顯示了六個字:“不是小歌的錯。”
她在安慰她。可是一點也沒安慰到。
被謀殺不是她的錯,變成陰鬼留在這裡也不是她的錯,但是確實是她給沈眷造成了,負擔,給她添了許多麻煩。
感覺到身邊的沮喪內疚沒有消失,反倒濃烈了些。沈眷更加無奈,隻想等沐醫生離開再好好安慰她。
沐醫生講完了靜脈采血,沈眷就送他離開了。她沒有跟他要采血針,沐醫生出診,醫藥箱裡當然不會準備抗凝劑。沒有抗凝劑,要了采血針也沒用,而且她問了這麼多,再要設備,就顯得奇怪了。不如明天一起去彆的地方買。
送到門口,沐醫生遲疑了一會兒,才說:“小歌的事,我聽說了。”
沈眷的神色就沉重起來,顧樹歌跟在她身後,用手指摸了摸她的手腕。
跟其他人總把沈眷看成是顧家的養女,總覺得她是外人不同,沐醫生是看著他們三個長大的,在眼裡沒什麼內外之分。這三個孩子,是真的不容易,父母過世,他們都還沒成年,手握萬貫家財,卻沒有守護的能力。
外麵有商場上的對頭、集團裡的股東相逼,內部幾個叔叔也隻想著怎麼從他們手裡爭好處,沒給過半點幫助。三個人,一個八歲,兩個十五歲,都還是連這個世界是什麼樣的都鬨不明白的年紀,就要麵對殘酷的爭搶。
他們能守住家業不容易。更難得的是,他們三個的本心都不壞,三個叔叔這麼對他們,重新掌控顧氏後,他們也沒報複,好好地過自己的日子。
可誰能想得到,情形安穩下來沒幾年,先是顧易安得了癌症,英年早逝。現在,顧樹歌又死於謀殺。
三個相互扶持的人,就隻剩下了眼前這一個。
他歎了口氣,誰能想到這麼世事無常呢。
“你要保重。”多餘的話也沒必要講,沐醫生簡單慰問了一句,就告辭了。
沈眷看著他上了車,才關上門。
庭院裡的燈亮起,兩側草坪裡的雪在燈光下,鑲上了一圈銀色的邊。顧樹歌感覺不到寒冷,但是看著枝頭搖擺,也知現在一定是風雪呼嘯,寒意逼人。她催促沈眷快回屋,方式就是在她的手上飛快地戳了三下,營造出急切的氛圍。
難為沈眷竟然能讀懂她的“手語”,加快了步子,回到室內。
血袋躺在客廳的茶幾上。沈眷拿了個玻璃杯來,把血液倒進去,然後從口袋裡拿出符袋。
顧樹歌坐在她身邊,坐姿端正,目光隨著沈眷的動作而移動,她有點緊張,希望彆人的血滴到符袋上後,也能讓她碰到,那沈眷就不用儲血了。
沈眷找了一根棉簽,在血裡蘸了一下,然後用棉簽,碰了一下符袋。黃色的布料上沾了一絲鮮血,格外顯眼。
顧樹歌屏息看著。於是她就看到了符袋“吃掉”這些鮮血的一幕。
速度很慢,但很堅決,猩紅的顏色一點一點地被布料原有的黃色吞沒。過了五分鐘,鮮血徹底消失。
它真的吃血。
顧樹歌毛骨悚然,客廳燈開得很亮,她還是忍不住往沈眷那邊坐了坐,險些要重到沈眷身上去了。
沈眷卻顯得很鎮定,拿起符袋看了看,仔細確定了,才道:“消失了。”
顧樹歌心生佩服,果然還是姐姐厲害,一點都不害怕的。
“你試試去碰那杯血。”沈眷又道。
顧樹歌吸了口氣,伸手去碰那杯血。其實,她已經預感到不會碰到了。因為她對這杯血依舊毫無食欲,不像沈眷的血,光是聞著,都能食指大動。
於是,真的失敗了。
她還是碰不到這杯血。
感受到身邊那人情緒中的失望,沈眷就知道肯定沒有碰到。
等著顧樹歌在她手心畫了一個叉,沈眷才說:“沒關係,我們現在已經找到很省血的辦法了。”
可還是要用。顧樹歌在她的手心寫了一個“疼”。
沈眷感覺著手心的輕癢,眼中已有了笑意:“不疼,我們有科學的辦法,隻需要一個月取一次血,存起來,就可以了。你聽到沐醫生說的了,我的健康狀況很好,半年能取400毫升血,這麼多,給我們小歌用綽綽有餘了。”
她並不是那種很感性的人,喜歡用理性解決問題。除了今天太過突然,割了自己兩次,沈眷當然是選擇傷害最小的辦法。
隻是將傷害減到了最小,但並不是沒有傷害。顧樹歌還是內疚,但她知道她內疚,隻會讓沈眷挖空心思地來安慰她,沒有任何好處。
於是她在沈眷的手心寫了一個“嗯”,又轉開了話題,寫了“晚飯”,示意沈眷,該吃晚飯了。
但沈眷卻沒有立刻走,而是問:“你記不記得以前家裡養的那隻邊牧?”
顧樹歌當然記得,那隻邊牧比她年紀還大,在她上初中的時候,就壽終正寢了。但她對邊牧的印象很深,她在沈眷的手心畫了個勾。
“那隻邊牧特彆聰明,顧叔叔很喜歡它,家裡有三個傭人是專門照顧它的。它每天吃的肉都是空運過來的,還有專門的營養師為它製定精細的食譜,每天都要出門遛彎,去哪裡都是它說了算。”沈眷記得的要比顧樹歌多得多。
因為養得精細,所以這隻邊牧特彆長壽,過得也很快活。顧叔叔照顧得精細,他過世後,他們照顧這隻邊牧也延用了之前的方式,把它養得舒舒服服的。到了老年,它也沒什麼病痛,走得很安詳。
“還有李阿姨的寶寶,你記得嗎?”沈眷說完了邊牧,又說起一個小寶寶。
顧樹歌還是在她手心畫了個勾。李阿姨是媽媽的朋友,她家寶寶,顧樹歌還是在八九歲時見的,之所以還記得,是因為那個小寶寶特彆愛哭,他一哭李阿姨全家都很著急,圍著他轉,一直哄到他不哭了,大家才能鬆一口氣,做自己的事。
這個緊張溺愛的架勢,讓顧樹歌印象深刻,哪怕他們家這樣富了好幾代的,都沒這麼疼孩子的。
“李阿姨和她的丈夫努力十幾年,才有了這個寶寶,他們家本來都做好了不會有孩子的準備,所以這個寶寶是意外的驚喜,大家都很疼他。不過他長大一些後,家人就沒那麼溺愛了,怕把他慣壞了,把他養成一個紈絝子弟。”沈眷輕輕地說道。
顧樹歌好像知道她要說什麼了。
沈眷停頓了一下,做了個總結:“所以你看,不管是寵物,還是寶寶,或者是我們小歌這樣獨一無二的寶貝,隻要是被愛的,都應該受到最好的照顧。一點點血,既不疼,也不傷害到我的健康,沒什麼關係。”
長長的兩句話,在顧樹歌的耳朵裡,簡化成了兩個字——被愛。
她被沈眷愛。改成主動句,沈眷愛她。
顧樹歌臉紅得快要燒起來,連忙跟自己說,爸爸對邊牧,是主人對寵物,李阿姨對寶寶,是媽媽對孩子,沈眷對她,是姐姐對妹妹。這個被愛,不是她想的那樣。
可顧樹歌還是覺得超開心的。
沈眷說完那段話後,就沒有動,她凝神靜氣,仔細地感受身邊那人的情緒。她感覺到了,是喜悅的情緒,比白天跟她說要吃肉,還要強烈得多。
沈眷沒有動,繼續感覺了一會兒,還是喜悅,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了。
總算安慰好了,沈眷麵上也有了笑意。站起身往廚房去。
傭人提前下班,沒有準備晚餐。沈眷得自己給自己煮點東西吃。
她從冰箱裡取出食材,放進水池中清洗。她一向知覺得慢,於是直到食材都清洗乾淨了,她忽然頓住,心底才慢悠悠地冒出一股失落。
或許她應該在舉例子的時候更大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