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是見了五六次,可說實話也算不上約會的程度,兩人有一起看過電影,有一起吃飯,並沒有發生過不合禮儀的舉動,過程中也隻是聊一些比較表麵的天,這種了解程度張萍甚至覺得還不如對同事的。
戀愛和心動的感覺,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也隻是覺得李良生這個人看不出什麼太大的優點,但也說不上什麼嚴重的缺點。
可這時母親卻是跟她談了話,語重心長的告訴她,隻有她結婚了他們老兩口才能最後放下心,才不會因為她嫁不出去而覺得丟臉、顏麵無光。
聽到母親這個說法時,張萍覺得有些焦躁,更有些無力。
不結婚而已,怎麼就讓人顏麵無光了呢,難道對於這些傳統的家長們來說,女兒的幸福與否不重要,隻有婚姻狀態才重要?
如果不結婚就讓人抬不起頭,那結了婚的呢?會覺得得意洋洋、一身驕傲?
那這麼說,自己結上十次八次婚,父母豈不是還高興的飄起來了?
真是荒唐!
但到底,母親的話還是讓張萍沉默下來,一夜考慮後,她就成了李良生的女朋友。
之後,她和李良生又交往了三個月,中間仍是沒有來電,張萍中途還去過李家一趟見了他的父母。
但有些東西是可以偽裝的,隻要對方想要裝出一副和善的樣子,那隻是表麵接觸的話你是完全看不出對方的性情的。
去了李家後,李家父母對張萍非常和善關懷,吃飯時又是給她夾排骨又是夾魚肉的,還說:“以前我們良生在,家中的好吃的都是良生的,以後你要是成了我們家人,那好東西也有你的一份……來,多吃點。”
這話聽著,張萍本能的感覺有些不對,可她畢竟欠缺這方麵的經驗,在看人上還是不太準確的,隻是覺得李家人對孩子很疼愛,也有看在李良生的麵子上善待她。
之後,結婚的事似乎就成了順理成章。
實事上,張萍也有聽朋友說起過他們結婚的事——
很少夫妻是真正的相愛並結婚的,大部分都是相處著覺得還不錯,對方人還行,家庭也可以,說不上大缺點,而且畢竟也談戀愛一段時間了,時間到後要麼就是結婚,如果不結婚且給不出合適的理由,就隻能分手。
如果說分手,那母親會第一個不同意,且她確實沒有合適的理由,對方沒有錯處,她總不能用“感覺不對”、“想再等等”來拖,這難免會讓人覺得她不真誠、矯情,即使拖了,這個決擇終究還是要麵臨的。
於是,就開始商討結婚事宜了。
“……在到彩禮的問題上時我們兩家是有過爭吵的,李家不想給彩禮的,即使給也隻想拿出一兩萬來意思一下,他們的理由是婚姻是將來,不是買賣,隻要兩方是真心的,那何必在乎這種形式。但是我和家人都覺得錢或許不重要,但是態度很重要,我要嫁過去,那你們家的態度也得表現出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