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第十章(2 / 2)

女主都和男二HE 扶華 6188 字 8個月前

阿日斯蘭警惕而仇恨地瞪著他。沃突不以為意,擦了擦手上黏膩的血,“你是個忠誠的勇士,我願意親自動手殺你,拿起刀。”

在無數族人的慘叫聲中,阿日斯蘭怒吼著,揮刀砍向那個綠眼的沃突。

在上一次,他也曾和這位綠眼的狼神之子交過手,那一次這個沃突才剛突襲完另一個部族,身受重傷,滿身的血,就算這樣,他還是一刀劃開了老族長的半個身子,阿日斯蘭忘不了那個場景,忘不了那種令人驚悸的瘋狂與凶狠。

他拿刀的手因為恐懼在顫抖,甚至接不住沃突一刀。

哐當一聲,和刀一同落地的,還有阿日斯蘭的頭顱。

沃突揮去刀上的熱血,再一次躍上馬,舉刀大聲道:“找出白族所有的男人,殺了他們。”

“是!”男人們大聲應和,狼騎們會用它們敏銳的嗅覺,找到每一個躲藏逃跑的人。

部落間的傾軋,生死都是男人間的事,一個部族如果被滅族,那族中成年男子必定會被全數殺死,隻留下能繁衍後代的女人,和不及車輪高的孩子。

一場屠殺進行得很快,屍體被堆在一處,活下來的女人和小孩也擠在一處,瑟瑟發抖目光驚恐。

活下來的她們會被打散編入其他部族,草原上的小部族幾乎都是這樣,被更大的部族吞並或者殺滅,現在這些白族的女人,也有一大半,都是各個小部族被搶來的女人,她們已經很習慣於這種生活,對她們來說,能進入一個強大的部族,再不遭受這種被搶來搶去的命運,就是最幸運的事。

而那些白族原本的女人,特彆是身份很高的女人,她們就不同了,和那些被搶來的其他部族女人相比,白族的女人們穿著更精致的衣服,戴著金製首飾,身上也更乾淨。白族的女人皮膚很白,是草原有名的美人,一群白族女人聚在一起,沃突過去時,一個女人撲倒他的馬下,雙眼盈盈地看著他,“尊貴的狼神之子,我是白族公主,我願意侍奉你!”

女人雖是這麼說,藏著的匕首卻已經蓄勢待發,隻等沃突靠近,她就會拚儘全力殺死這個敵人。

可沃突不為所動,舉起弓箭,一箭射出,將人當胸射穿,巨大的力道帶著那公主釘在地上。

“這些白族女人,找出帶著武器的,全都殺了。”沃突不知經曆過多少這樣的事,當然不會被蒙蔽。

戰後充滿血腥氣的戰場,響起女人痛苦的哭聲,成為了這片草原上一場戰役的尾聲。

“族長,還抓到一個中原男人,他自稱是殷國人。”一個烏圖勇士綁著那個想逃跑的中年文士推了過來。

沃突看了眼那中年文士,“把他看好了,帶回去。”

“是!”

處理完白族,沃突讓人裝上東西,帶著牛羊和俘虜們,回去族中。這些雜事,向來都是那日鬆做的。比起殺伐果決的沃突,那日鬆是個更敏感的人,每一次他們吞並一個部族,那日鬆總會沉默,在他們回去的路上,那日鬆坐在馬上拉起他的那把二弦琴。

沃突和那日鬆的母親,當初也是被烏圖部族搶回去的女人,烏圖部族,也是在無數歲月裡由無數個小部族組成的。在這片貧瘠的土地上,如果不強大,等待著他們的就是家園被毀,心愛的女人被奪走。不搶就會滅亡,不殺彆人就會被殺。

這是個美麗又殘酷的地方,孕育著冷酷又溫柔的戰士。

沃突在那日鬆的琴聲中放聲歌唱,勇士們擊掌相和,連受傷的戰士也會參與。這歌並不是歌頌勝利,而是述說親人愛人與家園的歌曲。經曆了戰爭的人,會格外想念家。

路過一個湖邊的時候他們暫時停了下來。沃突走進湖裡去,洗掉了身上的血漬。其他的烏圖部族勇士,也早就各自清洗起來了。從前他們就是這樣,但那時候沃突不明白這些人怎麼這麼麻煩,他是從來不會費這個事的,反正帶著一身血回去部落也沒什麼,但現在他明白了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回到部族,已經過去了四天。

沃突遠遠看見了一個人站在坡上,風吹拂著她藍色的裙擺。他一眼就看出來,那是他的妻子。

“誒!沃突!你突然一個人衝那麼快乾什麼!”

“看那邊,好像有個人影,是公主吧。”

“嗨,難怪了。”

沃突將馬停在殷如許身邊,將她抱上馬,埋頭在她脖子上蹭了兩下,笑著低聲喊她,“絮絮。”

在敵人麵前閃著冷光的綠眼睛,此時便成了陽光下的湖水。

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聽多了曆史類有聲書和紀錄片,發現一個問題,好人當不了好皇帝,能當好皇帝的絕對不是個好人。

這個小故事這麼正經,是不是很不習慣?我也沒辦法,主角是正經人,我就隻能寫成正經文,主角沙雕,我才能寫沙雕故事。(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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