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十七章(1 / 2)

女主都和男二HE 扶華 6001 字 8個月前

() 冬日夜晚,外麵寒風呼嘯, 一個一個的帳子埋在風雪裡, 寂靜無聲。這個時候, 大部分人都睡了, 小沃突從羊圈裡爬出來。

他晚上一般沒地方去, 雖然那日鬆的阿姆偷偷讓他去他們家的帳子睡,但因為這事, 她家男人肯定又要打她,所以沃突不想去。

他這麼個小孩子,和一頭小羊也差不多大,往羊圈角落裡一藏,也沒人能發現,隻是味道難聞了點,但他也不在意這個。

隻是他今天白天在大帳裡睡了暖和的一覺, 現在睡不著,就想著四處跑跑。他是個膽子很大的孩子, 每天都能自己找到樂子。他從羊圈裡爬出去的時候,一隻羊咬住了他的衣服。

小沃突扭頭撓了撓羊腦袋, “我不睡,我出去玩~”他把自己發黑的衣角扯回來, 爬出去左右看了看, 他準備去雪山上,但雪山總是很危險的,所以他先悄悄跑到某個帳篷後麵, 扒開那裡的積雪,從裡麵刨出來一把舊匕首,然後跳到一個帳子門口,把隨便丟在那裡的弓箭拖起來背在自己身上。

他知道有一個矮牆塌了一角,負責那段矮牆的人一直沒有把牆修好,他能毫不費力地從那裡翻過去。翻出部族的聚集地後,小沃突就像一匹小馬,在黑夜裡衝向雪山。他的眼睛能在黑夜裡看清東西,所以他一路順利地穿過矮杉樹叢,拖著好幾根被壓斷的樹枝,跑到山裡去了。

對很多人來說危險的雪山,在小沃突看來,是個很有趣的地方。他知道雪山裡有一片湖,在冬天也有溫度,在裡麵一點都不會冷。在他看來,那就是隻有各種神話傳說中才會出現的‘神湖’。和往常一樣,他來到那裡,丟下身上的弓箭和身上裹著的皮子,噗通跳進溫熱的水裡。

他在水裡很靈活,像一條魚一樣鑽來鑽去。在水裡睜開眼睛,讓自己漂浮在一片溫暖的黑暗裡,溫柔的水流撫慰著他。等到一口長長的氣快吐完,他腿一擺衝到水麵,呼吸一大口,再重新沉進水裡。

他在水裡翹起腳,看到小腿上麵一條傷口因為泡久了水開始流血,他隨手抹了抹,還是爬回到了岸上。他會去附近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小動物。雖然他很小,但狩獵仿佛是他與生俱來的本能,他能看見雪地上奔跑的兔子,能聽到飛在杉樹枝上的鳥。

抓到了能吃的東西,他就回到湖邊那個山壁凹陷裡,那裡有著他路上拖過來的樹枝,上一回帶來的樹枝已經乾了,他蹲在那把樹枝折斷生火烤吃的。但是柴火不多,往往食物都烤不熟,不過沒關係,他也能吃的很開心,反正能填飽肚子他就開心了。

隻是他偶爾運氣不好,會遇到熊。特彆冷的冬天,山上的熊瞎子找不到吃的,就往這下麵來了,小沃突可不覺得自己能打倒那小山一樣的熊,他的辦法就是立刻鑽進蓬鬆的雪地裡,把自己埋起來。

有一次那隻熊瞎子好久都沒離開,他在雪堆裡冷的差點沒氣了,都無法動彈,是一個同樣去雪山的巡邏勇士把他拖了出來——後來他長大,有一次又遇上那隻瞎了一隻眼的熊,就把它打死了,剝了皮拿回去墊腳,熊肉送了當初救他的勇士。

不過那已經是他十七八歲的事了。在剝了那頭熊之前,他還先殺了老族長和大半的烏圖貴族。

其實讓他動手的原因很簡單,在彆人看來甚至有些可笑。

羊圈裡有一隻羊,它的耳朵上紮了彩綢,那代表著它已經平安活了很久。烏圖部族的習俗是會在羊群中選兩隻羊紮上彩綢,不去宰殺它們,讓它們活到老死,用以酬謝上天恩德。小沃突不去外麵亂跑的冬日,就會靠在那隻羊肚子旁邊睡覺,而他從羊圈裡跑出去的時候,那隻羊會輕輕咬住他的衣角,不讓他亂跑出去。

小沃突被它咬住衣角,總會想起那日鬆出去亂跑的時候,他阿姆揪住他耳朵的樣子。

他從小孩子變成少年,那隻羊就陪了他多久。少年沃突越來越強壯,他也不再依靠部族裡那些好心人偷偷給的食物,他能自己去草原上尋找能吃的東西。他會捉兔子懶鼠,能獵鷹打鳥,他幾乎不想回去部族。

部族裡從前有很多貴族,理所當然地壓迫著其他普通族民。一個大部族延續久了,就會出現這樣的階級,那些貴族的孩子們討厭沃突,因為沃突比他們都優秀,哪怕他都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身上沒有任何首飾,吃的東西遠比不上他們,可他還是最優秀的年輕人。

有一天,少年沃突回到部族,一個看他不順眼的同齡貴族少年,讓人給他送來了一鍋羊肉。

還有一根帶血的彩綢。

“不就是一隻羊嗎,我特地殺了讓人給你分一鍋肉呢,你嘗嘗,好不好吃,比你打的兔子好吃多了吧。怎麼,你還真把它當阿姆了?哈哈哈笑死我了,什麼狼神之子,我看你是羊之子吧!”

沃突沒說話,他直接乾脆地用匕首劃斷了那人的喉嚨,鮮血噴了好長一道痕跡。他第一次殺人,卻毫無畏懼。

所有人都被他嚇到了,包括他的生父老族長。多年來,老族長總是害怕著他會如同預言中那樣取代自己的位置,之所以沒有殺他,可能是因為巫說,殺了他會引起狼神的憤怒和報複,他才忍了下來,想讓沃突自生自滅,可誰知道他平安長大了,還敢殺人。

死去少年的貴族父親叫喊著要殺死他,老族長也終於決定殺死他,但最終的結果是沃突殺死了他們。

沃突並不知道怎麼做一個族長,但他明白一件事。那些會違背老族長意思,偷偷給他食物的人;那些會在大帳裡給他蓋上氈毯的女人;把自己的匕首和弓箭放在外麵,對他拿走當做不知的人;故意沒有修矮牆,對他偷溜出部族不聞不問,卻會跟上去把他從雪堆裡拉出來抱回去的人……這些人,他不會讓他們像那隻羊一樣,被人隨意殺死。

……

“沃突,那隻羊的耳朵上為什麼有一條彩綢?”殷如許指著一群羊中最顯眼的那隻。

沃突看了眼,就給她講了那個小孩和羊的故事。

那隻紮著彩綢的羊,已經是另一隻羊了。他跑過去把羊抱回來,給殷如許看耳朵上的彩綢。那羊在他懷裡很乖順,都不吭聲,隻在殷如許摸它腦袋的時候抖了抖耳朵。沃突又把羊塞回了羊堆裡,跑回來繼續和殷如許坐著馬往雪山去。

他今天要帶殷如許去看雪山上那片溫水湖。

“為什麼我看見什麼好奇,你都喜歡把人家捉過來讓我摸呢?”殷如許發現沃突這個習慣。

沃突:“我看你想摸的樣子。好摸的才會抓過來讓你摸,不好摸的就不抓了。”論起薅草原動物,他可是最熟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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