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金娥是打小過著苦日子過來的,哪裡知道好吃的食物怎麼做,基本上做啥菜都是放點鹽就算調味了。
被兒媳婦懟是常事,鄭金娥作為婆婆,不傷心是不可能的。
可是鄭金娥軟弱慣了,平時就算兒媳婦懟她,她也違心的陪笑;
要是兒媳婦罵女兒的時候,她更是不敢吭氣,還得時常幫著兒媳婦罵幾句女兒,才能讓兒媳婦快點解氣。
可今天,兒媳婦明顯在維護女兒,就算被懟了,她心裡也舒暢,便笑著說:
“哎哎,我是做的不好吃,還是冬雪你做的好吃,嗬嗬!”
小美捧著一隻比她頭還大的碗,看看這個,看看那個,低低冒出一句:“娘做的東西最好吃。”
呃……
空氣突然安靜。
鄭金娥和葉靜貞都停下了手裡的動作,忐忑的等待著未知來不來的暴風雨。
平時,林冬雪說話,哪裡能讓小美插嘴?而且小美這話,對於彪悍的林冬雪來說,是插刀啊。
終於,小美後知後覺的發現,自己似乎闖了禍了,剛才還有點紅的小臉開始泛白。
可暴風雨沒來,來的是和風細雨。
林霜霜看著幼小孩子眼裡的純真和害怕,笑了笑:“可不是,你娘很厲害的。快吃吧!”
眾人不敢再說,繼續吃飯,但心裡都感覺,有什麼東西不一樣的,真的很不一樣了。
吃完了飯,碗是輪不到林霜霜洗的,連之前洗好的衣物,鄭金娥也趁著林霜霜慢慢喝湯的時候,已經去晾掉了。
林霜霜無事可做,便晃回自己的房裡,躺在床上消化今天的午飯和今天的怪事。
金手指啊!
能捕到魚和弄到鴨蛋的金手指啊!
很厲害的好不好!
不過,凡事都應該是有跡可循的,她生活的不是玄幻世界,不可能是個人就隨隨便便的有金手指的。
那她這個金手指,哪兒來的呢?
林霜霜翻動原主的記憶,發現了好幾個有趣又可疑的地方。
原主大約五六歲的時候,一隻公雞追著她跑,她邊跑邊說:“啊啊,不要追我啊,討厭的雞,天上掉塊大石頭砸死你!”
於是,天上真的掉下一塊石頭,砸在雞腦袋上,雞死了。
原主大約七八歲的時候,夏天歇午覺,知了叫得不行,她開窗對知了喊:“吵死了!都給我閉嘴!”
於是,知了真的不吵了。
原主大約十三四歲的時候,屋後遇到一條蛇,嚇得半死,“啊啊”叫著,心裡默念,蛇你趕緊爬開,蛇便立刻遊走了。
原主粗糙得很,這些事,從來就不認為是奇跡,相反的,她討厭動物,見到動物躲得遠遠的,所以也沒有刻意運用過這些能力。
而林霜霜,卻在翻看了原主記憶後,更加確定了,自己這個金手指是原身自帶的,而且,不僅僅是對魚類,還有彆的動物。
難不成,這就是馭獸?
哇哢哢!發了!
不知道這金手指能到多粗,是不是隻要是動物都會乖乖聽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