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彥目光淩厲:“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適合介紹的。看你的樣子,應該……也,當過兵?這個道理,你不懂?”
趙元祥眼睛再次的掃描李景彥,終於,他站起來,試探的、緩緩的敬了個禮。
李景彥沒回禮,卻高深莫測的說:“知道就好,坐下說吧。”
這次,趙元祥坐下了,回答:“是。”
李景彥:“嗯。我們首長的孩子呢,在十五年前,是被人抱走的。我們首長找了十五年。如果這件事情跟你無關,我們首長說了,養育之恩,會謝的。現在請你配合一下,把當時的事情細細的說一下,你說當時是孩子的母親把孩子交給你的,請你說一下,那個母親長什麼樣子。”
“哎,行!這個,不說謝,不提謝,啊哈!當年呢……”趙元祥聽說還有得謝,臉稍微放鬆了一點,回想起來:
“那個母親,就是紮兩個辮子,穿一件紅色的衣服,臉呢……哎呀,也許站在我麵前我能一下子認出來,但要讓我說,我說不好,不是太清楚了,就記得這兒,有一顆挺大的痣。”
趙元祥指了指自己的下巴處。
李景彥迅速的和林霜霜對視一眼:明夫人沒有痣!
就這時,林霜霜的腳,被人踢了踢,一張明夫人的照片,悄無聲息的塞到林霜霜手裡。
林霜霜站起來走到李景彥麵前,熱情萬分的去拿茶杯:
“哎呀,彆光顧著說話啊,同誌我去給你續點茶哈!”
照片就無聲無息的留在了李景彥麵前。
李景彥把照片推到趙元祥麵前:“你看一下,是這個女同誌嗎?”
趙元祥看一眼,十分肯定的說:“不是!雖然我說不清那個人長什麼樣了,但肯定不是這樣的!”
李景彥馬上收回了照片:“那麼她把孩子放你手裡的時候,是怎麼說的?務必詳細的說明一下。”
趙元祥微微皺著眉回憶:
“唉,當時這個女同誌蠻怪的。我們一起在火車站裡候車,她就坐我們旁邊,孩子一直是睡著的,不吵不鬨的。剛開始,她說她要上廁所,讓我們給抱一下的。這個正常,是吧?那我們就抱著。大概五分鐘,她真回來了。”
“那這個時候,她就很著急了,說是什麼突然的,她有急事,非常急的事,不能帶著孩子一起出遠門了,得把孩子寄養一下,過幾天就來帶,還說看我們都是好人,幫忙照顧幾天,還一直問我們的地址,反複念叨著,說她記住了,過段時間就來找的。”
“但我老婆不要,一般都不會要,是不是?我們家已經有兩個孩子的嘛,多個孩子也麻煩的。那個婦女就說,給錢,給一百塊,不過十天半個月,一定來帶回的。一百塊啊!當時我一個月津貼才二十八塊好像!那我老婆這個人……”
趙元祥說著,還瞟一眼林霜霜,才又接著說:
“咳咳,婦女同誌嘛,都比較愛錢,就沒出聲,意思就是同意了。那我畢竟算是在外頭當過幾年兵的,比較想得周到吧,我就和這個女同誌說,那你得留個地址,萬一你不來找,難不成我們還得給你養一輩子呀?”
“她說不會的,誰會丟下自己的孩子啊,是不是?我撕了個筆記簿紙給她,她就寫了個條,說自己住在那兒的,然後她掏了一百塊出來,轉身就走了。我老婆這個人吧,她……也是有點愛改主意,這個女人剛走,她就說,瞧著挺有錢的,隨身就帶一百塊啊,要不我們……”
趙元祥又頓住,對李景彥解釋的笑:
“咳咳,當時,也是有點怕孩子不抱回去的意思,哈,就是這個意思,那我就追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