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去把黨橙橙認回來,再帶到康彩珍麵前,既能得到康彩珍的原諒,又認回了冠軍,多麼光榮和有錢啊。
一舉兩得啊!
不要當他是傻的,他會想不到,這個冠軍可能根本不是他家丟的那個,或者就算是他家丟的那個、也不認他的事。
一個成天隻想吃白食的人,才不擔心這個黨橙橙究竟是不是他丟掉的那個呢,甚至認不認回來,其實……也沒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他能以此為正當的借口,去找老三林明,找女兒林霜霜,以及哄回康彩珍!
管她冠軍認得回認不回呢,認得回最好,即便認不回,但他找康彩珍說這個事,一來二去的,他和康彩珍可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嘛!
至於路寡婦……
呃……能離一次婚,就不能離第二次?!
再說了,隻要把康彩珍哄回來,康彩珍一定能幫他解決路寡婦的,他相信!
冬日的暗夜,天黑得跟蓋在被窩裡似的。
林湖寶這麼想好了,就興奮的搓了搓手,準備去村東頭開小商店的胡大瞎子那兒。
胡大瞎子外號瞎子,其實不過是眼睛小了點而已。
胡大瞎子從山角村葉家批發豆腐乾回來賣,知道不少葉家的事,康彩珍住在葉家,也是胡大瞎子說的。
他得再去打探打探康彩珍的情況,或者再借幾塊錢,明兒好坐車到蘇城找電視台去!
林湖寶沒想到的是,他剛走了一會兒,路領娣就抱了個繈褓,也從倉庫裡頭出來了。
趁著夜色,路領娣抱著孩子進了以前的林明家。
她推了推門,院門虛掩著,一推就開了。
原本林明徐小春住的房間亮著燈。
路領娣手裡抱著孩子呢,輕手輕腳的靠到窗戶上去聽。
裡頭一點聲音都沒有。
咦?個死老東西!不是說回家跟老婆商量找冠軍的事嗎?怎麼一點聲音都沒有呢?
難道這麼快就商量好了?
不能吧?
要是真給他們把那什麼冠軍給認回來了,照著現在的關係,可沒有他們家一點好處啊!
嗯,得馬上修補修補。
“咳咳咳!咳咳咳!人呢?快點來把孩子抱進去,這麼冷的天,把孩子抱到倉庫那個地方去乾什麼!”
路領娣站在院子裡,假裝咳嗽起來。
房門“吱呀”開了,一個胖呼呼的影子走了出來,燈火照著她半邊臉,浮腫又醜陋,正是路寡婦:
“誰……咦?你個殺千刀沒良心的,你來乾什麼?送錢給我嗎?”
路領娣不管老娘的惡行惡狀,抱著孩子就隻管進了房。
房裡一股子酸臭味,像是什麼吃食壞掉了。
一張床上臟亂不堪。
路領娣不管,把孩子半放半丟的擱在床上,才回頭說:
“對,也就我這個殺千刀沒良心的,幫你把兒子抱回來,你的那個男人就這麼把他丟在倉庫裡就不管了。”
路寡婦一驚:“啥?電視看完了?那他死哪兒去了?”
路領娣:“他沒回來?他可是說有重要的事回來和你說,才走的。”
“重要的事?啥重要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