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門外窗外擁著很多人,也聽懂了。
好幾個人開始拍起手來:
“好!就不該給他認!”
“就是,天天好吃懶做,還想好事都讓他沾了!”
“我說呢!天底下有這等好事,小的時候不養孩子,如今孩子發達了倒想認,誰給他的臉!”
“嗬!他之前還說呢,要是冠軍不認他,他就天天去電視台說冠軍的不是呢!”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議論起來。
路寡婦抱著孩子竄到窗口邊罵:“走!出去,關你們什麼事!你們就是眼紅,我家出了冠軍你們眼紅,眼紅死你們!”
有人笑起來:“眼紅?路寡婦你算個屁啊!就算這冠軍是林湖寶的種,難道還是你生的不成!人家康彩珍去認還差不多!不要臉!”
“哈哈哈哈,可不是呢!笑死人了!”
“路寡婦你就安分點吧,有本事繼續和林湖寶再生出來,也培養個冠軍,那就是你本事!”
“就是說啊,要是他們這種能把冠軍認回家了,那大家都要出去丟女兒了!搞什麼嘛!”
路寡婦就算心裡再不甘,但畢竟這會兒人多,她自己思量著吵不過,隻好轉頭和林湖寶嘀咕:
“湖寶,不可能的,他們是嚇唬我們的,我們,認!那個冠軍都那麼大了,又不是吃奶的娃娃,怎麼可能要我們出錢養?就算真要我們出錢養,也是她自己出,羊毛出在羊身上!”
林湖寶這種人,是典型的沒有肩膀的人,有人能幫著出主意,他就不動腦子了。
林湖寶擼了擼脖子,對唐誌新說:
“我,我,反正賣不是我賣的,但我,我自己的女兒,我咋能不認呢?你彆嚇唬我。”
“我嚇唬你?我們都是照法律辦事,我嚇唬你?”唐誌新臉抽了抽,把手銬掏出來放在桌子上,往窗外喊:
“鄉親們,大家夥都看好了啊!可得給我們作個證,我們可不是隨便執法的啊!現在呢,林湖寶說了,這女兒是他的,他得認,但是我們也要先照章辦事。首先,雖然這孩子不是林湖寶賣的,但是他參與了,那,看好了,我這兒有份口供,是當年親眼看見他和他娘把孩子抱出來的人寫的。”
唐誌新把一份按了鮮紅手印的東西往外揚了揚,人群裡“嗡嗡”聲很大。
有婦女說:“可不嘛,他之前在倉庫也這麼說的!他還得意呢!”
有男人說:“對對,對對,我也聽見了的!”
唐誌新繼續高喊:“現在,還有這位粵省民政上的同誌來核實了,當年孩子是被人撿了,才活下一條命,但最終也是到了福利院。那麼,林湖寶確確實實是犯了遺棄罪的。這種犯了法的,我們把他帶走,是對的吧?”
眾人呼應起來:“對對,帶走!”
“就是!拷走他,讓他吃官司!”
唐誌新就把手銬一甩,往林湖寶右手上一套:“走吧!等判了刑,罰了款,你再尋思認女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