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村長道:“明兒人來了你問問。”
林和平她二叔做飯,忙地裡的事,王氏除了回去洗洗衣服,沒彆的事,以至於在廠裡一年多,王氏從未遲到。
通常比在編職工來得早。
次日,王氏到時還沒到八點,林和平就把她拽自己房裡。
王氏一聽她問林和樂的事,就忍不住歎氣。
林和平心中有個不好的預感,“給和樂說親的不會是,是您母親吧?”
“不是!”
林和平鬆了口氣。
王氏道:“我大嫂!”
林和平呼進去的氣憋在嗓子眼,臉瞬間紅了。
王氏苦笑,“以前聽人念叨富在山裡有親戚,窮在市裡無人問,我還當開玩笑。你猜我大嫂介紹的誰?”
林和平順順氣,道:“她娘家姑娘?”
“真是她,我還不頭疼了。她說的是我娘家侄女,她親閨女,跟和樂同年,比和樂還大倆月。”
林和平慌忙彆過臉,把即將噴出來的口水咽回去,艱澀道:“誰?”
“你見過,早些年還來我們家住好些天。”王氏道,“還跟你一起放過羊,割過牛草。”
林和平抬抬手,示意她先停,容她緩緩。
這種事王氏不好意思跟彆人講,包括知道什麼事可以往外說,什麼事得爛在肚子裡一輩子的孫氏。
逮住林和平一個,王氏忍不住,道:“說出去我都覺得丟人。我大嫂竟然還說什麼肥水不流外人田。”
“二嬸,二嬸,這不是丟不丟人的事。”林和平道,“這事違法。”
王氏大驚,“啥?”
“婚姻法。萬一被人知道告上去,就算他倆有了孩子,也得分開。”林和平道,“近親不能通婚。”
王氏張大嘴,“不不能?可是咱們村,就有,咋沒事?”
“你說的應該是建國前結婚的人。像我爹娘那種建國前,也就是民國時期結婚的人,女的還得冠夫姓呢。”林和平道,“往回倒一千年,女人也不用冠夫姓,都是那群崇洋媚外的人搞出來的。自打國家成立,這些老的舊的不該存在的都陸續廢除了。”
王氏道:“可是也不能立新規矩啊。”
“就是怕人不遵守才立法。”林和平道,“國家不許近親結婚,是容易生出傻孩子。我知道一個人,表妹嫁給表哥,第一個孩子一出生就是個傻的。
“第二個孩子看起來很正常,六個腳趾頭。好在兩個孩子他們都養著。要是把傻的扔去孤兒院,又得國家養。扔到荒山野嶺,一條人命就沒了。”
王氏張了張口,想說什麼,忽然想起清河村那對近親結婚的,流了三次產才生個健康的孩子,“昨天跟我大嫂說,回頭問問你。得你同意才行。我大嫂希望我那侄女能進食品廠做事,聽我那麼說就回去了。我趕明兒怎麼說?”
林和平道:“我大哥大嫂知道,回頭去問問他們。他們不清楚,也知道哪兒能弄到書。”
王氏鬆了口氣,“幸虧問你。咱們家這兩年在這十裡八村忒招眼。我敢說,和樂今天跟他表姐結婚,明天就得有人去縣裡告我們。”
“就算不告,萬一生出個傻的,你們咋辦?”林和平問。
王氏不敢想,倆健健康康的孩子養大,都快累死了。真生個那樣的,她估計會抱著孩子一起跳河。
林和平還想說什麼,聽到辦公室傳來的鐘聲,“上班去吧。”
王氏並未因林和平的一番話而放心。
大多數鄉裡人隻認自己的理,才不管國家法律許不許。
派出所敢管,他們就敢鬨,反正派出所不敢把他們全抓進去。
傍晚下班,王氏到村裡看到老村長在村口跟人聊天,心裡有個主意。
晚上八點多,王氏出了村小,敲開老村長家的門。
老村長聽王氏說近親結婚是違法的,以為她胡扯。隨後聽她說林和平講的,老村長還有點不信,近親不能結婚,那《紅樓夢》裡的黛玉和寶釵咋都要嫁給寶玉呢。
聽說曹雪芹家裡還是當官的,不可能連這個都不懂啊。
恰好鎮上通知老村長開會,次日到鎮上,老村長就問主持會議的鎮長。
鎮長是民國時期出生的人,潛意識認為可以。
書記聞言就說:“不行。”
“《婚姻法》裡真有這一條?”鎮長忙問。
書記頷首:“七年前頒布的。”轉向老村長,“你們村有近親結婚?我正想誇你們村,這兩年計劃生育搞得不錯,怎麼又知法犯法?”
老村長脫口道:“沒人知道這條。”
書記噎住了。
老村長見其他來開會的村長一臉的意外,好像隻有書記一人知道,就說:“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識字,你們又不下去普法,咋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