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巧紅坐立難安,心中有點後悔將孩子帶走,早知道這麼麻煩。
平民百姓看到警察,多多少少都有畏懼的心理,而且趙巧紅本來就做了虧心事。
雖然她在心頭一遍一遍說這是為了兒子這個家好,但其實又明白,這件事是錯誤的。
寧舒脫下了褲子,看著滿褲子的鮮血,太可怕了,如果是其他傷口留這麼多血,早就出問題了。
也就是女人能這麼嘩啦啦流血,不過看樣子也挺不正常的,到時候跟孩子一起在醫院住著。
寧舒拿了身份證還有銀行卡,塞在包裡,戴了幾件換洗的衣服,準備去醫院了,現在先弄孩子的事情,等孩子好了,再來解決這一家狗屁倒灶的事情。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養好自己和孩子的身體,不然都沒有精力跟牛鬼蛇神鬥法,現在走路氣喘籲籲的,說話都底氣不足。
寧舒拎著包打開門,周修平見此伸手去接她手中的包,問道:“你這是要去什麼地方。”
寧舒把手一背,沒有讓周修平碰自己的東西,說道:“我身體不好,我要去醫院去住幾天,還有……”
她看著趙巧紅,說道:“孩子我找到了,是在十裡之外的建築工地找到的,孩子是怎麼到那個地方的,還希望警察同誌能夠調取監控看一下。”
趙巧紅驚得呆住了,想也不想就脫口而出:“你是怎麼找到的。”
幾個警察同誌和周修平都詫異地看著她,她才意識到自己說漏嘴了。
寧舒有些喘,說話的時候一字一頓,聽起來格外地鏗鏘有力,“我的婆婆呀,這是一個高科技時代,不是你們那個隨便把孩子一扔就找不到的時代。”
“我在孩子的身上放了追蹤器。”寧舒說道。
追蹤器,怎麼聽起來跟演電視劇一樣,她有種被愚弄的心情,有些憤怒地說道:“追蹤器,你就是防備我,防備我這個婆婆,天地良心呀,我丟下家裡不管,過來給你們看孩子。”
寧舒麵色冷漠,“我防的可不是,但沒想到還有點作用。”
“警察同誌,她這算是遺棄吧,而且還是將孩子遺棄在人少的建築工地,那片工地現在已經停止開發了,平常很少人去。”
“將孩子放在得不到救治,這麼酷熱的天,孩子不是渴死餓死就是曬死,情節太惡劣。”
“她就是重男輕女,嫌棄我生的是女兒,就要將我的孩子給扔了,孩子已經出世了,就是一條人命。”
寧舒閉嘴,說了這麼的話,喘得不行,但是她均勻了呼吸,避免自己說話急促。
無論什麼時候,在需要跟人對峙的時候,都要從容不迫。
拎刀子砍人這種事情,犯法的不能做,慢慢折磨才有意思。
人生最苦的事情不是死亡,而是痛苦永無止儘,那才絕望。
警察被寧舒一番話說得一愣一愣地,反應過來的時候,點點頭,“對,如果真相是這樣的,那麼她就犯了遺棄罪。”
寧舒勾著嘴角笑了笑,這次還有請願書,我特麼給你跪下。
要鬨到人儘皆知,周修平最好有這個覺悟。
劇情裡周修平甚至還算是偽造文件,也就是委托者沒有計較,計較起來,也夠周修平喝一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