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即也發現這個顏色有些老氣。
如果不是景嵐本身的白,很顯年紀。
林叢雖然沒有女朋友,卻不妨礙他的審美正常。
他給許嘉挑選的衣服都很適合,偏偏給景嵐挑選的這一件,硬是挑錯了。
林叢有些後悔,雖然他知道景嵐不會在意,還是說:“還有時間,我們去再選一套吧。”
景嵐說道:“不必。”
這旗袍既然是經典款,自然袖子很長,包括裙身,是直筒式的。
景嵐左右望了一圈,最後提著裙子一撕!
林叢目瞪口呆,“你,你要乾什麼?”
景嵐滿意的抬了抬腿,發現活動自如後,對林叢那副不好意思的模樣說:“我不是去當保鏢?這裙子費事。”
林叢一口老血差點噴出來。
在景嵐抬腿的時候,林叢注意到景嵐裙子下麵還穿了一條褲子,他張嘴想問,最後還是選擇閉嘴。
“這次的宴會是河省張參謀長為女兒舉辦的。宴會應該有很多你的同齡人。”林叢叮囑的對景嵐說道:“到時候你可以多交朋友。”
“這是任務嗎?”景嵐問道。
“不是......”林叢像個老父親一樣,“你才多大年紀,整天死氣沉沉。”
“好吧。”景嵐想了想,或許可以去找找線索,萬一丟棄原主的人不在海市呢?
景嵐是個行動力很強的人,她剛這麼想,下一秒,林叢就看到他的女伴走了,他失去了他的女伴。
林叢心說好吧,他哪裡是給自己找個保鏢?根本給自己找了個祖宗。
說實話他也不是很管得住景嵐。他們簽訂的合約就很鬆動。
林叢對景嵐有一種莫名的好感,可能是景嵐性格的原因和她本身的武力值,讓人跟她一起時,有一種安全感。
林叢見景嵐跟那些人相處愉快,就不管她,跟其他人聊天去了。
然而實際上是,那群人看到景嵐走過來,一個個的不動深色實際上打算給景嵐一個教訓。
當然她們的借口自然是幫好姐妹許嘉。
景嵐今天穿旗袍出現,海城的小姐們就看到了。
景嵐白得像一道光,偏偏身材胖瘦有度,把這個老氣的旗袍撐了起來。
甚至,景嵐還彆出心裁的把裙子的一角撕成了不規則的形狀。
立刻給這老氣的旗袍添上了俏皮的感覺。
穿起來也不會那麼維和。
有人就捅了捅馬氏製衣店的馬蓉蓉,“哎,她穿的是你們家的那款‘鎮店之寶’。”
一邊說,她們一邊捂嘴笑。
馬氏製衣店的鎮店之寶,用的料子自然是好料子,不過顏色老氣,款式過時,擺了許久都沒有人買。
因為這件旗袍,並沒有藏腰線,不能顯出她們的身材。
而老人們卻又嫌棄上麵的花紋太耀眼。
因此這件費時的鎮店之寶,隻能掛在牆上生灰。
現在有人穿了這樣一件衣服,誰自認走在時尚前端的少女小姐們都有著不屑一顧。
見景嵐過來了,第一位小姐咳嗽一聲,示意她們好戲開場了。
“嘉嘉,你身上的裙子好漂亮啊。這個款式,看起來就是國外他們說的公主。”女二連忙接上。
許嘉抱歉地看了景嵐一眼,低聲的有些害羞的說道:“這是我叔叔給我買的,聽說是如今港城最流行的款式。”
“哇,你叔叔可真疼你啊,畢竟是自己的侄女。”女三一邊說,一邊拿眼睛看景嵐,“肯定啊,有些人是比不了的。不就是被林叢大帥帶來宴會了嗎?可要知道麻雀永遠變不成鳳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