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盛夏很快就發現媽媽不太對勁了。
盛夏一開始的時候,是擔心媽媽做壞事,所以老是催動她去找工作,畢竟人有了工作忙了起來,就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做其他的事情。
但後來,盛夏發現自己媽媽特彆厲害,西京大學畢業,又會寫東西,那個雜誌社不要她媽媽,盛夏都覺得是他們的損失。
但盛夏幫不了媽媽,她能夠想到的工作無非就是當學徒,當服務員這些。
於是盛夏就不催了,想著媽媽肯定會自己去找工作。
一連好幾天,媽媽都沒有去找工作。
可是,問題是盛夏下午下班回來的時候,門衛遞給了她一個很大的硬紙殼做的信封。
“盛夏,你們家的快遞。”盛夏在這個小區才住一個月,她媽媽前段時間才在這裡買房,所以物業保安都認識她們。
盛夏拿過了信封,收信人的名字被馬賽克掉了一個字,但很明顯就是她媽媽的名字。
寄信人是什麼追風少年,一看就是假的。
印子可很大,裡麵也還有點重量,很明顯就不是信,看這個重量,有可能是一本書。
盛夏回到了家裡:“媽,我回來了。”
她一邊往裡麵走一邊說道:“媽,剛才門衛叔叔給了我一個快遞。好像是寄給你的。”
金雲安正在陽台上打電話,聽到了女兒的聲音,對著女兒招了招手。
盛夏走到了隔離玻璃前,金雲安打開了玻璃:“是給你買的中考試卷和解析。”
盛夏眼睛一亮。
硬紙殼封得很好,徒手拆不掉。
陽台玻璃的隔音效果很好,金雲安對著那邊的人講完了,回到了房間裡。
盛夏手裡捏著厚厚一疊現金,表情複雜:“媽……為什麼有人給你寄這麼多錢,整整5000塊!”
現金是被用同樣的硬紙殼包了好幾層。
金雲安也是沒有想到,這麼重要的東西他們居然用了一個普通快遞就寄過來了,不應該用順豐嗎?
他們這裡的普通快遞大多數都是直接放在門衛處。
這事不能怪他們,郵寄要求是不能寄現金的,順豐查得尤其嚴。
盛夏看著自己媽媽:“媽?”
她是社會底層,住了好多年,看多了一些事情,像這種把錢放到一個信封裡偷偷給人,通常都不是合法的。
金雲安在思考著要怎麼跟女兒說這個事情,她寫一篇散文,發表出來,稿費是四百塊到六百塊錢。
盛夏沒有等到媽媽的解釋,心裡有些難過,走到旁邊的衣櫃前,從裡麵拉出了自己的行李箱。
金雲安被自己女兒嚇了一跳,趕緊解釋道:“夏夏,媽媽沒有觸犯刑法。”
隻見盛夏打開了自己的行李箱,並沒有往裡麵裝東西,而是從隔層裡麵拿出了一張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