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可能?一個殺人犯怎麼可能長這個樣子。
“現在,再說一遍,如果不是你,她都活不到現在這句話。”
李梅咬了咬牙,卻說不出口了,她是盛夏的親媽,那她肯定知道點什麼。
盛夏傻呼呼地站在一邊,不知道該怎麼辦。
金雲安抬起頭,看向雪梅:“帶夏夏出去走走。我有些事情需要跟她商量。”
盛夏猶豫了一下,還是離開了這個房間,她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件事,她相信自己的媽媽。
走出來,雪梅便讓人送了甜點過來,兩個人坐在外麵靠窗的位置。
“彆擔心,你媽媽會處理好這件事。”雪梅知道的比較多,因為之前金雲安剛出獄沒多久,就開始查自己的女兒哪兒去了。
“我也不知道,剛才她要錢坑我媽的時候,我心裡覺得特彆憤怒,但是又好像算不清楚,因為無論如何我都得感謝那個時候她救了我一命。”
“沒那麼簡單。”雪梅想著這件事還是可以說的:“你媽媽想弄清楚一些事情。”
盛夏睜大了眼睛:“啊?”
“具體的事情我也不清楚,但你外婆家很有錢,爺爺奶奶家裡條件也還可以,按理說不應該把你送養了。”雪梅說道。
盛夏聽到這些,猶豫了一下,問道:“我爸爸呢?”
媽媽隻提過幾句,但是誇她爸爸。
她感覺雪梅阿姨好像知道不少事情。
“他……早年精神狀態不太好,後來出國了。”
盛夏莫名地覺得好難過,她明明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也還活著,可為什麼要送走她呢?
金雲安很快就出來了,她出來的時候,身後很著的人看上去並沒有什麼事情,隻是臉色有些蒼白,拿著錢,走到了盛夏身邊,她的目光看了一眼身後的金雲安,很明顯怕極了,盛夏不知道自己媽媽做了什麼,隻聽到對方開口說道:“我們去收養關係。”
說話的聲音竟然有些顫抖。
盛夏看了看這個人,確定自己媽媽沒有打她,隻要沒打人就行,那解除收養關係的確是一件大事。
解除收養關係需要持各種文件到民政部門登記,養母帶來了各種材料,解除申請是金雲安寫的。
盛夏做登記的時候,看了一眼那上麵送養人的名字——
盛康菲。
盛夏從民政部門出來的時候,還有些不敢相信,30天過後她就跟養母一家人,沒有任何關係了。
需要三十天,是因為解除收養關係還需要審查。
又一座壓在她身上的大山不見了。
隻是,盛康菲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