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話,你聽到了嗎?”對方有些不耐煩,加重了語氣道。
“聽到了,你想要我怎麼配合?”周蕊沒說答應啊,隻是讓對方提出要求罷了。
“你是怎麼認識托爾和瑪爾斯的?”
“啥?”乍一聽對方嘴裡吐出的兩個英文名,周蕊是懵圈的,誰啊這是?
後來才咂摸過味兒來,雷神和戰神,thor和mars,王磊和趙軍取名字的品味真心是,棒棒的。
“路邊撿的。”周蕊說的可是實話,就不知道對方信不信了。
“撿的?這用詞……那好吧,你知道他們的身份嗎?”男子記錄在案以後,也沒深究,繼續問道。
“不知道,我沒問,他們也沒說。”
“你為什麼不問,兩個來曆不明的人被你們帶著經過好幾個州呢。”
“萍水相逢的路人,就當是搭便車咯,以後都不一定會遇到,為什麼要問呢,問完還得去忘記,沒得浪費時間。”周蕊講的歪理還挺像那麼一回事的。
至少錄口供的男子幾次想翻白眼。
“你們的目的地一樣?”
“我們要去索諾拉沙漠,他們就說同去,那就一起咯,後來他們改變主意要來洛杉磯,就把他們送過來了。”一問一答節奏太慢,周蕊索性多說了一點。
“為什麼不讓他們自己找車來洛杉磯,而是選擇送他們來,你剛才不是說萍水相逢的路人連身份背景都可以不問的嗎?”
“因為我們想來呀,洛杉磯和舊金山很近,我們打算去那裡的唐人街找一些華夏特有的調味品,我們原本帶的那些用完了。”周蕊說得跟真的一樣。
不過,的確有去舊金山的打算,隻是目的不可能那麼無聊。
“你們帶的東西很多,怎麼會用得完?”真頭大,為什麼他要被派來審訊一位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