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萍!快出來!”何小萍正在屋裡給王重織毛衣呢,就聽見王重在門外喊她,聽語氣,似乎還有點著急。
何小萍也隻能放下手裡剛剛開始織的毛衣,走到門口問道:“乾啥?”
王重見何小萍穿的不多,趕緊說道:“回去穿嚴實點,把軍大衣裹上,咱們出去一趟,帶你去個好地方。”
何小萍雖然疑惑,但還是聽了王重的話,穿上大衣,戴上帽子手套,裹上圍巾:“這大晚上的,咱去哪兒啊?”
“先保密,去了就知道了!”王重把自行車推出門,何小萍斜了他一眼,眼神裡卻滿是期待和高興,沒有半點指責。
側身坐上自行車後座,雙手自然而然的摟住王重的腰,王重笑著喊道:“坐穩了!走咯!”
話音剛落,自行車已然躥了出去。
或許因為是除夕,雖然入夜已經有一會兒了,可這燕京城裡的大街小巷,仍舊籠罩在歡聲笑語之中,街頭巷尾,時不時就有鞭炮聲響起。
但凡有孩子們拿著香,揣著滿滿一兜的鞭炮,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虎虎生風,霸氣十足的走在街頭巷尾裡,身後必定還跟著一群小尾巴。
騎了差不多十分鐘左右,來到西城郊區,王重剛把自行車停好,一群拿著手電筒的孩子就圍了過來,大大小小的年齡不一,男孩女孩都有,攏共二三十個。
“叔叔,你怎麼才來!”領頭的是個十二三歲的小男孩兒。
“叔叔接阿姨去了!”王重從兜裡抓出兩包糖,每人發了幾顆,孩子的臉上頓時就都露出笑容。
“好了好了!按著白天叔叔給你們說的,都開始準備了!”王重拍了拍手,一群男孩女孩兒立馬招呼著跑開了,一下子全沒了蹤影。
何小萍愣愣的站在王重身後,有些摸不著頭腦。
王重扭頭對她笑了笑,“看好了,彆眨眼!”
隨即抬手在嘴前做喇叭狀,衝著前方大喊起來:“倒計時!十、九、八·····三、二、一、放!”
伴隨著王重一聲大喊,幾秒鐘之後,一道道宛若流星的焰火拽著尾焰衝天而起,於夜空中轟然炸開,數十枚煙花同時炸響,照亮了大半個夜空。
何小萍愣愣的看著半空中璀璨的煙花,耳畔是煙花炸響的轟鳴聲,腦海之中,已然一片空白。
······
燕大一棟女生宿舍樓裡,蕭穗子倚在床頭,手裡捧著一份雜誌,看著看著,便不禁被書中的情節撥動心弦,忍不住潸然淚下,吸著鼻子,發出一陣啜泣聲。
“穗子,你怎麼了?”舍友聞聲,好奇又關心詢問蕭穗子的情況。
“我沒事兒!”蕭穗子趕緊說道:“這故事寫的太好,不自禁就陷了進去。”
“你看的什麼?”
蕭穗子剛剛看到小高潮部分,被精彩的劇情深深吸引住了,也被書中那一個個義無反顧慷慨就義的無名英雄們感動的潸然淚下。
舍友好奇的走過來,瞧了瞧蕭穗子手裡的雜誌,也沒什麼特彆的,就是宿舍裡常備的幾份雜誌之一。
“青萍的《我的兄弟叫順溜》!”蕭穗子如實答道。
“《我的兄弟叫順溜》?”室友疑惑的問:“我記得那是一部長篇抗戰軍旅題材的吧?在男生裡麵好像還挺受歡迎的,熱度不錯,聽咱們的男同學們討論過好幾回,哎~穗子,你什麼時候也喜歡看這種類型的了?”
蕭穗子道:“這部的作者是我以前在文工團時候的戰友,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他還會寫,就好奇買過來看一看,沒想到他的文筆竟然這麼好,人物刻畫的這麼飽滿,故事寫得這麼動人。”
連蕭穗子自己都沒有注意到,她說著話的時候,臉上不由自主的便露出淡淡的微笑來,笑容中帶著幾分自豪。
“這麼好嗎?回頭我也看看······”舍友的話剛說到一半,忽然反應過來。
“戰友?”舍友眼睛一轉,帶著笑意問道:“能寫出這種的戰友,肯定也是個男的吧?”
“嗯!”蕭穗子點頭:“確實是個男同誌!”
舍友撞了撞蕭穗子,一臉八卦的問:“穗子,說說你這位大作家的戰友唄!叫什麼名字,多大了?”
不論是什麼時代,女人的八卦之心都是牢牢刻在骨子裡的。
這也沒什麼好隱瞞的,蕭穗子直接道:“他叫劉峰,今年應該是二十四吧,以前在文工團的時候,他就一直都是團裡的模範,是標兵,多次受到表彰。
後來在一次抗洪救災中,閃了腰,跳不了舞了,因為在抗洪救災中表現優異,還來了燕京,接受偉人的表彰呢。
後麵戰爭爆發,他就跟著大部隊上了戰場,還立了大功,成了赫赫有名的戰鬥英雄,聽說首長們收到他退伍的申請後,還找他談了好幾次,親自挽留呢。”
“後來呢?”舍友的眼裡也閃爍著星星,愈發好奇起來。
這個時代的人們,對於這種默默無聞的英雄都很敬仰,很敬重。
蕭穗子道:“他還是堅持選擇退伍!”
舍友眼睛一亮,有些激動的猜測道:“難道他也考上大學了?”
“嗯!”蕭穗子點頭,說道:“就在咱們隔壁的醫科大!”
“醫科大?我的個乖乖!”舍友的臉上滿是震驚:“你這個戰友可真是太厲害了!”
“穗子!”舍友嘖嘖誇讚道:“最近咱們文學係,不少男生都在看他的這本書呢!他這又是模範又是戰鬥英雄的,還這麼有文采,怎麼一直沒聽你提起過?”
“我也是剛剛才知道這篇是他寫的。”蕭穗子道。
蕭穗子有點文青,喜歡那些纏綿悱惻,讓人看著就忍不住落淚的淒美愛情故事,像《我的兄弟叫順溜》這種軍旅抗戰題材的,也隻限於聞名,從未讀過,所以一直都不知道王重的發表了的事兒。
還是上次在王重家聽何小萍提起才知道。
“穗子!這裡頭有故事啊!”室友一臉調笑的看著蕭穗子。
蕭穗子臉頰迅速攀紅:“說什麼呢,人家都結婚了!”蕭穗子沒意識到自己的異常表現,可室友卻看得分明。
“啊?”可正因如此,反而讓室友愣了下:“他結婚了?”
“去年剛退伍回來就結婚了。”蕭穗子道:“他對象也是我們在文工團時候的戰友!”
“這麼優秀的同誌!”室友搖了搖頭,看著蕭穗子,一臉惋惜,“還真是可惜了。”
“什麼可惜了?”蕭穗子疑惑的看著室友。
“我還以為你倆能成呢!”舍友遺憾的道。
“說什麼呢,我們隻是戰友!”蕭穗子想也不想,立馬脫口解釋,臉色略顯焦急。
室友見她這模樣,不由得歎了口氣,沒說什麼。
可忽然想起何小萍,想起王重,想起曾經在文工團時的經曆,蕭穗子臉上的笑容忽然就消失了,心也沉了下去。
不知不覺就想起了往事,想起當初王重被林丁丁說成是耍流氓,蕭穗子身為林丁丁的室友,考慮到她一個女孩子,並沒有多說什麼,導致王重被下放到伐木連,被貶謫到川滇邊境的深山老林裡。
要不是後來戰爭爆發,王重在戰爭中的表現優異,屢立戰功······
蕭穗子不敢繼續往下想了。
“怎麼了這是?”看著蕭穗子臉色不對,室友趕忙關心道。
蕭穗子搖了搖頭,示意自己沒什麼事兒,有些唏噓的道:“我沒事兒,想起了以前在文工團裡的一些事兒。”
室友還以為她是在遺憾自己下手慢了,把這麼好的男人拱手相讓了呢。
走上前在蕭穗子床邊坐下,攔著她的肩膀柔聲安慰道:“雖然他很優秀,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以後肯定還有更好的等著你!”
蕭穗子被她說的一愣,俏臉再度攀紅,哭笑不得的道:“我對他真沒那意思!我們就是關係不錯的戰友,我和他對象當初在文工團的時候還是一個宿舍的呢!”
“行行行,沒有沒有!是我誤會了!”室友嘴上雖然這麼說,可她的語氣,她的神情,她的眼神,都告訴蕭穗子,她一點都不相信蕭穗子的這個回答。
蕭穗子都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了,她喜歡明明就是陳燦。
想起陳燦,蕭穗子莫名就想起了他們在文工團裡的點點滴滴,想起陳燦吹號時挺拔的身姿,英俊帥旗的臉蛋,想起了陳燦在文工團解散前夕,在文工團大門口被車給撞掉一顆門牙,再也不能吹號了,自己把母親交給她傍身的金項鏈,想也沒想,毫不猶豫的就送給陳燦去當底座補牙的事兒。
然後腦中又浮現年前她和何小萍在書房時的回憶,在她的追問之下,何小萍告訴她,王重為了讓她安心,當了祖傳的玉鐲悄悄買下那座院子,用著寫掙來的稿費,買來材料,利用空閒的時間一點一點的裝修把原本因年長日久,有些破舊的院子高造成如今那副樣子。
兩相一對比,不知怎的,蕭穗子忽然覺得心裡有些彆扭,甚至有那麼一絲絲的難受、還有後悔。
連蕭穗子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忽然冒出這種想法來。
仔細想想,陳燦除了相貌英俊瀟灑,性格不羈,吹的一手好小號之外,貌似,也沒什麼彆的優點。
蕭穗子忽然開始自省,自己當初對陳燦那麼癡迷,到底是為什麼?
自己和陳燦之間,好像並沒有裡的那種轟轟烈烈、為了彼此甘願付出生命,舍生忘死,動人心弦的愛情故事。
難道是像湯顯祖在《牡丹亭記題詞》裡說的那樣: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蕭穗子皺著眉頭,疑惑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對自己對陳燦的愛慕產生一絲質疑。
王重家。
何小萍拖著一身疲憊,騎著王重給她買的女式自行車回到家裡。
大門還上著鎖,王重還沒回來,醫科大可比何小萍在的市二院遠得多,每天王重花在路上的時間都得二十來分鐘。
開了鎖,推開門,把自行車推進院裡,何小萍徑直奔著中院西廂的廚房而去。
何小萍披上圍裙,洗了手,就開始和起麵來。
他們家吃飯和彆家略有不同,何小萍比較喜歡吃麵食,而王重覺得單純的麵食太過寡淡,所以雖然家裡的主食一般都是麵條包子饅頭這些,可菜卻從來不少。
和麵、揉麵,醒麵。
緊接著從壁櫥裡頭,取出前幾天就做好的最後一塊鹵牛肉切成大厚片,打了六個雞蛋,走到院裡的花池邊上,割了一大把韭菜。
等王重到家的時候,何小萍剛剛把炒好的韭菜雞蛋出鍋。
“今兒回來這麼早?”王重有些意外,雖說何小萍醫院離家更近一點,可耐不住何小萍經常加班,王重又不是一天到晚都有課,所以大多數時候都是王重回來的早一些。
“醫院沒什麼事兒,早點下班!”何小萍道:“正好,把菜端過去,還有個炒黃瓜片馬上就好!”
院裡的花壇裡,現在是一朵觀賞的花都沒有,被何小萍種滿了韭菜、西紅柿、黃瓜還有王重愛吃的辣椒。
這小半年以來,光是買菜的錢就省了不老少。
兩口子一向是誰回來早誰做飯,不過兩人做飯有一個共同點,王重做的話,就比較偏向於燕京口味,何小萍愛吃。
何小萍做飯,像是炒肉這些,都會放上點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兒,王重倒是給何小萍說過好幾回,自己吃的慣燕京口味,何小萍每回都答應的好好的,可回回隻要是她做飯,基本上能放辣椒的都會放上一點兒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
特彆是有一次何小萍做包子,也不知她怎麼想的,竟然直接用前天晚上吃剩的青椒炒肉做餡兒,王重吃著味道發現味道竟然還不錯,就是稍微拉了點,果不其然,何小萍吃了以後,被辣的隻能灌水解辣。
倒不是說何小萍不能吃辣,怎麼說何小萍也在川滇呆了好幾年,而且還是在部隊上,吃食肯定都是跟大部隊來,退伍回燕京以後,跟王重結婚也將近一年了,經常試著習慣王重喜歡的口味,何小萍對於辣已經逐漸適應,隻是辣味兒的包子餡,何小萍第一次吃,難免還有些不大習慣。
“劉峰,你上回說的那幾個戰友,他們怎麼樣了?決定來燕京了沒?”兩人吃著麵,何小萍忽然問道。
王重夾到半空的麵正要送進嘴裡,停了一下,抬眼看著何小萍:“還沒信兒!怎麼忽然想起問這個了?”
“上回你不是說,讓你那些戰友過來,教他們乾裝修嗎!”何小萍道。
“他們一個個都拖家帶口的,要是來燕京,那就得先把老婆孩子,還有家裡的父母暫時撇下,這決定哪兒是那麼容易做的。”
何小萍點頭道:“你說得對,他們肯定都是家裡的頂梁柱,要負責一家人的生計,要是一下子跑來燕京,家裡的日子肯定沒那麼好過!”
頓了一下,何小萍忽然抬眼看著王重,不確定的問:“你說我要是真從醫院辭職了,去乾什麼合適?”
“這我得好好想想才行。”王重恍然,難怪何小萍忽然說起這事兒,隨即關心的問:“怎麼忽然想著辭職了?”
何小萍沉默了片刻,才道:“今兒我在醫院,碰上朱克跟小芭蕾了!”
王重心中一凜:“朱克跟小芭蕾?”
這兩個家夥,當初在文工團的時候,就沒少欺負何小萍,王重對他們沒有半點好感。
朱克嫌何小萍身上汗味兒重,不願意跟她一起跳舞,還當著全團人的麵抱怨,直接撂挑子揍人,一點兒都不顧及何小萍,後麵還是原身劉峰出麵,才稍稍緩解了一點何小萍的尷尬。
可真的隻是因為何小萍身上有汗味兒嗎?
那麼高強度的訓練,彆說何小萍一個女生了,就是男生也難免會出汗,捂久了也會有味兒,何小萍雖然汗腺比平常人發達,可她每天都堅持洗澡,身上的衣服也是一天一換,換了就洗,就算真有點汗味兒,也絕沒有朱克表現的那麼誇張。
朱克那麼做,在王重看來,單純就是瞧不上何小萍,不想跟何小萍搭檔,為此而找的借口罷了。
至於小芭蕾。
永遠衝在針對何小萍的最前線,最過分的一次,就是那次內衣事件,強行硬扒何小萍的衣服,這種行為,哪裡還把何小萍當做是戰友,就算是對待犯人也沒有這樣的,要不是分隊長及時趕到,製止了她的惡行,結果怎樣,王重真的不敢想象。
小芭蕾的行為,就和那些個現實世界裡曾經的那些校園~~霸淩相差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