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禮快崩潰了,他不鍛煉體魄怎麼了,不是很正常?他是哥兒啊!
“你老是待在家裡,悶都會悶出病來。不如跟我一起去爬爬山、曬曬太陽、呼吸一下晨間的新鮮空氣,心情會放鬆許多。”
沉禮麵色僵硬,沈曜說的他一個都不感興趣。
然而不願意也沒用,沈曜每日天不亮就會來強製把他叫醒,沉禮想睡也睡不了。
“快點,跑起來!動作怎麼這麼慢?”
“快快快,早點跑完早點回家吃早飯!”
沉禮拖著沉重的身體跑得想死,一路爬山爬得怨氣衝天。
“你看,山上的空氣多好。要是我們早一點來的話,還能在山頂看日出。”沈曜滿意地看著眼前的景色。
沉禮在他身後拉長著一張晚娘臉,他現在腳疼、肚子餓、身體像有千斤重,根本聽不進沈曜的任何話。
“今天就到這裡吧,我們原路返回。明天再爭取往前走一點,這樣一步步,總有一天可以爬到山頂。”聽到這話,沉禮鬆了口氣。腳上不知是不是破了水泡,一動就疼。
沉曜沉吟了一會兒,開始自我反省:“怪我,沒有事先給你準備一雙合適的鞋。”
其實沉禮的鞋已經算輕便舒適了,但他從未走過如此多的路,腳上自然會起泡。
“要不這樣,回去的路我背你吧。”沈曜非常自然地提議。
“那怎麼行!”沉禮驚慌地拒絕。
他是不是根本就忘了,他是個哥兒。昏倒那次抱他也就算了,情非得已,現在這算什麼?
沈曜看著他的腳,“那……你自己走回去?”
“……”沉禮可疑地沉默了。
“這附近沒人,放心吧。”沈曜示意他看四周,“走不了就彆強撐了,不然疼的是你自己。”
沉禮頭擰到一邊生了好一陣的悶氣,最後才泄氣地同意了。最重要的是,他的腳真的很疼。
沈曜愉悅地將他背起,順著坡輕鬆地往下走。
沉禮趴在他背上,心情特彆憋屈。好像從來這裡之後,他就一直被沈曜牽著鼻子走。
說爬山的時候就應該拒絕的,他真是腦子被門夾了,竟然真的跟著來。
才這麼想著,沉禮鼻端忽然聞到了一股好聞的清香,令人精神一震。
“咦?這是什麼味道?”
沈曜抬頭四下望了望,“應該是附近的橘樹開花了吧。”
橘樹?
“這附近有橘樹嗎?”
“是啊,山上更多,不但有橘樹,還有柚子樹、葡萄樹、棗樹、李子樹、桃樹,還有許多的花,比如月季、鳳仙花、紫茉莉、牽牛花、梔子花、山茶花。”
沈曜仰頭問:“你喜歡花嗎?”
沉禮聽到沈曜的描述,早就生出了向往之心。“我……我很喜歡花香。”
“喜歡剛剛的橘花香?”沈曜笑問。
“嗯。”沉禮點了點頭。
“那我們可以在自己院子裡也種一棵,這樣你每天都能聞到了。”
沉禮心一動,竟因為這樣簡單的一句話,體會到了一絲溫情。
他忽然覺得這趟出來也挺劃算的,待在屋子裡的話,怎麼能聞到這麼沁人心脾的花香味呢?
之後的日子,沈曜還是帶著沉禮堅持早起晨練。
沉禮從一開始的怨氣衝天,到後來習以為常,逐漸發現了晨練的益處。
單從他生活質量上來說,至少每次晨練完後,他吃飯都哢哢香,再也不像原來那樣,看什麼都沒胃口,吃什麼都隨便挑幾筷子,晚上也是倒頭就睡,直接進入黑甜的夢鄉,再也沒出現什麼失眠的症狀。
順帶一提,沉禮發現,沈曜做飯的手藝是真的好。他不僅對火候和調料把握精準,還會做很多奇思妙想的新菜式,即使沉禮出自伯府,吃過無數的山珍海味,也為沈曜的手藝拍案叫絕。
吃得好睡得好,他的精神自然就養得好。
沉禮自己沒發覺,他與新婚之夜那副憔悴如骷髏一般的模樣簡直判若兩人。
在這期間,沈曜給他換了床、修了茅房,兩人還一起去街上買了沉禮想要的水粉顏料,沉禮在小宅裡的生活,就更如魚得水了。
人的適應能力果然是強大的,短短十來天,沉禮就幾乎忘了自己從前在伯府的日子。
現在的日子,更像是他原本的人生。
想想也覺得不可思議,由伯府的大公子一夕變成了平頭老百姓,沒想到他竟然接受得這麼好。
這一切,應該也多虧他身邊那個人,一直在幫助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