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隻是她的美夢才開始做,第二天,就發現聯係不到男子了。
她手裡頭的錢大部分都給了男子,隻剩下幾萬塊零用。
此時她才知道自己被騙了,兩百多萬沒了啊,奚琳心痛的覺都睡不好。
報警後,卻根本找不到那個男人。
反而奚琳這個人,因為之前林華報警了,所以奚琳的消息傳到了林華那邊。
兜兜轉轉,奚琳回到了林華的身邊,畢竟奚琳手頭也沒什麼錢,警方考慮到有個孩子,還是把奚琳送了回去,隻是此時林華已經不是原來的林華了。
雖然他很想和奚琳離婚,但是現在很多人都知道他的事情,他要是離婚了,今後也可能找不到媳婦了。
既然如此,就決定繼續過日子,不過以後錢什麼的,是絕對不可能再讓奚琳碰到了,隻要嚴格控製好,害怕奚琳翻天不成?
脾氣暴躁,奚琳每天都要帶孩子,要做農活,甚至林華暴躁時,還要找她發泄一番。
可是奚琳不敢跑,她如今還能去哪裡,沒錢,又沒好容貌,生了孩子後就一直發胖。難不成還能回老家?回老家,她寧願留在這裡。或者出去找工作?她沒學曆,能找到什麼工作?孤身一人,萬一又被騙什麼的。
而且此時她也走不了了,林華扣走了她的身份證,身上一毛錢都沒有,寸步難行。
那個男子,是李書凝找的,賬結算了後,李書凝便把那兩百多萬的錢捐了出去。
至於奚琳和林華會如何,她已經不關心了。
李書凝準備回濱海市,離開父母十幾年,中間李書凝也曾聯係過父母,隻是電話號碼都是打不通的,李書凝便覺得是父母不想再看到她。
如今李書凝卻是準備替原主去看看。
父母在,不遠遊,當初的李書凝便做錯了。
如果真心喜歡男子,不是隻有那麼一條路的,更何況,是撫養她,嬌寵她長大的家,她怎能說放棄就放棄。
而且相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為什麼就是她為了男子放棄了一切?從那時候開始,李書凝就已經落了下風了。
李書凝回到濱海,找到了原主的家,卻發現那裡已經變成了商業樓。
李書凝有些惆悵,還要不要找?
轉身離開,準備先找個地方住下來時,回頭,卻看到一個男子定定的看著她。
十年的時間,滄海桑田,但是親人之間的那種血濃於水的血脈關係,卻是無法斬斷的。
李書凝一眼便認了出來,看著她的男子,應該是她的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