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養女(十四)(補)(1 / 2)

() 李小琳直接去找了李書凝,她也沒想著報警,她就是覺得這件事情找李書凝,有李家出麵,肯定會有辦法的。

“小妹,我知道以前我做錯了很多事情,可是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的是很重要。”

“小妹求求你,幫幫我。”

“小琳姐,你不要著急,我這邊會幫你查查看的。”

李小琳是真的有些崩潰,她沒想到,張敏劍會拿著她的錢失蹤。

她也想不明白,他為什麼那麼做?

是他出了什麼事了,還是說,一開始就是在騙她的呢?

錢財丟了,猶如在割她的肉,感情呢,這幾年,她一直以為張敏劍是愛她的,那麼現在又是什麼意思呢?

即便出事了,也可以打電話吧?

她記得他說過有一筆很大的訂單,所以房子才會被抵押掉的。

是賺了錢就跑了,還是說都虧了?

這些天,她打了他無數個電話,可是沒有一個能夠接通的。

她是真的沒有辦法了。

李書凝自然知道那個張敏劍是什麼情況了。

拿了一千多萬的錢,張敏劍直接跑了。

一來他覺得自己找到了通向成功的道路,之前創業就能得到那麼多的訂單,還賺了不少錢,無須再依賴李小琳了,即便李家那麼厲害,但是他也沒辦法不是,李小琳隻是養女。二來,得到了這麼多錢,今後又有自己可以倚靠的本事,天高任鳥飛,自己也能飛的更高了,何必再去吃苦頭。

畢竟李小琳雖然喜歡她,但是什麼都不會,還要他花心思去哄,還做牛做馬,跟傭人似的,最主要的是,他不喜歡她呀,在他眼裡,李小琳可不是什麼完美的女友。

李書凝那樣的,才是真正他喜歡的類型。

隻是可惜的是,李書凝已經有未婚夫了,而且對他也沒有什麼好感,所以他決定,離開那個城市。

去其他城市,先發展起來,到時候賺了錢了,再看唄。

反正這一千萬在手,隻需要投入五六十萬,慢慢搞,就能賺錢不是麼。

隻是他不知道的是,他能夠一創業就能賺錢,完全就是李書凝在背後推動的,不然創業哪有那麼簡單的。

他的那個同學創業成功,同樣是因為有關係,能夠直接給他訂單,他才能夠短期內快速成功。

李書凝這邊自然不會真的幫李小琳直接把人給帶回來,把錢帶回來。

她隻是在貸款到期後,李小琳沒錢償還的時候,把李小琳帶回了李家。

隻是這次在李家,李小琳很是尷尬,大家對她都很冷淡,便是李書凝對她也是淡淡的。

林家給她吃喝穿,但是沒給她一分錢。

李小琳的日子也不好過。

卻說張敏劍離開後,立馬找了個很遠的一個南方的城市,在那裡開始重新開始了。

手裡頭有錢,行事作風就顯得高調了起來。

然而一千多萬,看起來是比較多的,但是沒有收入,大肆揮霍的話,也是不經花的。

他做生意,一開始就被有心人看上了,先是拉著參加各種宴會。

去參加比較上檔次的宴會,自身身價總該要提升吧。

所以他買了車,車子買的還挺貴的,將近兩百,加上各種行頭,就花了四五十萬。

住酒店像什麼樣子呀。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