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到這裡,還真有打錯的。上次,俺們村的孩子,跟著爺爺去趕集,就被人塞懷裡一雙鞋,賣鞋的拉過孩子就打,他爺爺死命的護著,孩子還被拉的胳膊都折了。還是俺村裡趕集的看見了,給拉開的。
偷東西的跑了,賣鞋的和俺們村裡的爺倆都跟著倒黴。以後趕集看見李村的人,都躲的遠遠的,離他們近了可沒啥好處。”
“躲他們還來不及,誰跟他們湊近乎。他們村被關公安局的老爺們,得有二三十了吧。關幾天就放出來了,就沒一個判刑的,他們也不改,出來還是照樣偷。
現在,他們也不怕了,把蹲公安局說成吃公飯。公安也是,抓起來判個十年八年的,看他們改不改。”
“俺聽說他們可硬了,抓住就承認當時偷的那點東西,打死也不咬同夥。被抓的坐局子,外麵的同夥偷的東西,照樣分給他一份。
要是咬出同夥來,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同夥照死處敗壞他們家,你們想啊,他們敢咬同夥嗎。再說了,招的越多判的越重,他們肯定打死不說。”
“真不知道他們咋想的,現今是吃好穿暖了,也不替孩子們著想。現在,誰敢和他們打交道,彆說男孩子了,就是姑娘也沒人敢娶,孩子們以後可咋辦啊?”
提起孩子,灘區的群眾都為孩子們發起愁來。灘區村裡有小學的還好些,沒有小學的村莊,孩子們除了借住在親戚家上學,其餘的都輟學了。
女孩子在家跟著家長學做針線,做鞋墊還能掙錢。男孩子整天溜冰玩鬨,掉冰窟窿裡的事哪個村都有。也有溜冰上學的,可間隔了兩個多月,大部分跟不上班,上兩天也就灰心了。
悠悠聽的心裡發堵,明年的現在,不知大夥怎麼議論。據記載,1983年的冬季,全國開始嚴打活動,到了那時,偷雞摸狗最少判三年,慣犯都是十年八年的判。
過了臘月二十,訂婚的男青年開始去女方家送節禮。今年人們的生活好了,節禮的分量也隨之加重。豬肉從十斤增加到三十斤,點心從六斤增加到二十斤。四瓶景芝白乾酒,一條帶錫紙的大前門煙,二斤糖塊,再給女方買一身衣服。
這些東西加一塊,近一百元的東西。關鍵是豬肉得用中間的五花肉,一頭豬最多出兩塊30斤的五花肉,集市上的五花肉漲到了1.20元一斤。
韓屯村的豬肉一元錢一斤,一斤0.20元的差價,30斤就是6元錢。人們為了省錢,二十多裡外的都來韓屯買肉。這兩年村裡買自行車的多了,借輛自行車2個多小時就能跑個來回。
韓屯村肉食廠天天賣肉,不論上午下午,什麼時候來都能買到。廠裡每天宰殺500頭豬,買肉隨便挑,剩下的深加工,做成午餐肉罐頭。
不隻是送節禮的人來買,附近村莊的人們過年的肉也來韓屯買。韓屯肉聯廠的肉,價格便宜還隨便挑,現在人們還是喜歡肥肉多的肉,在集市上可沒這麼隨心。另外,來韓屯辦事的人們,都買些肉帶回家,反正過年得買,
來村裡買肉的人多了,韓屯肉食廠隻好臨時在外麵擺了個肉攤子,五六個人還忙不過來。
買肉的多了,悠悠家的代銷點也跟著忙。這幾年,自己家賣的點心和月餅,都是從縣城的食品廠進,價格和公社食品站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