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生死共存亡(2 / 2)

【如果黎家人全部搬到了縣城, 又都做生意,豈不是違背了黎三郎的初衷?親,你夫家不能被列為商戶的。】

方青青噎了一下,麵目猙獰。

【統子,你也知道那是我夫家。你一心一意惦念著我夫家,難道你最應該幫助效力的不是我這個宿主嗎?】

【親,本係統自認為公正無私,從選中了宿主開始各種任務都是為了宿主服務。親你要知道你所處的大時代的環境,男女平等並不能用在這裡,小娘子在出嫁之後就隻能依靠自己的夫家。

你的利益,現在就是與附加掛鉤,生死共存亡的。】

這一點方青青當然也是知道的,隻是不服氣,才會和係統互懟。

其實她也有仔細了解過,一則黎家人並沒有分家,黎老頭黎大郎黎二郎名下都還有足夠多的土地。

再來他們都還隻是小本生意,而且都是做的吃食相關,也可以說是跟農產品相掛鉤的。

所以,應該不會被列為商戶的,隻是在係統提醒她之後還是認真地又研讀了相關律法。

掌握了足夠多的信息確定做事的尺度之後,方青青才開始行事的。

她找黎大郎詳細的了解過,如若隻是在村裡,蓋個三間房前後圍起來做院子。

加起來吧,也就三兩銀子左右,土地方麵可以直接去找村子。

本來的宅基地就可以用,不行的話花個兩百文就能圈好大一塊地了。

當然了,這僅限於本村村民的操作,對於外來人口又有另一番規定了。

然後她就讓黎二郎到縣城裡去打聽了,在城裡買宅院那可比在鄉下蓋房子要貴多了。

“二進出的院落,最少也得二三十兩,房子格局稍微好點四十兩也不在話下的。”

四十兩,目前的黎家並不是出不起,隻是方青青覺得公婆不會舍得花這樣的大價錢在縣城裡買房子。

公中還要攢錢,買房的錢應該是三家攤派,這樣在細節上肯定會有許多矛盾糾紛的。

於是,方青青也就猶豫起來了。

隻是過幾天發生的一件事,改變了黎家人的想法,以至於黎母甚至主動提出了要在縣城裡買房子。

那一天黎二郎剛好有事沒有進城,於是隻有黎大嫂黎二嫂帶著孩子在縣城裡擺攤。

按照慣例是早晨中午兩頓,一般響午之後再過一個多時辰,就算剩餘一些食物黎大嫂黎二嫂也會收拾了東西回家。

主要是從縣城走回來也需要兩個時辰,太晚了天黑了走路不方便,關鍵是從縣城到村裡要經過一段山路會有一些危險。

錢是掙不儘的,生命安全最重要,這是黎家人一致的觀點。

基本上每一次,在日落之前黎大嫂黎二嫂都能趕回來,幾個人也都摸清了這樣的時間規律。

隻是這一天,眼看著天都要黑了,幾個人都還沒有回家。

黎二郎急了,就這樣的要衝出去找人,還是黎母十分理智的攔住了他。

點了一個火把,讓他和老大一起,沿著家裡往縣城的那條路去迎人。

結果又過了好久,差不多大半夜,黎大郎黎二郎才帶著人回來的。

都是空手而歸的,倆妯娌還好,大毛二毛卻是被人揍得鼻青眼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