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是多久?”花哨問。
做這麼一套華服應該需要很長的時間,起碼一年甚至兩年。
冷墨然說:“三年,但其實丹妮拉王妃是要在她45歲生日,也就是五年後才會穿上。”
為一次生日準備五年之久,大概也就隻有講究排場的王室才會做。
五年的話......
花哨在心裡問了問自己願不願意在這本裡多待幾年。
事實上想要儘快完本很簡單,就是把手頭的事業放下,跟男主談戀愛就行。
要不了幾個月,好感度一上去,就能儘快結婚。
結婚就意味著這本書圓滿大結局了。
不過這樣真的很沒意思。
而且花哨也擔心這麼早的完結,一回到書城世界就被鯊魚的執法者逮住,鬨不準小命難保。
還是多待幾年吧,起碼在世界不用那麼擔心生命安全。
打定主意,花哨就跟冷墨然簽訂了初期的合作條約,一頓飯吃得也算和諧愉快。
冷墨然本來打算送她回去,花哨擺手讓他趕緊回去陪精神受創的未婚妻。
“她不是我未婚妻,我從沒有答應過要娶她。”總裁皺眉強調。
花哨忍不住噴他說:“你把人家都睡了,現在又說不娶人家都話,渣不渣啊?”
睡?!
總裁聞言騰得漲紅了臉:“誰跟你說我睡她了?!你、我——不是,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他這副急於表現清白的樣子讓在場的三人都看得一呆。
畢竟從沒見過他這麼慌張窘迫的樣子。
“小毅你、你跟她說!”總裁一巴掌拍在助理背上,讓他趕緊替自己洗脫冤屈。
秘書也急忙開口對花哨說道:
“沈小姐,您真是誤會了,我們總裁就沒在宋小姐那留宿過,帶她出去旅遊也就是第一天在一個酒店開了兩間房,第二天冷總就有事回去了,之後都是我陪著宋小姐逛的。”
“沈小姐,我說得話絕對句句屬實,您若不信可以再問小陳司機,還有家裡的保姆,他們都知道冷總每天都回家的!”
花哨見他說得肯定,不像是臨時編的,就明白了是宣鈺當初在她麵前撒了謊。
這要是放在原女主身上,肯定是一大虐點。
明明自己喜歡的男人沒有跟彆人睡,結果卻被男配挑撥誤會。
不過花哨還是用懷疑的語氣說道:
“你這麼喜歡她,有那麼多機會,你都不蠢蠢欲動一下嗎?”
以前會所的一個姐妹告訴她,
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到骨子裡,其實最原始的感覺就是想睡他。
想用自己的身體觸碰他,想擁抱他,撫摸他的皮膚,恨不得把他捆在自己床上。
不求睡了之後能得到什麼,就是那一刻,我愛你,想與你融為一體。
可姐妹說,她是一個女孩子,一個女孩子怎麼能這麼不矜持?
花哨當時覺得就是歪理,嘲諷她說你一個表子還矜持?
姐妹說:“你沒愛過人,你不懂。”說完她就掩麵哭了起來。
很多很多年後,花哨見了那麼多為愛情飛蛾撲火的年輕女孩才懂她那句話。
不論男女,如果是真的愛了,性就是最原始的本能。
哪裡有裡說得那麼理想,深愛的兩個人還能蓋棉被純聊天?
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