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澤多惠的死亡時間,到現在也不會超過半個小時。”
“而你,定金芳雄先生,在20分鐘前,就被搜查一課的警官們找上門來,要你協助調查。”
“從那時開始,你就一直處於警方的視野之下,根本沒機會做什麼小動作。”
“也就是說...”
“從你殺害藍澤多惠小姐開始,到被目暮警部的部下找到之前,你最多隻有不超過10分鐘的時間,可以自由活動。”
“目暮警部率隊在附近埋伏,又因為聽到呼救聲而突然對商場進行封鎖,這些對你來說,都是完全無法預料的意外。”
“恐怕你自己都沒有預料到,警方會這麼快找上門來吧?”
“在這短短10分鐘時間裡,你真的能把,或者說能想到要儘快把凶器、血衣這些證據處理乾淨嗎?”
林新一目光如炬地望了過來。
可定金芳雄的表情仍舊沒有變化。
現在眾人將懷疑的目光死死地釘在他的身上,他的嫌疑幾乎是已經洗不清了。
所以他乾脆不留一點掩飾:
“警方說話不是得講證據麼?”
“既然警官你提到了什麼凶器、血衣,那就請把它們找出來吧。”
“哦,對了...”
定金芳雄很有要反客為主的意思:
“就算真的找到了什麼凶器和血衣。”
“你們又怎麼能證明,這些東西就是我的呢?”
“這...”林新一眉頭一皺:
的確,他最擔心的就是這一點。
因為柯南和毛利大叔鬨出的意外,凶手在作案後沒多久就被警方堵在了現場。
凶手的確沒時間仔細處理物證。
但他卻有時間丟棄物證:
除非這家夥傻到把凶器和血衣藏到自己辦公室,否則警方就算在這商場裡找到了凶手遺棄的物證,也沒法證明他就是凶手。
畢竟,凶器和血衣上又沒寫名字,怎麼能證明就是定金芳雄丟的。
如果他行凶時戴了手套,那凶器上就不會有他的指紋。
衣服上或許能找到他身上的皮屑,但這一點卻不能保證絕對成功。
因為皮屑是從皮膚上掉下來的,所以不難理解,隻有秋衣、內褲、襯衫等和皮膚直接接觸的貼身衣物,才容易沾染到皮膚脫落的皮屑。
而今天天氣寒冷,凶手作案時肯定穿著外套。
如果是外套的話,一般隻有袖口、衣領這種有機會和皮膚發生摩擦的部位,才能順利地檢出皮屑。
如果他穿的再是那種挨不著脖子的無領外套,然後再用手套墊著腕口,不讓袖口和腕部皮膚接觸,那...
想從那件外套上找到凶手遺留的皮屑,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隻能祈禱凶手發質不好,多掉點頭皮屑和頭發到外套上。
而相比於外套,最有希望成為證據的還是手套。
因為手套肯定會和皮膚直接接觸,內側很容易就能找到凶手遺留下的皮屑和毛發。
但問題是:
手套裡麵能找到凶手的皮屑,外麵卻不一定沾到了死者的血。
隻要定金芳雄小心一點把手套和凶器、血衣分開丟棄,那即便警方找到了這隻手套,也沒法證明戴過這手套的他是殺人凶手。
“這家夥...”
林新一看了看定金芳雄那平靜如水的臉。
定金芳雄能表現得如此鎮定、自信,顯然是對他心中擔心的那些破綻,都有所了解和準備。
看來這家夥平時沒少讀書看報,對鑒識課和科搜研的那些科學鑒定手段都極為了解。
估計至少有二十集《今日說法》的功力。
還兼修一季以上的《科搜研之女》。
實力不容小覷啊。
“情況有些麻煩了。”
林新一眉頭微蹙,但神情仍舊自然。
因為越是這種情勢不利的時候,警方就越不能在犯罪嫌疑人麵前露怯。
他始終保持著那種鎮定自若,不為所動的姿態。
但定金芳雄卻並沒有被嚇到。
他的神態還是那般平靜:
“警官,既然你們都把我押到這裡。”
“那請拿出你們所說的證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