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找借口!”妮可看起來真有些生氣了,“馬裡森是紳士,又不會吃了你!吃了晚餐就回來,你隻要說一句不喜歡,我就不會再勉強你,連這都做不到嗎!”
“噢不……”
“就這樣,”妮可板起了臉,“明天正好是周末,就定在明天,沒得商量。”
依蘭憂鬱地捧住了自己的臉蛋,嘀嘀咕咕:“媽媽,我真有喜歡的人了,雖然我真的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離家大半個月,她實在不願意一見麵就把母親氣到頭痛。可是她也不能去相親啊,魔神那隻醋壇子一定會大發雷霆的。
眼睛一抬,依蘭吃驚地發現魔神大人竟然就站在門口。
她嚇了好大一跳,心裡想著:完了完了我完了!被抓包啦!
奇怪的是,他居然沒有陰沉著臉,身上也沒有冒出冷冰冰的霧氣。
而且……依蘭居然詭異地覺得魔神大人的心情還不錯!他似笑非笑地望著她,眼神裡有期待和鼓勵。
這是怎麼回事?依蘭愣愣地眨了眨眼睛。
妮可安排她和彆人相親,他居然不生氣嗎?
依蘭抱住了妮可,很謹慎地說:“媽媽,明天一早我給你回複好不好?你就讓我想一想嘛!”
她得問問魔神到底是什麼意思。
魔神大人驕傲地勾了勾唇角,轉身消散在門口。
他想,這個東西,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白,真是太不矜持了,戀愛中的少女實在是熱情得令人頭痛。
相親?什麼相親?相什麼親?魔神大人隻聽到小依蘭說了三次她喜歡他。
*
路易踱著步,悠然走向新莊園。
因為那場病,不得不把爵位讓給了自己的弟弟,如今的溫莎公爵。
自己像一隻老鼠一樣躲在黑色的幔帳裡麵,經年累月不見陽光,每天受到病痛的折磨,靠著難喝到極點的藥汁續著命。
而弟弟……
住在充滿陽光的大莊園裡麵,意氣風發。
從前路易也猜疑過自己的怪病是不是有什麼內情,然而無數名醫查遍了古今醫典,都沒有這樣的病症,沒有發現任何毒物和藥物能夠造成這樣的結果,完全找不出任何人為的痕跡。
既然如此,那就隻能感慨命運不公。
沒想到的是,一場死亡,竟然讓他找到了真相。
墮神之血,絕對不可能是自己誤服的。
是有人下.毒。
而這個人……很顯然,誰是既得利益者,誰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以路易回到首都之後,直直來到了弟弟溫莎公爵的莊園。
他特意換上了一件銀色的燕尾服。
在‘生病’之前,爵位繼承人,風光無限的路易·溫莎最喜愛的就是銀色的衣服。那個時候,他的追求者數量可是要遠遠超過瑞恩·霍華德的。
霍華德太死板嚴肅了一點,不像路易·溫莎,幽默風趣,風度襲人。
路易笑著歎了一口氣。
是啊,曾經的路易·溫莎,可是風靡萬千少女的。遺憾的是,他還沒來得及談一次戀愛,就隻能把自己關在監牢一樣的古堡裡麵,變成了一個人見人怕的古怪藥老頭。
失去的這些歲月和心境,已經永遠無法彌補回來了。
他抬起手,推開了麵前的精鐵大門。
“什麼人!膽敢擅闖……”侍衛的聲音詭異地頓住了。
漂亮至極的銀發,是最純血的溫莎家族象征。
眼前這位……
俊美不凡,氣質略有一點陰鬱……整個人有一種非常奇怪的錯亂感,明明容貌是個少年,但舉手投足之間,哪裡都像個遲暮老人。
“您是……”侍衛難以置信。
“路易·溫莎。”沙啞的嗓音一如從前。
“嘶——”一整片倒抽涼氣的聲音。
誰都知道這位得了怪病,見不得陽光,本該一輩子縮在古堡裡麵苟延殘喘。
“不用帶路,我知道上哪裡找我的弟弟。”路易繼續邁著慢悠悠的步子踱進莊園。
有人快速小跑去報信,路易完全沒有理會,路過一片花叢時,他非常優雅地俯下身體去嗅了嗅花朵的味道。
當他走進大堂,管家已經擺出了最標準的迎客姿態,將他帶到了會客廳。
他親愛的弟弟,如今的溫莎公爵非常虛偽地迎上來,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噢,路易,你真的是路易——你的病竟然好了嗎!你看起來年輕多了!”
“很抱歉讓你失望了,親愛的弟弟。”路易嘶啞著嗓音慢吞吞地說。
“說什麼傻話呢?”溫莎公爵的笑容無懈可擊,“我每天都在向光明女神祈禱,願你找到良藥。看來我的祈禱終於靈驗了。”
路易看著他。
溫莎公爵絲毫不懼,坦然對視。
病好了又怎麼樣?這麼多年手握重權,溫莎公爵根本不會懼怕路易。
雖然這件事有點不可思議,不過這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回頭找那個賣藥的算賬就是了。
路易很平靜地說:“看在血脈的份上,如果你願意告訴我,當年用在我身上的藥是從哪裡找到的,我可以讓你死得毫無痛苦並且留下全屍和完整的靈魂。”
兩雙純淨無比的銀眸凝視著彼此。
溫莎公爵的眼肌輕輕地跳動,沉默了一會兒,他終於噗哧笑出了聲:“我的好路易,你的腦袋是不是和你的臉一樣,回到了十六歲的水平?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對你下了藥?”
“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溫莎公爵聳聳肩,語氣嘲諷至極,“噢!真棒,沒有證據。好路易,這些年在城堡裡麵是把腦子關傻了嗎?你應該知道,哪怕有證據,也必須有強權支持,這樣證據才會被承認,正義才會得到伸張。你沒有證據,還跑到我麵前說這樣的話,不覺得自己很天真很可笑嗎?”
他也懶得裝了。既然對方傻乎乎地殺上門來,張口就撕破臉麵,那麼公爵大人不介意教教這個失敗者該怎麼做人。
“所以呢?你不打算承認。”路易的嗓音像是兩塊粗糙金屬在摩擦。
在古堡的陰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路易感覺到自己的靈魂都發黴了,哪怕現在擁有了強健的身軀,但那些烙印卻永遠不會消失。
“承認不承認有什麼區彆嗎?”溫莎公爵微笑,“結束了,我的好路易,你和我之間的競爭,早在你得病的那一天就已經結束了,現在沒有必要鬨得這麼難看。回去吧,有這功夫不如好好打掃一下你的院子,把那些黑色的幔子都拆掉,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要不然……”
溫莎湊近了一些,明晃晃地威脅:“畢竟一母同胞,前年才參加了弗麗嘉的葬禮,我不想這麼快又失去另一位血親。”
在他身後,心腹侍衛們嚴陣以待,手握著劍柄,無語地注視著這個自投羅網的失敗者。
溫莎退後兩步,從掌家手裡接過一把匕首,擲在路易腳下。
這是一把刻著路易·溫莎名字的匕首。
地上鋪著厚厚的地毯,利器落在地上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喏,路易,看清楚什麼才是有用的證據。看看你麵前的匕首吧——我可憐的兄弟精神失常,試圖刺殺我,被我的侍衛們當場擊斃。天真的路易,看到什麼才是‘正義’了嗎?難道你想要這樣的結果?噢,我並不想。你這些年的遭遇值得同情,我心中對你有憐憫。你回去吧,回去記得感恩我今天的仁慈。”
路易歎了一口氣:“你真是仁慈啊。從前你就應該殺了我,不該留下後患。”
溫莎公爵不屑聳肩:“我並不覺得你是什麼後患。”
路易垂下頭,低低地笑了一會兒。
“那可就大錯特錯了。”他俯下身體,撿起那把匕首,指尖撫過匕鞘上麵銘刻的自己的名字。
見到路易拿起了凶器,侍衛們飛快地把溫莎公爵護在了身後。
溫莎公爵搖搖頭:“路易,我真誠建議你不要做蠢事,隻不過一個爵位而已,為它扔掉性命不值當。”
路易緩緩抽出了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指。他的血是深紅色。
“可憐的弟弟,你對力量一無所知。”路易輕輕歎息。
寬敞的會客廳裡麵刮過一陣銀色的風。
簇擁在溫莎公爵身邊的侍衛們一個接一個被扔到了外麵的花園裡。
眨個眼睛的功夫,會客廳中隻剩下了溫莎兄弟。
路易那根滲出深紅鮮血的手指,直直紮到了溫莎公爵的嗓子眼裡麵。
“給過你機會。既然不要,那就以血還血。”
路易說話依舊慢吞吞。
溫莎公爵驚恐地盯著這張近在咫尺的臉,在路易年輕的眼睛裡麵看到了無儘滄桑。
“你贈我一滴血,我也還你一滴我的血。”
擁有了神格的路易,已經是比偽神更高一級的半神了。
替他構建身體的深紅之卵,正好可以用來寄生、主宰意誌。
溫莎公爵捂住火辣辣的咽喉,眼睛裡麵很快就失去了神采。
“真是太邪惡了,”路易扔開了自己的弟弟,感慨地望向天空,“連神都無法在不經許可的情況下強行剝奪他人的意誌,然而寄生卻可以。真是……太邪惡了啊!”
邪惡的路易很快就主宰了溫莎公爵的意誌。
沾著血的手指輕輕叩擊額頭,路易翻閱弟弟的記憶,若有所思。
“噢……吾神的血,原來是從法師塔中偷出來的,一個名叫白休·斯坦的魔法師嗎……唔,這位竊賊魔法師還有個兒子——馬裡森·斯坦,人在首都,白休曾托溫莎照拂他的兒子……所以我現在是不是應該抓住這個馬裡森來威脅白休,這樣比較方便?”
“明天吧,有點累了。”
路易摸著下巴,慢吞吞踱出了公爵的莊園。
夕陽下,一頭純淨的銀發就像燃燒的烈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