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見他伸出手,他的五個修長手指如同橡皮一樣慢慢融化,然後變成了五個細長充滿了倒刺與吸盤的觸手。
這五個觸手在慢慢的蠕動之後,瞬間分解成上百條十分纖細的觸須,這些觸須的末端都有一個細微的孔洞,這些孔洞插入進了那柄古老的手杖當中。
那古老手杖上麵的隱秘符文,竟開始不斷扭轉蜿蜒,勾勒出一幅扭扭歪歪的圖桉。
若是仔細觀察就能發現,那副圖桉分明就是由災,劫,晦,黴,凶,厄等等充滿惡意的文字組成。
猩紅的血液從手杖中傳遞出來,霎時間,天上雷雲、山上狂風、地上熾火都似在為其助力。
所謂天命公道,氣質軒昂,凡有所行,必有所得,有吉星相助,逢衝破克害,這個手杖乃是山神杖,可借天地之勢,吸地脈之精。
卻見,無數的血液注入到阿布羅侯爵的體內,無數纖細血紅的絲線出現,這些絲線像是大網般編織,他垂垂老矣的器官再次恢複生機。
阿布羅侯爵皮下的血管宛如無數瘋狂的毒蛇,從他的皮膚中鑽出來,又被按壓了回去,很快,阿布羅侯爵的眼神中重又煥發出無數的神采。
他緩緩吐出了一口氣,喃喃說道:“人族的螻蟻,你們似乎沒見過真正的力量。這是能使悍勇者自縛手腳、使聰慧者賣傻裝瘋、使善言者木訥不語的力量,準備迎接血族的怒火吧。”
......
傳說燈塔鎮中有惡魔,惡魔手持長槍,隻在夜晚出現,專殺血裔。
好奇的血裔會不由自主的被那高大英俊的身影吸引過去,然後這些人就再也沒出現過。
陳默覺得,自己如果繼續在這裡展開獵殺的話,恐怕真的會締造一個新的惡魔傳說。
叫什麼比較好呢?
血裔殺手?燈塔鎮惡魔?
等等,那些妖魔鬼怪的傳說中不會也是這麼來的吧?
應該不是,陳默搖搖頭,畢竟其他人都沒有自己那麼優秀。
而且,經過許多場戰爭後,陳默也發現了血裔的弱點。
這些血裔,與其說是生物,不如說是竊賊。
他們事實上是靠吸食的血液而改變自身的。
喝獸血,就會變成野獸,喝人血,就會變成有思考能力的人,喝了狼人的血,他們甚至還能獲得狼人的能力。
說起來,血裔們在繼承了人類文明後,並沒有任何進展,衛星技術,那是人類五十年前就研究出來的東西,可放到現在居然還是尖端科技。
如果是人類的話,這五十年過去,恐怕什麼超導技術都已經不知道發達到什麼程度了。
總之,血裔一個是戰鬥力參差不齊,一個是腦子不太夠用。
......
這時,陳默才感覺自己的腹部傳來了陣陣刺痛。
“草,好疼啊這傷口……”
他感覺到之前腹部的貫穿傷愈發疼痛了,陳默嘶的一聲、吸了口涼氣。
似乎是因為主動引發了虎蛟靈流】,後續帶來的虛弱之感,讓傷口愈合速度變慢,他體內的傷口也變得嚴重起來了。
鮮血加速流出,暗紅色的痕跡逐漸暈開,將陳默的衣服打濕。
僅看這血痕的話,會感覺這傷勢非常嚴重。
“拉姆少爺,你沒事吧?”凱莉絲的小臉上掠過了一抹憂色。
陳默擺擺手,雖然傷勢嚴重,但的確還是在緩慢愈合,冰藍火山】的話穩一手,不著急用,他轉而問道:“你找到人族抵抗軍的下落了?”
“嗯,走,拉姆少爺,我帶你去!”凱莉絲點了點頭,領著陳默朝著大山深處的黑暗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