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獵的時候還要防著自己人,那還有必要去打這個獵嗎?
“你們不一樣,你和方姑娘在昨天之前也不認識。但僅僅一天時間,就能互相熟悉到配合打下麅子和野豬,說明你們都是能聽得進去意見能隨機應變的人。既然你們兩個能這麼快的配合起來,相信同我們隊伍也可以。”
舒予沒想到他都想的這麼深了。
不過對於這樣的稱讚,她還是很受用的,不過嘛,“就算我們確實很優秀,可到底才進山兩次,對山裡的情況都不熟悉。貿然跟你們跑到深山裡麵打大蟲,太過危險了。我們又沒什麼大的追求,要是我們兩個的話,在外麵打點野雞野兔的也足夠了。打大蟲對我們沒好處,不合算。”
“誰說沒好處?”馬祿卻搖搖頭,“圍獵時,打到大蟲或者大熊這樣的獵物,除了能分配到更多的食物之外,甚至還有銀錢,和其他獎賞。”
獎賞?
舒予果然來了興趣,“是什麼?”
“能休息兩天,離開正道村。而且在差爺那邊掛了名,以後指不定會有其他好處。”
謔,這獎賞聽著挺豐厚啊。
不過打大蟲大熊這樣的獵物,本來也是拿命拚的,這樣的獎賞也應該的。
這獎賞,舒予還真的沒聽說過。當初她跟斷臂的許大力打聽圍獵的事情時,許大力也沒跟她說過。
大概是覺得這種事情距離她太過遙遠,提起來也沒用吧?
但是,對於舒予來說這個獎賞,卻是很誘人的。
“你說離開正道村,是能隨便去哪裡都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