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予提著兔子,“給我的?”
“是啊,我們今天打的獵物不少,分過之後,這野兔就給你了。”
方喜月跟著馬祿他們一隊後,每天的收獲都挺多。
不過他們不像舒予那樣未時就會回來,三隊人多,需要的獵物也多。
他們和舒予不同,舒予那時候隻想著獵物夠了就回家,一來可以休息了,二來也能讓老太太放心。
方喜月那會兒也不放心還重傷的方父,回去的自然早。
現在不一樣了,方父已經好的差不多,家裡的負擔一下子去了許多。方喜月和馬祿他們就想著多打點獵物,他們可以攢下來,到時候拿到府城去賣,換些銀錢花花。
因此三隊的人基本上都要等到傍晚才回。
舒予也不對方喜月客氣,道了聲謝,就將兔子放在一旁的背簍裡繼續做事。
等到開荒的隊伍也回來,舒予乾完活,這才就著還有一點點光線的天色回了家。
進了院子,正好看到三丫坐在屋簷下等著她。
舒予衝著她招了招手,“三丫,這兔子給你。”
三丫顛顛的跑了過來,連忙將兔子接了過去。
“這兔子還活著,給你養兩天。”
“放心吧,二姐,我會看著它的,我……”三丫話說到一半突然頓了頓,詫異的低頭看著兔子,“二姐,她好像受傷了。”
“嗯?”舒予湊過去看,還真是。
之前她都沒仔細看,被三丫一提醒,才發現這灰撲撲臟兮兮的兔子腳上有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