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陶鈴卻立刻就意識到了不對勁,她常年都是穿陶琴的舊衣服的。偶爾可能會有一兩次過年有新衣服,可絕對不會是今年。
父親剛去世,過年期間不穿一身白就已經不錯了,哪裡還有那個心思去買什麼新衣服。
而且作為家裡乾活最多的人,她十分清楚的知道家裡的夥食一直都在減少中。家裡已經沒錢了,居然還在這個節骨眼上去買洗衣服?
陶鈴總覺得張氏和陶琴都怪怪的,她表麵上沒說什麼,張氏讓做什麼就做什麼,可暗地裡卻已經在想辦法從自家弟弟那邊套出了話。
陶鈴一直都知道母親和姐姐人品不堪,卻沒料到她們不堪到為了銀錢將她給賣了。
多年的隱忍算什麼,本來以為馬上就要及笄,嫁人後就能脫離這個家。
誰知臨到頭還要被這樣算計。
陶鈴生氣憤怒,不過很快平靜下來。
她乖乖的跟著去買衣服,乖乖的收拾自己,擦上母親給買的香膏,讓自己看起來精神一點。
隨後,跟著母親前往隔壁縣,去見了那位金員外。
她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安靜的坐在一旁,由著母親和金員外說話,仿佛愚笨到並沒意識到張氏的打算似的。
金員外對收拾好的陶鈴還算滿意,雖然沒有多驚豔多漂亮,人還有些瘦弱。不過不打緊,整體看還不錯,不是什麼歪瓜裂棗。回頭養養,稍加打扮也數得上小家碧玉。
張氏和金員外相談甚歡,兩家很快敲定了婚事。
陶鈴至始至終沒說什麼話,張氏對她的表現很滿意,這二女兒總算乖巧,沒出什麼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