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家裡已經有了三個杯子,她和宋大寶兩兄弟一人一個,剛好沒有宋瑾的,這個杯子乾脆就給他用好了。
喬珍珍當初置辦家什的時候,壓根沒考慮過宋瑾,或者說,喬珍珍潛意識裡並沒有認可宋瑾作為他的家人而存在於她的生活裡。
喬珍珍突然覺得,她跟宋瑾之間的距離隔得有點遠,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喬珍珍決定不去想了,不管宋瑾怎麼樣,她喬珍珍隻是喬珍珍,一個渺小的、平凡的、默默無聞的,隻想過自己小日子的普通人,她沒有那麼聰明的腦袋瓜子,也沒有那麼遠大的夢想和抱負,她甚至都不打算走出農村,就守著這青山綠水過一輩子,也覺得很幸福。
拯救世界這樣高難度的事情,還是交給像宋瑾這樣的聰明人吧。
當然,宋瑾寄來兩百塊錢的事情,肯定還是要在村裡宣傳一下的,要不然,這信不是白寫了麼。這個事情完全不需要喬珍珍操心,宋大寶倆兄弟天天就拿著宋瑾那個搪瓷杯子出去溜達。
村裡人在當天就已經知道,喬珍珍的男人又參加了一個什麼比賽,這次得了兩百塊錢的獎金,還有一個搪瓷杯子。
搪瓷杯子並不稀奇,很多人家裡都有。什麼比賽的,大夥兒也不關心,連名兒都沒記住,但那兩百塊錢,一下子就讓所有人記住了。
“你說說,這喬珍珍怎麼這麼命好,當初怎麼就找了宋瑾這麼個男人呢。”
“這就是命啊,羨慕不來的。”
“你聽說了沒,喬珍珍又去城裡買肉了,買了好大一塊,至少有五斤,都是上好的五花肉,這個敗家的婆娘,大寶說他們家昨天才吃了肉的。”
“人家有錢,宋瑾寄回來的錢,都趕得上城裡那些工人一年掙的了,這才幾個月啊。”
......
七月的天氣,已經有點熱了,喬珍珍又弄來二匹棉布,交給喬媽,讓她幫忙給家裡人做幾身夏裝。這次除了宋大寶兩兄弟各做兩套,喬家二老,還有喬家三位哥哥都被安排上,畢竟地裡的活,家裡的活,很多都是哥哥們在幫忙乾,犒勞一下也是必須的。
大家都知道喬珍珍手裡有錢,以她的性子,那是肯定存不住的,大家都習以為常了。喬媽也很久沒說過喬珍珍亂花錢了,反正也說不聽,她似乎也默認了這件事,如果哪天喬珍珍變得勤儉持家了,她可能還要納悶了。
現如今,喬珍珍的小日子過得舒服得很,除了每星期去鎮上采購生活物資,然後順便拿點貨給黃三,其餘的時候就是在家捯飭好吃的。
“媽,我餓了,咱中午吃什麼啊?”
宋大寶在外麵玩得滿頭大汗,一回家,把衣服一脫,打著赤膊,就往廚房裡跑。
“宋大寶,你又跑哪裡野去了,你看看你這個衣服,臟得像是狗窩裡爬出來似的,每天洗衣服,就你的衣服最臟,洗出來的水都是黑的。”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叫,受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自從宋大寶明白喬珍珍不會再隨便打人之後,仗著寵愛,完全放飛了自我,天天跟著小夥伴們一起上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