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想找到可可。
不止是哥譚警察局,企鵝人,或者是蝙蝠俠。
當阿爾弗雷德告訴布魯斯.韋恩昨晚的企鵝人的發瘋是因為可可的時候,布魯斯.韋恩沉默了片刻,他看著照片上穿著黑色T-shirt配黑色長褲、側過臉看向偷拍者的可可,“她在哪裡?”
阿爾弗雷德微微彎了下腰,“如果在半個小時前的話,我還能告訴您她在哥譚,但是現在,她在大都會。”
大都會。
與哥譚比鄰而居的大都會與它的鄰居完全不同,如果說哥譚是個陰鬱低沉的黑發男人,那麼大都會就是一個熱情洋溢的金發帥哥。
早上8點。
上班高峰期。
大都會的街道上漸漸地出現那些手中提著公文包,急著上上班的上班族們。
販賣熱狗、披薩的小推車準時準點地出現在他們熟悉的地方,他們或者高抬起著頭,踩著腳步啪嗒啪嗒地往上班的地方去,或者低著頭啃著早餐,看著手裡的報紙,一如既往地由著記憶引路。
“您的芝士牛肉培根熱狗。”頭上戴著一頂紅白二色三角帽的小帥哥從車裡把熱狗遞給了可可。
可可道了謝,隨手給了一百美金的小費。
她嘴裡叼著熱狗,手中拿著一張攤開的大都會的地圖,在上麵,用紅色簽字筆圈了不少圓圈,她看著地圖,自言自語地說道:“看來一天吃完這些地方,也不是件難事嘛。”
“什麼?”站在她旁邊等候紅綠燈的男人問道。
可可抬起頭來,笑道:“沒什麼,我在自言自語。”
男人看了眼她手中的地圖,心裡了然,“Have a good time!”
“謝謝。”可可笑著說道。
傍晚。
天才擦黑,一盞盞路燈接二連三地亮了起來。
哥譚的街道上卻幾乎看不到人影了。
布魯斯.韋恩透過茶色玻璃窗往外看去,這個城市到處都彌漫著低沉的氣息,就像一個奄奄一息的老人,即將走到他生命的終點。
“老爺,找到她了。”阿爾弗雷德的聲音從藍牙耳機那頭傳來,“她在哥譚酒店。”
“BOSS,人已經找到了,就在哥譚酒店。”邁克跑了一整天總算是有所收獲了。
“那你們還他媽等什麼!快去抓她!”企鵝人嘴裡叼著雪茄,怒吼道。
哥譚酒店。
酒店前台處,幾個穿著修身製服的前台小姐撥通了警察局的電話。
戈登在得知了消息後,立即通知阿什利帶齊人馬前去。
而此時。
可可洗完澡,她從浴室裡走出來,邊擦拭著滴著水的頭發,邊從冰箱裡取出個草莓夾心蛋糕來,蛋糕約莫有二十四寸大,雙層,頂層擺滿了切成兩半的草莓,新鮮可口,底層則塗滿了粉色的草莓醬,又細細地裱上一圈又一圈的奶油花。
她剛把蛋糕放在桌子上,就聽到一聲門鈴響。
與此同時,玻璃窗啪地一聲破碎,一道身影如雄鷹般竄了進來。
可可聽著長按不止的門鈴聲,看著正站在她麵前的蝙蝠俠,以及不遠處由遠及近的警鳴聲,陷入了片刻的沉默——看來她今晚有的忙了。
“跟我走。”蝙蝠俠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