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姑且就這麼聽就算了。一大早起來先出去乾一架,這還真是挺帶勁的。
羅蘭本來還擔心,自己這個二大爺技能生疏了呢,看來不用擔心了,連練手的場地都有。
不過也有讓羅蘭發愁的,那就是她怕見血,彆看能活好幾百年了,可還是遵紀守法的凡人。
害人性命,害獸性命的事情,都有點手怯。
在這個暴徒遍地走的地方,她這毛病得改。
羅蘭偷眼看過外麵的那群殘獸,走的時候把傷了的同伴都帶走了。知道打掃戰場呢。
羅賓看著地上的血跡皺眉頭。回頭還要自己過來收拾一遍。
金芳看著父女兩個回來,就如同他們出去吃飯,逛街回來一樣,不是多走心的詢問了一句:“這麼快你們就回來了,有沒有碰到什麼事情呀。”
羅賓回答的那就更加不當回事了:“幾個挑釁的而已,都打跑了,沒事。”
金芳:“那真是太好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所以大家都很習慣這樣的事情是嗎。
羅蘭都覺得自己是那個最不淡定的了。還是她的見識太少是嗎?
羅賓扭頭看向閨女,這孩子看著有點不適應:“要不要洗洗。”
羅蘭一時間有點緩不過勁兒來,這事難道不需要好好地商量一下嗎,以後怎麼應對什麼的:‘啊’
羅賓:“彆擔心,我才來這裡的時候,每天都能碰到好幾撥過來挑釁的,都被我打跑了。我後來同你母親成親的時候,也有很多挑釁的,一樣被我打跑了。”
羅蘭懂了,這事不稀奇,根本就不用過腦子,隻要打就完了。
那邊羅賓:“外麵那群東西知道他們打不過我的時候,自然就不會再過來了。”
金芳順便跟著安慰女兒:“你要相信羅賓,她能保護我們的。”
羅賓看一眼金芳,這個,其實他更想說,閨女的本事更大,等以後打架打的多了,習慣了就好了。
不過被金芳這麼看著,羅賓覺得被依靠的感覺挺好的。
看著人家兩口子之間的眼神,羅蘭那點糾結也沒有了,慢慢來,會適應的。這些都不算什麼。
她一個從農村走到城市,自己摸爬滾打的姑娘,到這邊那也就是一個從城市回到鄉村,然後在後退個五六千年的事,不就是野蠻時代嗎,現代的時候還流行野蠻女友呢。
嗬。好吧無論怎麼安慰,馬六子三蹄子敗走的場景,還是挺刺激羅蘭腦神經的呢。
就聽金芳那邊說道:“羅蘭呀,我同你說,你讓人挖出來的那個泉眼真好,泉眼噴出來的水流經過得地方,草都長得比較旺盛,還柔嫩嫩的,我揪了一些草放到了雞舍裡麵,你都不知道,我剛才已經到雞舍裡麵撿了一次蛋了呢呢。”
羅賓都跟著驚奇了:“真的呀,今天的雞可真是有出息呢。”
金芳:“我覺得都是羅蘭弄得泉眼的功勞。泉眼邊上的青草,真的很鮮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