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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芳同羅蘭才開始吃肉,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軟爛,可也不至於嚼不動。
金芳一臉的滿足:“真不錯。”
羅蘭:“要是有鋒利的刀子,能夠他他們切割蹭肉粒,那就更加方便吃用了。”
羅賓:“這可是百年的凶獸肉呢,能吃就不錯了。”
金芳:“割肉都這麼難,還有那麼厚的皮子,你們到底怎麼獵到的呀。”
羅蘭想想都是淚呀:“等著他自己累的起不來,才弄家來的。”好吧,真的是這樣呢。
肉能這麼吃,羅蘭就挑最嫩的部位,留起來一些,餘下的風乾做成了肉乾。
沒想到家裡最鋒利刀子,竟然是金芳廚房做飯的工具。
當然了看到這邊食材的特殊性,羅蘭那是相當理解的,沒有一把鋒利的刀子,怕是什麼好東西都到不了嘴裡呢。
所以自己還可以賣菜刀。這玩意在這邊有需求量呀。
打鬥可以用魔法,用武士的力量,做飯那隻能用刀的。至少羅蘭淺薄的見識裡麵,就這麼認為的。
羅蘭已經開始在想著,怎麼利用那些金屬塊了。
當然了想要弄個鍋,高壓鍋的那種,什麼肉都給你烹飪出來。軟爛的很。
想到這個,羅蘭飯都吃不下去了。為什麼沒想到呢。去你的魔法吧。
我用科學也能吃上半獸人的牙齒才能撕扯的東西。
因為肉依然不太好嚼用,金芳隻吃了一塊。所以對於普通人來說,有好的資源,也不是什麼都能吃進去的。
在富饒的地方上,生存依然不容易呀。娘兩光喝湯了。
羅賓喜歡有嚼勁的東西,那麼不好嚼用的東西,一罐子都給吃了。
羅蘭非常感謝親爹對她廚藝的捧場。
羅賓說了,主要是味道太棒了,越嚼越有味道。
羅蘭:“那就多弄點這樣的肉乾,以後當零嘴好了,反正這玩意有的是。”
對呀,他們家這東西很多的。羅賓都有點後悔把那麼多的肉扔掉了呢。
夜色裡麵,一家三口都有睡覺,金芳拿著金幣到處轉悠,不知道放在那裡好。
還要去撿雞蛋,現在金芳撿蛋的時候,都已經不是在數雞蛋的個數了,而是在數金幣。七個蛋一個金幣,金芳已經有點魔魅了呢。
羅賓把那些獸皮放在水渠裡麵泡著呢,羅蘭怪心疼這些水的,不過還好池子裡的水還是乾淨的。
羅賓拿著金芳廚房裡麵的工具,再給那些皮子清理,這個工程很浩大的很,羅蘭覺得自己配出來點堿應該會有用的多。不過看著羅賓知道用草木灰呢,這個也還差不多吧。
羅蘭擺弄著金屬塊,想著先弄出來一個高壓鍋,每天早晨他們家就能吃肉,三口人都能吃燉肉。
所以請羅賓用一雙大手就把金屬塊給弄成了想要的鍋灶模樣,羅蘭再次被震撼了。這手的力氣到底多大呀。
順便賣鍋灶的想法也沒有了,這玩意對他們來說實在是沒有技術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