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成名之後(2 / 2)

要是一般涉世未深的大學生說不定還真就用這樣的白菜價把歌給賣了,不過深知這三首歌價值的洛泉怎麼可能做出這麼鼠目寸光的決定?

隻是淡淡地回複了一句:“讓我再考慮一下吧。”

現實也算是及時給了稍微有些上頭的洛泉降了點溫,她高估了自己對這些大公司的吸引力,同時也低估了資本家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壓榨程度。

有一句老話說得好,做人要厚道!

將艾回公司打發完以後,索尼唱片公司又發來了回複,但是後者給出的條件簡直與前者有雲泥之彆。

索尼公司在提出的簽約請求被洛泉拒絕以後並沒有再糾結於這點,而是轉頭想向洛泉購買這三首歌的獨家發行權。

隻是發行權,而不是版權,哪怕是簽了合同,歌也仍然屬於洛泉,關鍵價格還非常有誠意,十年獨家授權,打包價兩千萬日元,而且是稅後,銷售所得的利潤分成還得另算!

這價格是艾回公司的近七倍倍,還不賣版權,對於一個新人,這絕對是超良心的價格了!

係統隻是限製她不能以藝人身份和這些公司簽約,但是讓唱片公司給她發行音樂還是可以的,更何況索尼唱片公司給的價格還這麼公道。

要不怎麼說是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一,瞧瞧這格局,同樣是在日本競爭的唱片公司,對待新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捏?

洛泉不貪心,看到價格合理她立刻做出了決定,回複的郵件隻有短短的兩個字:“成交!”

日本和華夏不一樣,至今都沒有專門的身份證,雖然政府這幾年一直在推行一種叫My number卡的東西,但申請這種身份證明的日本民眾還不到百分之二十。

所以索尼公司在讓洛泉提供身份行證明的時候,她是給的自己的學生證。

兩分鐘後索尼唱片公司給洛泉發來了關於售賣獨家發行權的電子合同。

接收以後洛泉下樓在附近找了個有打印機的便利店,將合同打印了兩份,並簽署了自己的中文名和藝名。

中文名是洛泉,而藝名則是原主人自己取的昵稱,也就是泉水(Izumi)。

過一會兒索尼唱片公司就會派人過來收合同,等那邊把字一簽,合同就立刻生效,兩千萬日元應該過不了多久就會打到自己的賬戶。

一想到這麼一筆巨款馬上就要進賬了,洛泉一路上都是蹦跳著回的家,臉上洋溢著幸福燦爛的笑容,金色的頭發在太陽的照耀下熠熠生輝。

很快,索尼唱片公司派來收合同法啊人就到了洛泉的門外,聽到敲門聲後洛泉趕緊拿上合同,然後開了門。

“你好,請問是洛泉小姐嗎?”來的人是個年輕男子,即使是在炎炎夏日也穿著一身得體的西裝,語氣很是客氣。

“是的。”洛泉點了點頭。

年輕男子取出自己的工作證,說道:“我是索尼唱片公司的委派的合同收取員,叫我三木就好了。”

“合同在這裡,我已經簽完字了。”洛泉降三首歌的發行權合同交到三木的手裡。

三木檢查了一下,確定沒有問題後說道:“合同生效後,錢會儘快打到您的賬戶裡,後期遇到什麼問題可以通過郵箱聯係我們,我要馬上把合同帶回總部簽字,就不多打擾了。”

說完,就轉身噔噔噔跑下來了樓。

轎車輪胎與地麵的刺耳摩擦聲在平靜地道路上突兀響起,等洛泉望去隻能看到一條飛揚的灰塵,轎車已經消失在了道路的儘頭。

“有必要這麼著急嗎?”洛泉撓著頭吐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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