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聽過《Lose yourself》嗎(1 / 2)

裡昂的新專輯大賣,短短兩天就突破了三百萬張,破了美國好多個銷量記錄。

當然,這也要歸功於環球唱片公司選擇以電子唱片形式銷售的緣故,價格比實體唱片更便宜,購買也非常方便,所以才能賣得這麼好。

這張新專輯的曲目構成還是秉承著裡昂的一貫風格,以說唱為主,歌詞多少都帶著一些針砭時弊的意思,很少看到他在隔壁裡描寫大金鏈子、跑車美女之類的說唱常見詞彙。

原本大家隻以為《Baby》是這張專輯裡的唯一驚喜,但沒有人能夠想到,這張專輯真正在B榜登頂的竟然是另外一首歌曲,還是裡昂最不受粉絲所待見的說唱歌曲。

“你聽過《Lose yourself》嗎?”

這個問句已經成了美國各大論壇上的熱門句式,幾乎所有聽過這首歌的人都在自發地為裡昂做自來水。

華夏樂壇逐漸被廉價的網紅歌曲所霸占,劣幣正在強勢地驅逐著良幣,華語歌迷們已經許久沒有聽到好的歌曲了。

同樣的問題其實在美國樂壇也是存在的,曾經的美國樂壇,搖滾、金屬、爵士、節奏藍調、雷鬼,數不清的音樂風格堪稱百花齊放,那個時代被譽為神仙打架的時代,每一個歌手放到現在都是堪稱開宗立派的祖師爺一般的存在。

但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Hip hop(嘻哈)從當年的小眾音樂成為了如今西方第一大音樂形式,B榜上六七成的歌都是純Rap或者歌曲中夾雜著Rap。

審美疲勞其實早就已經存在了,隻不過因為某些特殊的政治正確的原因,很多音樂人並不敢對這個現象發生。

如果嘻哈音樂質量能上去,數量多一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但現在的嘻哈音樂也不知道是不是走進了一條彎路之中,通篇都是Sex、暴Li、DP,除了金錢豪車就是美女Party,仿佛全美國人民的都是百萬富豪,每天都過著紙醉金迷的神仙日子。

事實上,不論在哪個地方,玩嘻哈的話大多數都是窮鬼,以前嘻哈一直都是有著窮人音樂的外號,雖然現在占領了大部分的市場,但也並不能掩蓋很多嘻哈歌曲沒有絲毫營養、宣揚不正確價值觀的本質。

但是沒辦法,縱然嘻哈有這麼多的不是,它現在仍然是最火的音樂形式,普羅大眾就是喜歡它,做嘻哈音樂也更容易成名。

現在美國樂壇最吃香的就是這些嘻哈歌手,以前很多大牌流行歌手現在都爭相與他們合作,嘻哈與流行樂的結合也總是能在B榜上博得成績與口碑。

而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裡昂選擇以嘻哈為事業中心發展本來無可厚非,隻不過他自己寫的說唱歌曲歌詞深度是有了,但Flow與beat的水平實在太差,所以在市場一直不怎麼受歡迎。

但新專輯裡的除《Baby》以外的另一首主打歌《Lose yourself》卻徹底顛覆了大家對裡昂的固有印象。

這首歌無論是歌詞、Flow(節奏)還是beat(伴奏)都達到了近幾年來的頂級水準,而且演唱難度還相當的高。

如果是一個搞了十幾年說唱的老炮唱了這麼一首歌,倒還說得過去,但令人驚訝的是唱這首歌的裡昂還隻是一個十七歲大的毛頭小子。

這要是再過幾年,還了得?

眾人仿佛已經看見了一位正在冉冉升起的說唱巨星。

顯然大多數人都忽視了這首歌作曲作詞人,在美國這方麵經常容易被忽視,大家都更注重歌曲的演繹者,而不是創作者。

很多之前不怎麼喜歡裡昂這種“小鮮肉”的路人也被這首歌圈粉,其中甚至包括相當多的黑人。

當初嘲諷裡昂做說唱的人裡麵,十個有九個都是黑人,而現在哪怕是最挑剔的黑人估計也不能給這首歌挑出任何的刺來。

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臟話太少了,歌詞太正能量了一些,和嘻哈整體的風格不太搭。

但是在裡昂眼裡,這就是說唱本最應該有的模樣,他本人對這首歌非常滿意,也多次在推特上轉發、安利。

當然,轉發的時候也總會將“姐姐是歌曲創作者”這句話掛在嘴邊,也算是變相為洛泉漲了一波粉。

見此情形,很多裡昂與洛泉的雙廚總是會表現得非常興奮,在他的推特下麵強烈要求兩人進行合作。

不過目前看來是沒這個機會的,裡昂馬上就要開始自己的第一場全美巡演,洛泉的假期也快要結束,而且還在忙著發布自己的新歌,都比較忙。

原本和往常一樣,27號洛泉要再發兩首歌,但粉絲們望眼欲穿地一直等到天黑,洛泉的動態仍然一點動靜都沒有。

就在大家以為洛泉就隻寫了這四首歌的時候,洛泉在晚上發了一條消息。

“新專輯的第一主打歌將在明天中午發布,這首歌是我至今製作過的花時間最長的一首歌,在我看來,它的質量是我目前寫過的華語歌中最好的,以後的我可能也再無法寫出這樣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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