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音樂創作行(1 / 2)

李夏在公司成立的第四天,就去杭城參加《音樂創作行》的錄製了,公司的事情都交給了韓靈夢去處理。

他覺得他做的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把韓靈夢拉上了自己的賊船上,這丫頭不愧是萬豪集團的大小姐,商業天賦和行動能力不是一般的強。

公司成立的第二天就幫助李明遠,在沈城最繁華商段的CBD,租了一整層的辦公場所。

接著就是發布招聘公告,聯係街頭四處挖人,構建公司的管理體係和運營模式,一係列的操作看的李夏是眼花繚亂。

李夏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強項是文娛創作(搬運),而韓靈夢的強項是公司的管理和商業運營,兩人剛好可以互補,他索性就和韓靈夢分了下工,韓靈夢負責公司的管理和運營,自己負責文娛方麵的工作。

看似主位倒置,但是李夏覺得這是最好的選擇,畢竟對於經商自己並不擅長,讓合適的人去做擅長的事情,自己做好文娛搬運工就行,當然一些重大的決策還是需要他來拍板。

韓靈夢對此是頗為不滿的,拿著85%股份的人當起了甩手掌櫃,自己拿著15%的股份卻要累死累活的管理公司,這簡直就太沒天理了。

李自然也知道要想馬兒跑,就得給馬兒吃草,所以他又轉讓給了韓靈夢5%的股份,同時還承諾兩年內,最少讓她的投資翻十倍。

雖然知道他在畫餅,但是韓靈夢最後還是被李夏說服了,她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最好的感情,是有陪你同甘共苦的決心,亦與你共享繁華的勇氣。

她願意陪著他一起崛起。

——

李夏到達燕京已經是傍晚六點多,簡單的吃過飯後便在《音樂創作行》工作人的安排下入住了節目組安排的酒店。

工作人臨走的時候,給了他一份《音樂創作行》的簡介,為了更好的了解規則,他開始認真的翻看起來。

《音樂創作行》是深藍衛視和企鵝視頻聯合推出的音樂綜藝類節目。

主旨是:體驗生活百態,作最美之音。

內容:

節目組會邀請7名優秀的原創型歌手,參加本次節目。

每位歌手會隨機在抽簽箱中,抽取到節目組設置好的目的地。

到達目的地後,需要完成節目組設置的任務,完成任務後,可獲得的本期音樂主題卡一張。

歌手需要根據主題卡上麵的主題,限時三天完成一首歌曲。(ps:在三天內未能提交作品的歌手,視為棄權,直接淘汰。)

歌曲完成後,進入舞台battle賽階段。

Battle賽包括普通賽、複活賽(第二、三、四季為突圍賽)、踢館賽(第三、四季)、半決賽(第一、二季)和歌王之戰。

第一季和第二季普通賽共分為5輪,每輪演出分兩場。

包括普通賽、複活賽(第二、三、四季為突圍賽)、踢館賽(第三、四季)、半決賽(第一、二季)和歌王之戰。第一季和第二季普通賽共分為5輪,每輪演出分兩場。

每輪有7名歌手參與競演,第一場必須演唱根據每期主題創作的歌曲,第二場演唱歌曲可任意選擇。

每場均有500名觀眾聽審參與表決,500名聽審來自五個不同年代,專家顧問隻對參演歌手的表現作出點評,並不參與評分和篩選的工作。

每次工作人員進行票數計算時,都會有專業的專家進行現場監督,對每位選手的票數都是十分認真負責,杜絕黑幕現象。

每位歌手都有一位“經紀人”,“經紀人”一般由企鵝視頻和深藍衛視主持人擔任。歌手被淘汰,相應“經紀人”也被淘汰。

每期七名歌手演唱完畢之後,每位聽審選擇3位自己認為本場表現最佳的歌手。

每輪的第一場和第二場競演所得票數相加,總得票率累計最低的選手被淘汰出7人陣容,由新加入的一位歌手頂替。

被淘汰的歌手在淘汰後的第二期中作為壓軸返場演唱,返場演唱不再計入投票。

第一季複活賽邀請在節目中被淘汰的選手再進行一輪比賽,勝出者可和留下的6位選手角逐年度歌手。

第二季突圍賽則是新補進的歌手與已淘汰的歌手都要參加突圍賽,優勝者進入歌王爭霸賽。

第三季的淘汰賽製,在常規比賽的基礎上,在每兩場一輪的競演後增設了踢館賽,將賽製升級為“2+1”的模式。

前3輪比賽每輪3場,按先後順序為排位賽、淘汰賽和踢館賽。最後一輪則有4場,分彆是排位賽、淘汰賽、突圍賽和總決賽。

節目組的目標:每場都有人員變動。

看完《音樂創作行》的簡介,李夏覺得這個節目,簡直就是為自己量身定做的。

自己的大腦可以算的上是中華曲庫大全了,創作一首歌簡直是so easy,雖然限定了主題,但是這似乎也不難吧?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